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361.启7:8.“便雅悯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在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源自良善、遵循教义的真理生活。当“西布伦”表示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之爱,“约瑟”表示良善与真理的教义时,“便雅悯”因在这个系列中排在第三位,故表示源自良善的真理生活。“便雅悯”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他是最后生的,被他父亲称为“右手之子”(创世记35:18),“右手之子”表示源自良善的真理,故他的支派也住在耶路撒冷四围,耶路撒冷是犹大所在之地,耶路撒冷城表示教会的教义,它的四围表示出自教义的事物(参看约书亚记18:11-28;耶利米书17:26; 32:8, 44; 33:1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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