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5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揭秘启示录 #517

517.“其余的都恐

517.“其余的都恐惧,归荣耀给天上的神”表那些将些许仁之良善联结于信的人当看见他们毁灭时,就承认主,并被分开。此处“其余的”表示那些将些许仁之良善联结于信的人;“恐惧”表示他们因看到其他人毁灭而害怕;“归荣耀给天上的神”表示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归荣耀”是指承认和敬拜;“天地之神”是指主,因为祂是天地之神(马太福音28:18)。这些因出于恐惧而承认主的人被分开,是为了让他们接受审查,看看他们行善的根源,是出于自己还是出于主。凡不避恶如罪,也就是不照十诫生活的人都出于自己行善;而凡避恶如罪并照十诫生活的人都出于主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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