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章 根据《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来证实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已经歪曲了整个圣言
45.⑴每个异端分子通过圣言都能证实,并的确证实他的异端,因为圣言是通过表象和对应来写的。因此,圣言被一些人称为一切异端之书。
⑵一经证实,一个人就只看到他的信条是真的,即便它们是假的。
⑶从圣言通过许多事物来证实多神是有可能的;证实基督功德的归算信仰,在这样的信仰中,三神各自拥有自己单独的部分也是有可能的;仁爱对信仰毫无用处,因而对得救毫无用处同样是有可能的。
⑷从以下事实可能会证实多神:主提到了三位一体;当主受洗时,表面上看,的确有一个三位一体。在天上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父、子、圣灵(约翰一书5:8)。耶和华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世记1:26)。三位天使向亚伯拉罕显现,他们被称为耶和华(创世记17:2-3)。在新圣言中,福音书,以及使徒在书信中经常提到父、子、圣灵,然而并没有说他们是一个。证实有一个基督功德的归算信仰,唯独这信拯救人;仁爱的行为无助于救恩同样是有可能的。对此,需要补充的是,倾向于推理的心智可能会为它们添加自己的信条,并强化它们。
⑸这些论据当中的每一条都无法被视为虚假,因而无法被驱散,除非被主光照的理性通过圣言证实神是一,仁与信有一个结合。
⑹当如此行时,可以清楚看到,基于三位格三位一体,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并基于指向单独的每一位的信,以及对得救毫无用处的仁的神学已经歪曲了整部圣言;主要是因为这三者,即神、仁和信是宗教的共性,圣言的每一个事物,因而天堂和教会的每一个事物都关系到这些共性。
⑺对已经证实这种重大罪恶的人来说,结果就是,无论他在哪里读到父、子或圣灵,事实上无论在哪里读到耶和华和神,都会想到三神,因为他正出于三个来思想一个;此外,无论他在哪里读到信,都不会想到其它信,只会想到一种可以归算基督功德的信;无论他在哪里读到仁,都会想到它对得救毫无用处,或想到这信取代了它。一旦固定下来,或说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证实就具有这一切结果。
485.⑸通奸分为四个等级,这些等级决定了通奸的定性,定罪和死后的归罪。这些等级不是种类,但适用于各个种类,并区分它们的邪恶或良善是更大还是更小。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确定每种通奸应算为更温和,还是算为更严重。众所周知,环境和突发事件使一切事千差万别。然而,一个人凭其理性微光以一种方式看待它们,一个法官则出于法律以另一种方式来看待,而主出于此人的心智状态又以一种方式来看待。正因如此,我们才说到罪的定性、宣布,以及死后的归罪。人照其理性微光决定罪的定性;法官照法律决定罪的宣布;主照这个人的心智状态决定归罪。无需解释就能看出,这三种情况彼此截然不同。人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凭理性评估可能会判某人无罪,而坐在法庭上的法官根据法律可能会判他有罪;而法官也有可能会判一个死后下地狱的人为无罪。原因在于,法官照着行为做出判决;但死后,每个人皆照其在意愿、因而在理解力中所形成的意图,以及他的理解力、因而意愿的确认程度而受审判。而法官无法看到这些。然而,这两种审判都是公正的,因为一种关注世间社会的利益,另一种关注天堂社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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