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十章 除非一个新教会存在,该教会要废除旧教会的信仰,也就是对三神的信仰,并引入一种新的信仰,也就是对一神,因而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否则如主所说的,“凡是血肉之人,就没有一个能得救”
47.⑴当主与门徒谈论时代的完结,祂的降临,也就是当今教会的结束,然后新教会的开始时,祂在描述了毁坏和灾难之后,又说:
若不减少那些日子,凡是血肉之人就没有一个能得救。(马太福音24:21-22)
也就是说,他们会在永死中彻底灭亡。
⑵凡是血肉之人都不能得救,除非这灾难和行毁坏可憎的被除去,这是因为通过当今教会的信仰没有与神的结合,因而没有拯救;拯救完全依赖于与神的结合;事实上,该结合就是拯救。
⑶通过当今教会的信没有与神的结合,因为这信是对三神的信;而信若非是对一神的信,就不能结合;还因为这是对不可接近的父神的信,以及同样不可接近的自永恒所生、与父具有相同本质的儿子的信,同时是对圣灵的信;由于没有永恒的任何儿子和任何圣灵,所以对这两者的信是对无神的信。对此,补充以下内容:当今的信不能与仁结合;不与仁结合的信、因而唯独信不能结合。由此可知,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该教会要废除这信,并教导新的信,也就是对一神的信,同时这信与仁结合,否则凡是血肉之人都无法得以保存,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能得救。
⑷前面已经说明,当今的信已经摧毁了整个教会,歪曲了整部圣言。因此,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该教会要恢复教会和圣言的完整性,否则凡是血肉之人都不能得以保存。
⑸《揭秘启示录》已经说明,“龙”和“假先知”表示那些处于当今教会信仰的人,蝗虫从中出来的“深渊之坑”,以及按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两个见证人在那里被杀的“大城”表示这信本身;同样说明,“新耶路撒冷”表示新教会(参看启示录9, 11-12, 20-21章)。由于在那里,经上说,龙和假先知被扔进地狱之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所以很明显,当今教会的信仰被定罪之后,一个新教会必须由主那里从天而降,并被建立。
⑹从这些事清楚看出,除非一个新教会存在,它要废除对三神的信,并接受对一神、因而对主耶稣基督的信,同时将这信与仁合为一个形式,否则凡是血肉之人都不能得救
⑺从第8章31节也可以看到,若不通过成肉身的神,因而若不通过神救赎主,耶稣基督,救赎就无法实现,因此救恩也无法赐予;因为救恩就是持续不断的救赎。还可以看到,神、信和仁是教会的三要素;整个神学,因而教会都依赖于它们。因此,当在这三要素方面的虚假被教导和吸收时,一个人没有救恩或拯救。
⑻结论。从今以后,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在信仰和生活方面处于新教会的教义。原因在于,现在主正在建立的新天堂就处于与该教义一致的信仰和生活之中。
456.启9:20.“其余未曾被这些灾所杀的人”表新教教会中那些没有像前者那样在灵性上因幻想的推理、自我之爱、对自己聪明的骄傲,以及由此而来的欲望而死亡,然而还是使唯信成为其宗教信仰之首的人。“其余的人”是指那些虽不像前者,然而仍使唯信成为其宗教信条之首的人;“未曾被杀的人”表示那些没有在灵性上如此死亡的人;他们所陷入的“这些灾”是指自我之爱,对自己聪明的骄傲,以及由这二者而来的对邪恶与虚假的欲望;这三者以“火”、“烟”和“硫磺”来表示,如前所述(452,453节)。从下文可以看出,这就是“灾”的含义。
不过,有必要先说说这类人:我蒙恩得以看到他们,并与其交谈。他们住在朝西的北部区域,其中有些人所住的小屋有屋顶,有些人则连屋顶也没有。他们的床是用芦苇编的,衣服是山羊毛的。在从天堂所流入的光中,他们的脸显得很苍白,也很愚钝。原因在于,对于宗教,除了有一位神,有三个位格,基督为他们在十字架上受难,他们凭唯信而得救、在殿里敬拜、定期祷告之外,他们再也不知道别的了。至于其它与宗教及其教义有关的事,他们则一概不予理睬;因为世俗和肉体的事务塞满并窒息了他们的头脑,使他们对其它事充耳不闻。他们当中有很多是长老,我问他们:“当你们在圣言中读到关于行为、爱与仁、果子、生活的戒律、悔改,简言之,就是要行出来的事时,你们是怎么想的?”他们回答说,他们的确读到这些内容,因而看过它们,但也没有看见,因为他们的心思都在唯信上,因而以为所有这些都是信,没有想到它们是信的效果。这种无知和愚蠢就盛行在那些信奉唯信,使它成为其宗教信仰的全部之人当中,这一事实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然而,我蒙恩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
“灾”(plague,或译为伤痕、瘟疫、灾殃、祸等)是指属灵的灾,人的灵或灵魂便因这属灵的灾而死亡。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的损伤无法医治,你的伤痕极其深重;我必使你痊愈,医好你的伤痕。(耶利米书30:12, 14, 17)
凡经过巴比伦的都因她的灾殃嗤笑。(耶利米书50:13)
在一天之内,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都要临到巴比伦。(启示录18:8)
我又看见七位天使掌管末了的七灾、因为神的大怒在这七灾中发尽了。(启示录15:1,6)
祸哉,犯罪的民族,罪孽沉重的百姓;从脚掌到头顶,没有一处完全的,尽是创伤、鞭痕与新打的伤痕,都没有收口,没有缠裹,也没有用膏滋润。(以赛亚书1:4, 6)
当耶和华缠裹祂百姓的损处,医治他们伤痕的日子。(以赛亚书30:2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申命记28:59;耶利米书49:17;撒迦利亚书14:12, 15;路加福音7:21;启示录11: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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