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771.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教阶中通过神圣事物事奉并获利的级别低者,在此表巴比伦毁灭后,他们对其宗教不再被承认为神圣,却被视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因此他们无法像以前那样通过这些手段谋利的悲伤。“客商”表示他们的教阶中级别低者,因为此前所论述的“地上的君王”表示级别高者(参看767节);因此,“地上的客商”表示那些通过神圣事物事奉并获利的人。他们“哭泣悲哀”表示他们的悲伤,如前所述(767节)。“他们的货物”表示他们用来谋利或得好处所凭借的神圣或宗教事物。“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不想拥有它们,因为它们并非神圣事物,而是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因而教会的良善与真理。“买”是指为自己获取(606节)。对此,我们在耶利米书读到:
巴比伦,住在众水之上大有财宝的啊,你的结局到了,你谋利的量满了。(耶利米书 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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