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7

47.⑴当主与门徒谈

第十章 除非一个新教会存在,该教会要废除旧教会的信仰,也就是对三神的信仰,并引入一种新的信仰,也就是对一神,因而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否则如主所说的,“凡是血肉之人,就没有一个能得救”

47.⑴当主与门徒谈论时代的完结,祂的降临,也就是当今教会的结束,然后新教会的开始时,祂在描述了毁坏和灾难之后,又说:

若不减少那些日子,凡是血肉之人就没有一个能得救。(马太福音24:21-22)

也就是说,他们会在永死中彻底灭亡。

⑵凡是血肉之人都不能得救,除非这灾难和行毁坏可憎的被除去,这是因为通过当今教会的信仰没有与神的结合,因而没有拯救;拯救完全依赖于与神的结合;事实上,该结合就是拯救。

⑶通过当今教会的信没有与神的结合,因为这信是对三神的信;而信若非是对一神的信,就不能结合;还因为这是对不可接近的父神的信,以及同样不可接近的自永恒所生、与父具有相同本质的儿子的信,同时是对圣灵的信;由于没有永恒的任何儿子和任何圣灵,所以对这两者的信是对无神的信。对此,补充以下内容:当今的信不能与仁结合;不与仁结合的信、因而唯独信不能结合。由此可知,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该教会要废除这信,并教导新的信,也就是对一神的信,同时这信与仁结合,否则凡是血肉之人都无法得以保存,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能得救。

⑷前面已经说明,当今的信已经摧毁了整个教会,歪曲了整部圣言。因此,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该教会要恢复教会和圣言的完整性,否则凡是血肉之人都不能得以保存。

⑸《揭秘启示录》已经说明,“龙”和“假先知”表示那些处于当今教会信仰的人,蝗虫从中出来的“深渊之坑”,以及按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两个见证人在那里被杀的“大城”表示这信本身;同样说明,“新耶路撒冷”表示新教会(参看启示录9, 11-12, 20-21章)。由于在那里,经上说,龙和假先知被扔进地狱之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所以很明显,当今教会的信仰被定罪之后,一个新教会必须由主那里从天而降,并被建立。

⑹从这些事清楚看出,除非一个新教会存在,它要废除对三神的信,并接受对一神、因而对主耶稣基督的信,同时将这信与仁合为一个形式,否则凡是血肉之人都不能得救

⑺从第8章31节也可以看到,若不通过成肉身的神,因而若不通过神救赎主,耶稣基督,救赎就无法实现,因此救恩也无法赐予;因为救恩就是持续不断的救赎。还可以看到,神、信和仁是教会的三要素;整个神学,因而教会都依赖于它们。因此,当在这三要素方面的虚假被教导和吸收时,一个人没有救恩或拯救。

⑻结论。从今以后,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在信仰和生活方面处于新教会的教义。原因在于,现在主正在建立的新天堂就处于与该教义一致的信仰和生活之中。


诠释启示录 #128

128.“得胜的,必

128.“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在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上坚定不移,直到在世上的生命结束的人将进入新天堂。这从“得胜”的含义清楚可知,“得胜”当论及那些渴望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时,是指在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在世上的生命结束。经上说“得胜的”,是因为他们是那些承受来自邪恶和虚假的属灵试探,与它们争战的人;“得胜”就是抵制邪恶和虚假,如仇敌那样驯服并征服它们。但没有人会得胜,除非他在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上坚定不移,甚至直到他在世上的生命结束。那时,工作就完成了,因为一个人会永远保持他那时的样子,也就是他的生活直到那时的样子;死亡则是它的结束。不过,没有人能得胜,唯独主能。人若以为他凭自己得胜,不是与他同在的主得胜,就不会得胜,而是跌倒;因为得胜的,是属灵的信仰,而属灵的信仰丝毫不来自人,完全来自主。至于什么是属灵的信仰,可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8–120节),什么是属灵的试探(NJHD 187–201节)。“不受第二次死的害”是指进入新天堂,这一点无法理解,除非知道何谓先前的天或天堂,何谓启示录21章所论述的新天或新天堂。何谓先前的天或天堂在《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有所说明(LJ 65–72);何谓新天或新天堂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这本书有所说明(NJHD 1–7节)。但在解释启示录20-21章时会说明“第一次的死”、“第二次的死”,以及“头一次复活”和“第二次复活”是什么意思;在那里,经上说:

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这是头一次的复活。在头一次复活有份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启示录20:5–6)

又:

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火与硫磺的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示录21:8)

由此清楚可知,“第二次的死”是诅咒。因此,受它的害就是被诅咒;而另一方面,不受它的害就是被拯救。由于所有得救的人都进入新天堂,所以“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进入新天堂。关于新天堂和组成它的人,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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