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6

6.⑴由于神存在于世

第三章 神的无限

6.⑴由于神存在于世界之前,因而存在于有空间和时间之前,所以祂是无限的。

⑵由于神存在并实存于自己里面,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从祂存在并实存,所以祂是无限的。

⑶由于创世之后,神在脱离空间的空间中和脱离时间的时间中,所以祂是无限的。

⑷由于神是世界上的一切事物中的全部,尤其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的全部,所以祂是无限的。

⑸神的无限因与空间的对应关系而被称为无垠,因与时间的对应关系而被称为永恒。

⑹尽管神的无垠是因着与空间的对应关系,祂的永恒是因着与时间的对应关系,但祂的无垠里面没有空间,祂的永恒里面没有时间。

⑺神的无垠是指祂在存在方面的神性;神的永恒是指祂在实存方面的神性;两者都在它自己,或祂里面。

⑻一切受造物都是有限的;无限在有限事物中,如同在它的容器中。

⑼天使和世人因是受造的,因而是有限的,故无法理解神的无限,也无法理解诸如在它们自己里面的祂的无垠和永恒。

⑽尽管如此,当被神光照时,他们能如同透过格栅那样看到,神是无限的。

⑾无限的一个形像也铭刻在世界上的多样性和繁衍上;铭刻在多样性上,是因为没有哪两样事物是完全一样的;铭刻在繁衍上,无论有生命的,还是无生命的,是因为一粒种子会无限增多,它的繁殖直到永恒;此外还有其它许多事物。

⑿世人和天使若生活良善,就照其承认神的一体和无限的程度和方式而成为神的容器和形像。

⒀思想世界之先的东西,以及世界之外的东西毫无用处,因为世界之先没有时间,世界之外没有空间。

⒁一个人若不在某种程度上被主从时空观念中抽离出来,可能会因思想这些事而疯掉;时空观念是人类思维的每一个事物所固有的,并依附于天使思维的每一个事物。

婚姻之爱 #321

321.⑷凡以前与其

321.⑷凡以前与其配偶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都不愿再婚,除非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那些曾生活在真正婚姻之爱中的人不愿再婚的原因如下:

①他们在灵魂,因而在心智上联结。这种联结因是属灵的,故是双方灵魂和心智的一种实实在在的联结,绝无可能瓦解。我在前面各处已说明,这就是属灵联结的性质。

②他们还通过妻子接受丈夫灵魂的生殖元素,因而通过丈夫的生命被引入她的生命,以致她从少女变成妻子,另一方面通过丈夫接受妻子的婚姻之爱而在肉体上联结。妻子的婚姻之爱会调整丈夫心智的内在区域,同时调整其身体的内在和外在部位,以便能接受爱、感知智慧;这种状态将他从一个少男变成一个丈夫(关于这些变化,可参看198—199节)。

③妻子所发出的爱之气场和丈夫所发出的理解气场不断流出,这会完善他们的联结;这种气场及其愉悦氛围包围并联结他们(参看223节)。

④在婚姻中如此联结的夫妻都思想和渴望永恒,而他们的永恒幸福就基于这种观念(参看216节)。

⑤这两个因素使得他们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个人,也就是成为一体了。

⑥这样的一体不会因一方的死亡被打破,这在灵的视觉面前是显而易见的。

⑦对此,我再补充一个新观点:这二者不会因一方死亡而分开,因为亡者的灵与未亡者的灵不断生活在一起,直到另一方死亡。那时,他们会再度相逢,重新联结,比之前更温柔地爱着彼此,因为此时他们在灵界。

由此产生以下无可争辩的结果:那些以真正的婚姻之爱共同生活的人不愿再婚。如果配偶死后,他们订立了某种类似婚姻的契约,也是出于婚姻之爱以外的原因;这些原因都是外在的,如:家里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料;家大业大,有男仆女佣;因在外忙于事业,无瑕顾及家中事务;需要相互协助和服务,以及其它原因。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