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六章 不和谐的观念源于尼西亚的三位一体
第七章 这三位一体已经败坏了教会
44.⑹该三位一体的性质或品质由尼布甲尼撒所看见的雕像的脚,和但以理书7章中从海中上来的最后一个兽,以及启示录12-13章中的龙及其两个兽来描述。
⑺此外,它的性质或品质从揭示给我的这个奥秘明显看出来,即:每个人都根据他对神的观念而在天堂,也就是天堂社群中被分配一个地方;每个人都根据他对神的否认而在地狱被分配一个地方;此外,对一神的否认就存在于那些确认尼西亚或亚他那修的三位一体之人的观念里面。
⑻一个真正的灵魂和生命在承认主,神的儿子为天地之神的教会之人里面。主在马太福音(28:18)亲自教导,祂是天地之神;祂是真神和永生,这一点可见于约翰一书(5:20)。根据哥罗西书(2:9),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祂里面;根据以赛亚书,祂是耶和华,我们的救赎主,独一神,事实上是永在的父。
806.“并且为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表因施加在敬拜主者灵魂上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为淫妇手上所流祂仆人的血伸冤”之所以表示因施加在敬拜主者灵魂上的伤害和暴行所受的报应,是因为“伸冤”表示报应。“流人血”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327, 684节);在此表示向“祂仆人”所指的敬拜主者施暴。他们通过将对主的神性敬拜转到自己身上,并禁止阅读圣言而向这些人的灵魂施加伤害和暴行。这论及主,因为祂为其仆人的血伸冤或报仇,好像祂出于报复或复仇这样做;但其实这不是出于报复或复仇,就像不是出于怒气和忿怒一样,然而,在圣言的许多地方,这些都被归给了主(525,635,658,673节)。当在最后审判之日,恶者与善者分离,被投入地狱时,就说主发怒和报仇;因此,这日被称为“忿怒的日子”,同样被称为“忿怒”,以及“报仇之日”;并非主发怒和报仇,而是恶人向主发怒,报复祂。这就如同罪犯被判刑后迁怒于法律,报复法官;但法律并不发怒,法官也不报仇。
在以下经文中,“报仇”(或报复)就具有这种意义:
报仇之日在我心中,救赎我民之年已经来到。(以赛亚书63:4)
此处论及主和最后的审判。
耶和华有报仇之日,为锡安的争辩有报应之年。(以赛亚书34:8)
看哪,你们的神必来报仇,祂也与神的报应一同到来,祂必拯救你们。(以赛亚书 35:4)
这些是报仇的日子,使经上所写一切事都得应验。(路加福音21:22)
此处论述最后的审判到来时的时代末了。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报告耶和华美意的日子,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以赛亚书 61:1,2)
我的灵魂岂不为此报复呢?(耶利米书5:9,29)
我要向巴比伦报仇,一个人也不宽容。(以赛亚书47:3)
耶和华定意攻击巴比伦,将它毁灭,因这是耶和华报仇,就是为自己的殿报仇。(耶利米书 51:11,36)
你们各族人,祂的百姓要歌唱;因祂要伸祂仆人流血的冤,报复祂的敌人,洁净祂的地、祂的百姓。(申命记 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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