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849.“他们与基督同生活、同作王一千年”表早已与主结合并在其国度中一段时间者。“与基督同生活”的人表示那些早已与主结合的人,因为他们是活着的。“与基督同作王”的人表示那些早已在祂国度中的人,如下文所述。“一千年”表示一段时间(842节)。这些话说的是那些在世时敬拜主,并照其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他们死后被保守,免得被龙们迷惑,因而在内在事物上早已与主结合,并与天上的天使相联有一段时间了。“与基督同作王”不是指与祂一起统治,而是凭与主的结合而在祂的国度中(参看284节)。因为唯有主作王,天上的每个人都具有某种功能,在自己的社群履行职责,和在世时一样,不过,是在主的引导下。事实上,天使凭自己行事;不过,他们首先关注功用,故通过主行事,因为一切功用皆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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