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章 不和谐的观念源于尼西亚的三位一体
第七章 这三位一体已经败坏了教会
44.⑹该三位一体的性质或品质由尼布甲尼撒所看见的雕像的脚,和但以理书7章中从海中上来的最后一个兽,以及启示录12-13章中的龙及其两个兽来描述。
⑺此外,它的性质或品质从揭示给我的这个奥秘明显看出来,即:每个人都根据他对神的观念而在天堂,也就是天堂社群中被分配一个地方;每个人都根据他对神的否认而在地狱被分配一个地方;此外,对一神的否认就存在于那些确认尼西亚或亚他那修的三位一体之人的观念里面。
⑻一个真正的灵魂和生命在承认主,神的儿子为天地之神的教会之人里面。主在马太福音(28:18)亲自教导,祂是天地之神;祂是真神和永生,这一点可见于约翰一书(5:20)。根据哥罗西书(2:9),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祂里面;根据以赛亚书,祂是耶和华,我们的救赎主,独一神,事实上是永在的父。
489.⑼这些人所犯的通奸照着事后理解力赞成或不赞成通奸而被归罪于他们。人的理解力越赞成罪恶,他就越将其归给自己,并把它们变成自己的。赞成就是同意,同意会诱使心智热爱它们。那些一开始未经理解力同意而犯下,后来又得到赞成的通奸也一样。如果后来它们没有得到赞成,情况则相反。原因在于,理解力盲目的情况下所犯的罪恶或通奸是出于肉体的情欲犯下的,和动物所具有的本能差不多。就人类而言,当犯下这些罪行的时候,理解力固然存在,但它的力量处于休眠状态,或是死的,而非处于活跃状态,或是活的。由此自然可知,这类行为被归罪与否要视后来它们被赞成或不被赞成的程度而定。我们在此所说的归罪是指死后所受的指控、因而审判;这取决于此人灵的状态。我们所说的指控不是指人在法官面前所受的指控;因为这并非取决于其灵的状态,而取决于其身体行为。如果这两种状态没有区别,那么在世被宣告无罪的人死后也会被宣告无罪,而在世被宣告有罪的人死后也会被宣告有罪;如此,后者就没有得救的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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