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614.启14:2.“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像众水的声音”表主经由新天堂通过神性真理说话。“天上有声音”表示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声音或言语;因为声音从天上听见时,就是从主来的;此处是经由“锡安山”所表示的基督徒新天堂而来,只“见羔羊站在锡安山,同祂又有十四万四千”(612,613节);“众水”表示神性真理(50节)。在以下经文中,类似的话就说到主经由天堂通过神性真理说话:
人子的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启示录1:15)
从宝座来的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启示录19:6)
以色列神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声音。(以西结书43:2)
耶和华的声音在众水之上,耶和华在多水之上。(诗篇29:3)
基路伯翅膀的响声,像大水的声音。(以西结书1:24)
“基路伯”表示圣言(239节),因而表示神性真理,主通过神性真理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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