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十章 除非一个新教会存在,该教会要废除旧教会的信仰,也就是对三神的信仰,并引入一种新的信仰,也就是对一神,因而对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的信仰,否则如主所说的,“凡是血肉之人,就没有一个能得救”
47.⑴当主与门徒谈论时代的完结,祂的降临,也就是当今教会的结束,然后新教会的开始时,祂在描述了毁坏和灾难之后,又说:
若不减少那些日子,凡是血肉之人就没有一个能得救。(马太福音24:21-22)
也就是说,他们会在永死中彻底灭亡。
⑵凡是血肉之人都不能得救,除非这灾难和行毁坏可憎的被除去,这是因为通过当今教会的信仰没有与神的结合,因而没有拯救;拯救完全依赖于与神的结合;事实上,该结合就是拯救。
⑶通过当今教会的信没有与神的结合,因为这信是对三神的信;而信若非是对一神的信,就不能结合;还因为这是对不可接近的父神的信,以及同样不可接近的自永恒所生、与父具有相同本质的儿子的信,同时是对圣灵的信;由于没有永恒的任何儿子和任何圣灵,所以对这两者的信是对无神的信。对此,补充以下内容:当今的信不能与仁结合;不与仁结合的信、因而唯独信不能结合。由此可知,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该教会要废除这信,并教导新的信,也就是对一神的信,同时这信与仁结合,否则凡是血肉之人都无法得以保存,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能得救。
⑷前面已经说明,当今的信已经摧毁了整个教会,歪曲了整部圣言。因此,除非主建立一个新教会,该教会要恢复教会和圣言的完整性,否则凡是血肉之人都不能得以保存。
⑸《揭秘启示录》已经说明,“龙”和“假先知”表示那些处于当今教会信仰的人,蝗虫从中出来的“深渊之坑”,以及按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两个见证人在那里被杀的“大城”表示这信本身;同样说明,“新耶路撒冷”表示新教会(参看启示录9, 11-12, 20-21章)。由于在那里,经上说,龙和假先知被扔进地狱之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所以很明显,当今教会的信仰被定罪之后,一个新教会必须由主那里从天而降,并被建立。
⑹从这些事清楚看出,除非一个新教会存在,它要废除对三神的信,并接受对一神、因而对主耶稣基督的信,同时将这信与仁合为一个形式,否则凡是血肉之人都不能得救
⑺从第8章31节也可以看到,若不通过成肉身的神,因而若不通过神救赎主,耶稣基督,救赎就无法实现,因此救恩也无法赐予;因为救恩就是持续不断的救赎。还可以看到,神、信和仁是教会的三要素;整个神学,因而教会都依赖于它们。因此,当在这三要素方面的虚假被教导和吸收时,一个人没有救恩或拯救。
⑻结论。从今以后,没有人能进入天堂,除非他在信仰和生活方面处于新教会的教义。原因在于,现在主正在建立的新天堂就处于与该教义一致的信仰和生活之中。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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