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5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揭秘启示录 #608

608.“凡有聪明的

608.“凡有聪明的,可以算计兽的数目”表凡处于来自主的启示之人都能知道通过圣言对这教义和信仰的确认在他们当中是何性质。“有聪明”表示处于来自主的启示;“算计数目”表示知道性质;因为“数目”表示性质(348,364,448节),“算计”表示知道;由于“数目”所表示的性质是真理的性质,并且教会的教义与信仰的一切真理都来自圣言,故它表示他们通过圣言确认的性质;很快就会看到,这也是数目“六百六十六”所表示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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