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87.启1:19.“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今后将发生的事都写下来”表示所有这些东西都是为了子孙后代,因为它们是神性。这从“写”、“你所看见”、“现在的事”和“今后将发生的事”的含义清楚可知:“写”是指这是为了纪念(参看《属天的奥秘》,8620节),因而是指这些事是为了子孙后代;“你所看见”、“现在的事”和“今后将发生的事”是指一切事;因为这三个时间,即过去,现在和将来表示一切事;他所要写的事因来自主,故表示神性事物,因为除了神性之物外,没有任何东西会从主发出。此外,启示录所记载的一切细节,以及圣言的其它预言或先知部分所记载的一切细节,都拥有内义;内义在天堂之光中,而天堂之光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此处说“你所看见”、“现在的事”和“将发生的事”,是因为前面论到主说“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但那里论述的是主自己;而此处论述的是来自主、与人同在的神性事物,这从这个系列中的上下文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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