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7

47.⑴当主与门徒谈

第十章 除非一个新教会存在,该教会要废除旧教会的信仰,也就是对三神的信仰,并引入一种新的信仰,也就是对一神,因而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否则如主所说的,“凡是血肉之人,就没有一个能得救”

47.⑴当主与门徒谈论时代的完结,祂的降临,也就是当今教会的结束,然后新教会的开始时,祂在描述了毁坏和灾难之后,又说:

若不减少那些日子,凡是血肉之人就没有一个能得救。(马太福音24:21-22)

也就是说,他们会在永死中彻底灭亡。

⑵凡是血肉之人都不能得救,除非这灾难和行毁坏可憎的被除去,这是因为通过当今教会的信仰没有与神的结合,因而没有拯救;拯救完全依赖于与神的结合;事实上,该结合就是拯救。

⑶通过当今教会的信没有与神的结合,因为这信是对三神的信;而信若非是对一神的信,就不能结合;还因为这是对不可接近的父神的信,以及同样不可接近的自永恒所生、与父具有相同本质的儿子的信,同时是对圣灵的信;由于没有永恒的任何儿子和任何圣灵,所以对这两者的信是对无神的信。对此,补充以下内容:当今的信不能与仁结合;不与仁结合的信、因而唯独信不能结合。由此可知,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该教会要废除这信,并教导新的信,也就是对一神的信,同时这信与仁结合,否则凡是血肉之人都无法得以保存,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能得救。

⑷前面已经说明,当今的信已经摧毁了整个教会,歪曲了整部圣言。因此,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该教会要恢复教会和圣言的完整性,否则凡是血肉之人都不能得以保存。

⑸《揭秘启示录》已经说明,“龙”和“假先知”表示那些处于当今教会信仰的人,蝗虫从中出来的“深渊之坑”,以及按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两个见证人在那里被杀的“大城”表示这信本身;同样说明,“新耶路撒冷”表示新教会(参看启示录9, 11-12, 20-21章)。由于在那里,经上说,龙和假先知被扔进地狱之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所以很明显,当今教会的信仰被定罪之后,一个新教会必须由主那里从天而降,并被建立。

⑹从这些事清楚看出,除非一个新教会存在,它要废除对三神的信,并接受对一神、因而对主耶稣基督的信,同时将这信与仁合为一个形式,否则凡是血肉之人都不能得救

⑺从第8章31节也可以看到,若不通过成肉身的神,因而若不通过神救赎主,耶稣基督,救赎就无法实现,因此救恩也无法赐予;因为救恩就是持续不断的救赎。还可以看到,神、信和仁是教会的三要素;整个神学,因而教会都依赖于它们。因此,当在这三要素方面的虚假被教导和吸收时,一个人没有救恩或拯救。

⑻结论。从今以后,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在信仰和生活方面处于新教会的教义。原因在于,现在主正在建立的新天堂就处于与该教义一致的信仰和生活之中。


婚姻之爱 #276

276.⑸尽管如此,

276.⑸尽管如此,世上的婚姻状态仍要延续到某个配偶生命的结束。引证这一点是为了让理性理解以下观点是必要、有用和正确的:即便在婚姻之爱并非纯正的地方,也要信奉这爱,并使它看似纯正。如果所步入的婚姻并没有承诺要持续到某方生命的结束,而是可以随意终止,那是另一回事了。以色列人就是这种情况,他们声称自己有休妻的自由,无论什么缘故。这一点从马太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清楚看出来:

有法利赛人对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耶稣回答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是不可以的。他们反驳说,摩西吩咐他们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门徒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倒不如不娶。(马太福音19:3-10

因此,既然婚约是终生的约定,那么可知,夫妻之间表面的爱情和友谊是有必要的。婚姻一旦缔结,就必须维持到在世生命的结束;这个原则是基于神性律法,并因基于神性律法,故也出于理性法(rational law),因而出于世间法(civil law)。这个原则之所以基于神性律法,是因为该律法声明:休妻另娶若非为了淫乱的缘故,是不合法的,如前所述。这个原则之所以出于理性法,是因为理性法建立在属灵律法的基础上,而神性律法与理性法为一。凭后者与前者合在一起的光,或通过在神性律法之光中考虑理性法,可以看出,如果死亡之前丈夫随意休妻,就会造成大量灾难和社会问题。这些灾难和社会问题可从前面的记事(103-114节)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其中来自九个国家的人就讨论了婚姻之爱的源头,故没必要补充进一步的证据。然而,这些因素并不妨碍出于自己的因素而可允许的分离,如前所述(252-254节),以及找情妇(对此,我们将在第二部分予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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