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498.启11:6.“并且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凡摧毁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素的人会随时并尽可能地把自己丢进各种邪恶与虚假中。 “地”表示教会(285节);“灾殃”表示邪恶与虚假(456节);因此,“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表示以各种邪恶与虚假来毁坏教会。但理解这句经文的方式和前一句一样,即:那些想用灾殃击打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也就是通过邪恶经由虚假来摧毁它们的人,会把自己丢进各种邪恶与虚假中;并且由于属世意义在变得属灵时就是这样转换的,所以“随时随意”以同样的方式变成这个意思,随时并尽可能这样行。原因在于,人将这两大基本要素毁到什么程度,就将圣言的真理毁到什么程度;将圣言的真理毁到什么程度,就将自己丢进邪恶和虚假中到什么程度;因为这两大基本要素是圣言的真理,这一事实从新耶路撒冷的两大教义很明显地看出来:一个涉及主,另一个涉及出于十诫的生活教义。“两个见证人能随时随意用各样的灾殃击打大地”这句经文和圣言中的其它许多归因于耶和华,也就是主的话很相似,如“祂用灾殃击打人”,并且这是祂的旨意;而事实上,必须这样来理解,祂既不击打人,这也不是祂的旨意。如,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百姓。(撒迦利亚书14:12等)
耶利米书:
我因你的罪孽甚多,曾用仇敌的灾殃、暴君的惩治击打你。(耶利米书30:14)在许多其它地方也是(还可参看4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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