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4

44.⑹该三位一体的

第六章 不和谐的观念源于尼西亚的三位一体

第七章 这三位一体已经败坏了教会

44.⑹该三位一体的性质或品质由尼布甲尼撒所看见的雕像的脚,和但以理书7章中从海中上来的最后一个兽,以及启示录12-13章中的龙及其两个兽来描述。

⑺此外,它的性质或品质从揭示给我的这个奥秘明显看出来,即:每个人都根据他对神的观念而在天堂,也就是天堂社群中被分配一个地方;每个人都根据他对神的否认而在地狱被分配一个地方;此外,对一神的否认就存在于那些确认尼西亚或亚他那修的三位一体之人的观念里面。

⑻一个真正的灵魂和生命在承认主,神的儿子为天地之神的教会之人里面。主在马太福音(28:18)亲自教导,祂是天地之神;祂是真神和永生,这一点可见于约翰一书(5:20)。根据哥罗西书(2:9),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祂里面;根据以赛亚书,祂是耶和华,我们的救赎主,独一神,事实上是永在的父。


婚姻之爱 #299

299.如果女儿未征

299.如果女儿未征求父母或监护人的意见,擅自接受某个向她求婚的追求者,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因为她不能出于判断力、了解和爱来权衡关系到她未来福祉的终身大事。她缺乏判断力,是因为她尚未体验婚姻生活,没法进行比较,也没法根据男人的秉性来判断他们将来的行为。她缺乏了解或认知,因为她的经验几乎没有超出父母的家庭和少数闺蜜的范围;并且她没法打听有关追求者的家庭和人品的信息。她也缺乏爱,因为对刚达到谈婚论嫁年龄或之后不久的女儿来说,她们的爱情顺从出于感官的欲望,还没有被成熟心智的渴望所控制。

然而,女儿在同意之前,应认真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免得勉勉强强嫁给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她这一方的同意是缺乏的;而构成婚姻、将爱情的最初体味赋予她灵的,是同意。勉强或被迫的同意不会给予灵这种体味,尽管在肉体上可以;这会使存在于灵里面的贞洁转化成情欲,这情欲会败坏初次绽放温暖的婚姻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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