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5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揭秘启示录 #215

215.启3:19.

215.启3:19.“凡我所爱的,我就责备管教”表示他们当中那些如此行的人被主所爱,然后不能不被引入试探,以便与自己争战。显然,这就是这些话的意思,因为经上说“凡我所爱的”,“凡我所爱的”是指那些向主“买火炼的金子”,并用“眼药擦眼睛,使自己看见”的人。经上说“我就责备管教”他们,这句话是指在虚假和邪恶方面的试探:“责备”是指虚假方面的试探,“管教”是指邪恶方面的试探。此处论述的这些人不得不被准许进入试探,因为不经试探,反对神性真理的否定和确认就无法根除。试探就是与人的自我里面的虚假和邪恶,因而与人的自我的属灵争战。至于何为试探,它们从哪里发出,会产生什么好处,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7-2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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