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8

注:要根据以下章节内

第十一章 圣三一在主神救主里面; 因此,要唯独靠近主神救主,才可以有拯救或永生

注:要根据以下章节内容,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3节等来解释这些事。从当今教会的教义可知,主没有权柄,因为唯独父归算祂的功德,祂自己则说情,并求父这样做;此外,他们忘了主说,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父的一切都到了祂这里,祂拥有管理血肉的一切权柄和管理天地的一切权柄。主是教会的头,教会是祂的身体。因此,身体要靠近作为它的头的那一位。

揭秘启示录 #59

59.“曾死过”表祂

59.“曾死过”表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曾得不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其神性人身曾得不到承认。如此,祂在世人当中便是“死的”。诚然,其永恒的神性被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为神性,尽管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因此是一不是二,甚至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名为《亚他那修信经》的教义,是一位格。所以,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着“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人的人身”这个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死去的更多内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两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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