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5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揭秘启示录 #416

416.“并听见它大

416.“并听见它大声说,三位天使要吹那其余的号声,那些住在地上的人,祸哉!祸哉!祸哉”表对教会中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已经确认与仁分离之信之人的受诅咒状态最深切的悲哀。“祸哉”表示对某人的邪恶感到悲哀,因而对他的不幸状态感到悲哀;在此表示对下一章及后面所论述之人的受诅咒状态感到悲哀。“祸哉!祸哉!祸哉”表示最深切的悲哀,因为重复三次表示最高程度,并且“三”表示全部和完全(505节)。“住在地上的居民”表示那些在拥有圣言的教会中,并借此认识主的人;“地”表示教会(参看285节)。“三位天使要吹的其余的号声”表示审查并显明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所具有的教会和生命的状态,所悲哀的正是这些人的状态。在以下经文中,“祸”表示对他人目前或将来的灾祸、不幸或诅咒的悲哀:
法利赛人和文士,你们有祸了。(马太福音23:13-16,23,25,27,29)
出卖人子的有祸了。(路加福音22:22)
那绊倒人的有祸了。(路加福音17:1)
祸哉,那些以房接房的人。祸哉,那些清晨早早起来追求浓酒的人。祸哉,那些牵罪孽的人。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的人。祸哉,那些在自己眼里有智慧的人。祸哉,那些勇于饮酒的人。(以赛亚书5:8,11,18,20,21,22,以及许多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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