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5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揭秘启示录 #237

237.“又有七盏火

237.“又有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点着,那就是神的七灵”表示由主通过从祂发出的神性真理所建立的天上和地上的新教会。此处“七盏灯”与前面的“七个灯台”和“七星”所表相同。“七个灯台”是指地上的新教会,该教会将处于来自主的光照(可参看AR 43节),“七星”是指天上的新教会(AR 65节);由于教会凭从主发出的神性而为教会,这神性就是神性真理,被称为圣灵,所以经上说:“那就是神的七灵。”“神的七灵”表示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AR 14, 1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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