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7

47.⑴当主与门徒谈

第十章 除非一个新教会存在,该教会要废除旧教会的信仰,也就是对三神的信仰,并引入一种新的信仰,也就是对一神,因而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否则如主所说的,“凡是血肉之人,就没有一个能得救”

47.⑴当主与门徒谈论时代的完结,祂的降临,也就是当今教会的结束,然后新教会的开始时,祂在描述了毁坏和灾难之后,又说:

若不减少那些日子,凡是血肉之人就没有一个能得救。(马太福音24:21-22)

也就是说,他们会在永死中彻底灭亡。

⑵凡是血肉之人都不能得救,除非这灾难和行毁坏可憎的被除去,这是因为通过当今教会的信仰没有与神的结合,因而没有拯救;拯救完全依赖于与神的结合;事实上,该结合就是拯救。

⑶通过当今教会的信没有与神的结合,因为这信是对三神的信;而信若非是对一神的信,就不能结合;还因为这是对不可接近的父神的信,以及同样不可接近的自永恒所生、与父具有相同本质的儿子的信,同时是对圣灵的信;由于没有永恒的任何儿子和任何圣灵,所以对这两者的信是对无神的信。对此,补充以下内容:当今的信不能与仁结合;不与仁结合的信、因而唯独信不能结合。由此可知,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该教会要废除这信,并教导新的信,也就是对一神的信,同时这信与仁结合,否则凡是血肉之人都无法得以保存,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能得救。

⑷前面已经说明,当今的信已经摧毁了整个教会,歪曲了整部圣言。因此,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该教会要恢复教会和圣言的完整性,否则凡是血肉之人都不能得以保存。

⑸《揭秘启示录》已经说明,“龙”和“假先知”表示那些处于当今教会信仰的人,蝗虫从中出来的“深渊之坑”,以及按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两个见证人在那里被杀的“大城”表示这信本身;同样说明,“新耶路撒冷”表示新教会(参看启示录9, 11-12, 20-21章)。由于在那里,经上说,龙和假先知被扔进地狱之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所以很明显,当今教会的信仰被定罪之后,一个新教会必须由主那里从天而降,并被建立。

⑹从这些事清楚看出,除非一个新教会存在,它要废除对三神的信,并接受对一神、因而对主耶稣基督的信,同时将这信与仁合为一个形式,否则凡是血肉之人都不能得救

⑺从第8章31节也可以看到,若不通过成肉身的神,因而若不通过神救赎主,耶稣基督,救赎就无法实现,因此救恩也无法赐予;因为救恩就是持续不断的救赎。还可以看到,神、信和仁是教会的三要素;整个神学,因而教会都依赖于它们。因此,当在这三要素方面的虚假被教导和吸收时,一个人没有救恩或拯救。

⑻结论。从今以后,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在信仰和生活方面处于新教会的教义。原因在于,现在主正在建立的新天堂就处于与该教义一致的信仰和生活之中。


揭秘启示录 #668

668.“因你的公平

668.“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圣言的真理被打开时见证了这一点。“公平”表示神性真理,人当照此生活,他的品质由此被认识,并且他将照此受审判;由于这些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而圣言现已打开,见证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所以“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见证了这一点。圣言现已打开,并且见证了唯独主是天地之神,人当照主的诫命生活,当今之信要被除去;这一点从已出版的四教义明显看出来,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言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篇》;这些由“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来表示。
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公平”(judgment,或译判断,判语,典章)表示神性真理,“公义”(justice)表示神性良善,故在论述主的许多经文中,“公义和公平”都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其中归正的人必因公平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和祂的国中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以公平公义充满大地。(以赛亚书33:5)
让荣耀者以此为荣耀,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在地上作王,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33:15)
我必以仁义,公平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滔滔激流。(阿摩司书5:24)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祂宝座的支柱。(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在其它地方,经上说人当行公义和公平(如以赛亚书1:21; 5:16; 56:1; 58:2;耶利米书4:2; 22:3, 13, 15;以西结书18:5; 33:14, 16, 19;阿摩司书6:12;弥迦书7:9;申命记33:21;约翰福音16:8,10)。在那里,“公义”论及真理的良善,“公平”论及良善的真理。
由于“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所以我们在一些地方读到“真理和公义”(以赛亚书11:5;诗篇85:11);诗篇:
耶和华的判语是真理,全然公义;都比金子可羡慕,比蜜甘甜。(诗篇19:9-10)
主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14-216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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