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5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

第二章 这一位神是存在本身,这就是耶和华,或祂自己里面的神的存在和实存

5.⑴这一位神因存在,因而因以下事实而被称为“耶和华”,即:祂就是那“今在、昔在、以后永在者”;或也可说,祂就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是初,是终”,“是阿拉法,是俄梅戛”(启示录1:8, 17; 21:6; 以赛亚书44:6)

⑵因此,这独一无二的神是本质、实质和形式;世人和天使是属灵的本质、实质和形式,或形像和样式,只要他们从这独一的神性中获得品质。

⑶这神性存在(实在)就是存在(实在)本身。

⑷神性存在(实在)本身同时也是神性实存本身

⑸神性存在和实存本身不能产生另一个系存在和实存本身的神性。

⑹因此,与这一个神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个神是不可能的。

⑺古代,以及部分现代的多神,都来源于不被理解的神性本质,而非其它任何源头。

揭秘启示录 #112

112.“甚至在我忠

112.“甚至在我忠心的殉道者安提帕在你们中间、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杀的日子”表当一切真理被教会中的虚假灭绝的时候。“殉道者”表示真理的告白,与“见证人”所表相同(6, 16节),因为在希腊语,“殉道者”和“见证人”是一个字。“安提帕”之名取自属灵的语言,或天使的语言。由于“殉道者安提帕”表示真理的告白者,抽象而言,表示真理本身,故很明显,“甚至在我忠心的殉道者安提帕在你们中间、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杀的日子”表当真理被教会中的虚假灭绝的时候。“撒但”表示虚假所在并所来自的地狱(参看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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