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6

46.⑴主在与门徒谈

第九章 因此才会有主在福音书和但以理书所预言的基督教会的“灾难”和“毁坏”

46.⑴主在与门徒谈论时代的完结,祂自己的降临,也就是今天教会的结束和新教会的开始时,预言了这些事:

那时必有大灾难,自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从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不会有。(马太福音24:21)

此外还有先知但以理所预言的行毁坏可憎的: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15, 29)

⑵世人完全不知道,也看不到教会有这样的灾难和毁坏,因为在教会的每个地方,人们都说,他们处于福音之光本身,甚至到了这种程度,如果真有一位天使从天上降临,并教导别的,人们也不会相信他。罗马天主教会这么说,希腊教会这么说,以其领袖路德、墨兰顿(或梅兰西顿)和加尔文的名字来区分的三类改革宗教会当中的每一个教会也这么说,众多异端教派当中的每一个教派同样如此说。

⑶然而,在灵界,这预言的灾难和毁坏出现在清晰的光中,因为所有人死后都进入灵界,并留在他们在自然界所持守的宗教中;事实上,灵界的光是属灵之光,这光会揭开一切事物。

⑷当神职人员被问及神、信和仁,也就是教会、因而得救的三个要素时,他们几乎就像掉进坑里的瞎子一样答不上来。关于神,他们回答说,祂是一,祂是一致的三个人;当说到三个就是一个时,他们被要求按照他们当时所想的来说话;因为对灵界里的人来说,思维和言语行如一体,于是他们大声说:“三个神。”关于信,他们回答说,这是一种对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的信;父神赐予信,圣子调解它,圣灵运作它;因此,这是对有顺序的三神的信。当进一步被问及这信,即他们是否知道这信进入的迹象,以及它在任何人里面的迹象时,他们回答说,知道它的迹象干什么呢?这信不是出于美意,出于那独一神的拣选,并没有来自人的任何东西与之掺杂吗?当被问及那信(鉴于它指向三位,因而指向三神,而人对它一无所知)是什么东西时,他们回答说,它不仅是某种东西,还是教会的全部和得救的全部。如果有人问他们这是否可能,他们就会嘲笑这个问题。关于仁,他们说,仁存在于这信所在的地方,它既与信分离,又不分离;因此,它既有助于得救,也无助于得救。

⑸当平信徒被问及神、信和仁时,他们几乎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当中只有少数人熟悉从神职人员那里听来的一些模糊的说法,他们将这些说法称为信条;这些说法都是笼统的,即父神因祂儿子的受难而施怜悯,祂赦罪、称义。

⑹当平信徒和神职人员接受检查,以查看他们是否拥有神、信或仁的任何东西在里面时,结果发现他们什么都没有,因而没有天堂、教会和得救的任何东西;只有那些出于宗教行善的人除外,因为在灵界,这些人能接受对主神救主的信。

⑺从前面列举的这几件事清楚看出,“自从世界的起头从没有,将来也不会有的大灾难”从何而来,主所预言的在教会结束时,也就是今天的“行毁灭可憎的”从何而来。

⑻之所以自从世界的起头从没有这样的灾难,将来也不会有,是因为外邦人和犹太人自己都不知道主神救主是拯救的源泉;无知值得原谅;但主降临之后的基督徒则不然,对他们来说,这真理在新旧约圣言中都已经展开了。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85

SS85.从圣言来说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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