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8

注:要根据以下章节内

第十一章 圣三一在主神救主里面; 因此,要唯独靠近主神救主,才可以有拯救或永生

注:要根据以下章节内容,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3节等来解释这些事。从当今教会的教义可知,主没有权柄,因为唯独父归算祂的功德,祂自己则说情,并求父这样做;此外,他们忘了主说,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父的一切都到了祂这里,祂拥有管理血肉的一切权柄和管理天地的一切权柄。主是教会的头,教会是祂的身体。因此,身体要靠近作为它的头的那一位。

揭秘启示录 #853

853.“第二次的死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没有被罚入地狱。“第二次的死”无非表示属灵的死亡,也就是罚入地狱;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就是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就是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死就是被罚入地狱。而且,由于第二次的死是罚入地狱,第一次的死是离世,后一种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启示录中无一处提到“第一次的死”,而本章14节经文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后面的经文(21:8)和前面的经文(2:11)同样提到“第二次的死”。人若没有发现这一点,很可能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就是此处“第二次的死”所指的;同样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所以经上没有一处提到“第二次复活”(参看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没有被罚入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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