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5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婚姻之爱 #177

177.⒅随着他们以

177.⒅随着他们以上述方式联结,夫妻越来越变成一个人。这一点与第六点的内容是一致的,我们在那里解释了,联结自结婚最初的日子开始就逐渐进行;对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该联结会变得越来越深入,直到永远(参看162节)。他们照着婚姻之爱的增长而成为一个人。在天上,这爱是出自天使的属天和属灵生命的纯正之爱,所以在那里,当提到丈夫和妻子这两个词时,夫妻二人被视为二;但当提到天使这个词时,则被视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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