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331.“见有大地震”表示教会的状态在这些人中间完全改变,以及恐惧。“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改变,因为“地”表示教会(AR 285节);还因为在灵界,无论在何处,当教会的状态败坏,有了一个改变时,就会有一场地震;由于这是他们毁灭的前奏,所以他们陷入恐惧。因为在灵界,地在外表上就像自然界的地(AR 260节);但由于灵界的地和那里的其它一切事物一样,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所以改变是照着居民当中的教会状态而发生的;当教会的状态败坏时,地会震动、战抖,甚至下沉,离其本位。当最后的审判即将发生,并且正在发生或完成时,情况就是这样,这一事实可见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地震”,地的“震动”、“动摇或摇撼”、“战抖或离其本位”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多处必有瘟疫、饥荒和地震。(马太福音24:7; 马可福音13:8; 路加福音21:11)
这话论及最后的审判。以西结书:
我在怒火中说;那日必有大地震,地面上的众人都必战栗,诸山必被推倒。(以西结书38:18-20)
启示录:
有大地震,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未尝有过的。(启示录16:18)
以赛亚书:
在万军之耶和华的愤恨中,我必使天动摇,地也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13)
以赛亚书:
地的根基也动摇了,地大大震动,其罪过在它上头沉重。(以赛亚书24:18-20)
诗篇:
因祂发怒,地就摇撼震动,山的根基也战抖。(诗篇18:7)
那鸿书:
大山在耶和华面前震动,磐石也倾覆。(那鸿书1:5, 6)
在其它地方也是如此(如耶利米书10:10; 49:21; 约珥书2:10; 哈该书2:6-7; 启示录11:19等)。不过,要明白,这些事发生在灵界,而不是发生在自然界;它们在这方面表示诸如前面所解释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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