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八章 根据《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来证实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已经歪曲了整个圣言
45.⑴每个异端分子通过圣言都能证实,并的确证实他的异端,因为圣言是通过表象和对应来写的。因此,圣言被一些人称为一切异端之书。
⑵一经证实,一个人就只看到他的信条是真的,即便它们是假的。
⑶从圣言通过许多事物来证实多神是有可能的;证实基督功德的归算信仰,在这样的信仰中,三神各自拥有自己单独的部分也是有可能的;仁爱对信仰毫无用处,因而对得救毫无用处同样是有可能的。
⑷从以下事实可能会证实多神:主提到了三位一体;当主受洗时,表面上看,的确有一个三位一体。在天上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父、子、圣灵(约翰一书5:8)。耶和华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创世记1:26)。三位天使向亚伯拉罕显现,他们被称为耶和华(创世记17:2-3)。在新圣言中,福音书,以及使徒在书信中经常提到父、子、圣灵,然而并没有说他们是一个。证实有一个基督功德的归算信仰,唯独这信拯救人;仁爱的行为无助于救恩同样是有可能的。对此,需要补充的是,倾向于推理的心智可能会为它们添加自己的信条,并强化它们。
⑸这些论据当中的每一条都无法被视为虚假,因而无法被驱散,除非被主光照的理性通过圣言证实神是一,仁与信有一个结合。
⑹当如此行时,可以清楚看到,基于三位格三位一体,其中每一位都是神,并基于指向单独的每一位的信,以及对得救毫无用处的仁的神学已经歪曲了整部圣言;主要是因为这三者,即神、仁和信是宗教的共性,圣言的每一个事物,因而天堂和教会的每一个事物都关系到这些共性。
⑺对已经证实这种重大罪恶的人来说,结果就是,无论他在哪里读到父、子或圣灵,事实上无论在哪里读到耶和华和神,都会想到三神,因为他正出于三个来思想一个;此外,无论他在哪里读到信,都不会想到其它信,只会想到一种可以归算基督功德的信;无论他在哪里读到仁,都会想到它对得救毫无用处,或想到这信取代了它。一旦固定下来,或说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证实就具有这一切结果。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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