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3

43.⑴对基督教会关

第五章 在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是尼西亚会议的产物,由此被引入天主教会和在它之后的众教会,故应被称为尼西亚的三位一体。而在一个位格,主神救主里面的神的三位一体来自基督自己,并由此而在使徒教会中,故应被称为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神的这三位一体就是新教会的三位一体

43.⑴对基督教会关于圣三一,以及一体的教义的概述有三个,被称为《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使徒信经》是由那些被称为使徒教父的人写成的;《尼西亚信经》是由一群被君士坦丁大帝召集到尼西亚城的主教和教士们写成的,以驱散阿里乌否认神儿子的神性的丑闻;《亚他那修信经》则是由一些人,或尼西亚会议之后的一些人写成的。这三个信经被基督教会作为关于父、子、圣灵的教义的大公和普世性,也就是共性来承认和接受。

⑵《使徒信经》的教导是这样:我信神,全能的父,天地之神;我信祂的儿子我主耶稣基督,因着圣灵成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等等。《尼西亚信经》的教导则是这样:我信独一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前为父所生,受生而非被造,与父一体,万物都是藉者祂造的;祂从天降临,因着圣灵,并从童女马利亚成肉身,而为人;我信圣灵,赐生命的主,从父和子出来,与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祂曾藉众先知说话。而《亚他那修信经》的教导是这样: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是主;子和圣灵同样如此;然而,非三不受造、无限、全能的神和主,乃一神一主;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此外,关于主耶稣基督,《亚他那修信经》是这样教导的:祂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⑶从三个信经的宣告可以了解到,它们各自对神的一体三位和三位一体是如何理解的。因为《使徒信经》关于父神的教导是,祂是宇宙的创造者;关于祂儿子的教导是,祂因着圣灵成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关于圣灵的教导是,它是存在的。此外,《尼西亚信经》关于父神的教导是,祂是宇宙的创造者;关于祂儿子的教导是,祂在万世以前出生,降临并成肉身;关于圣灵的教导是,祂从父和子出来。关于父、子、圣灵的教导是,他们是均永恒,而同等的三位,其中每一位都为神,然非三神,乃一神;依基督真道,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依大公教,不得谓神有三。

⑷从这三个信经明显可知,流传下来的三位一体有两个,一个存在于创世之前,另一个存在于创世之后。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在《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中,而创世之后的三位一体在《使徒信经》中。因此,使徒教会对永恒之子一无所知,只知道生在世上的儿子,因此它所援引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另一方面,尼西亚会议之后的教会仿佛是重建的,承认永恒之子,而不是生在世上的儿子为神。

⑸这两个三位一体就像晚上和早晨,确切地说,像黑夜和白昼那样彼此截然不同;因此,这两者决不能在一个教会成员里面都被肯定,因为对他来说,宗教可能会灭亡,对宗教来说,正常的理性可能会灭亡。这是因为根据尼西亚和亚他那修的三位一体去思想一位神是不可能的,但根据使徒的三位一体去思想一位神是可能的;根据后者思想一位神是可能的,因为这三位一体存在于主耶稣基督,生在世上的神儿子里面。

⑹主亲自教导,圣三一在主神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因为祂说: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约翰福音3:35; 16:15)

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9)

信祂的,就是信父。(约翰福音12:44)

根据保罗书信: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祂里面。(哥罗西书2:9)

根据约翰一书:

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根据以赛亚书:

祂是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在以赛亚书论述祂的其它地方,经上说,祂是“耶和华救赎主”、“独一的神”(以赛亚书43:10-14; 44:6, 24; 45:21-22等);祂因救赎而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6);在论述祂的地方,经上说,祂是“父神”(以赛亚书60:6; 63:16);“祂必不将祂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8; 48:11);然后又说“圣灵来自祂”(约翰福音20:22)。由于神为一,有一个圣三一,即父、子和圣灵,正如主所说的(马太福音28:19),所以可知,三位一体在一个位格里面,就在从父神成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者的那个位格里面,因此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神的儿子”、“独生子”(路加福音1:31-35; 约翰福音1:18; 20:31; 马太福音3:17; 16:16; 17:5)。这一切经文和前面所引用的经文指的都不是永恒之子,这一点对内在和外在视觉来说都是很明显的。因此,既然这圣三一(根据保罗书信,这圣三一也是以身体居住在祂里面的神性一切的丰盛)在主神救主耶稣基督里面,那么可知要唯独靠近祂,向祂祈求帮助,并敬拜祂;当如此行时,根据约翰福音,同时就在靠近父,这人就受圣灵;因为祂教导,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凡不从作为门的祂进入羊圈(即教会)的,都是贼,是强盗(约翰福音14:6; 10:1-9);然后还教导,信祂的,有永生,不信的,不得见永生 (约翰福音3:15, 16, 36; 6:40;11:25, 26; 约翰一书5:20)。

⑺神性三位一体,同时神性一体在主耶稣基督,世界的救赎主和救主里面,这三位一体就是新教会的三位一体。

诠释启示录 #440

440a.“玛拿西支派

440a.“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这从“玛拿西支派”代表、因而表示什么清楚可知,“玛拿西支派”是指教会的意愿或自愿(voluntary)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它表示生活的良善,因为生活的良善与教会或教会之人的意愿或自愿构成一体。事实上,人所意愿的,当有可能时他就会去做,因为做无非是意愿在行动,这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当意愿停止时,做就停止了,只要意愿继续存在,做就会继续。一个重生之人的意愿所做的事,被称为生活的良善。因此,“玛拿西”和他的支派因表示教会的意愿或自愿,所以也表示生活的良善。此外,生活的良善是重生之后对邻之仁的结果,如同来自其原因的一个结果,这由“亚设和拿弗他利”来表示。因为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被主重生了,那些重生的人处于生活的良善,因为他们出于仁爱行事,出于仁爱的一切行为都是生活的良善。

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教义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一个人若要成为教会之人,就必须拥有这两者。在圣言中,“以法莲和玛拿西”就代表、因而表示这两者,“以法莲”代表并表示教义的真理,“玛拿西”代表并表示生活的良善。教义的真理也被称为教会的理解力或智力,生活的良善被称为教会的意愿或自愿。因为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属于意愿;因此,“以法莲和玛拿西”也表示教会的理解力和意愿,或智力和自愿,“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解力或智力,“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愿或自愿。为叫“以法莲和玛拿西”可以代表、因而表示这些事物,他们在埃及地为约瑟所生。因为“约瑟”表示属天-属灵层,或与属天国度毗邻的属灵国度本身,“埃及地”表示属世层。因此,“玛拿西”表示属天-属灵层在属世层中所生的意愿的良善,“以法莲”表示属天-属灵层在属世层中所生的理解力的真理。摩西五经如此描述这些的出生:

荒年到来以前,约瑟生了两个儿子,是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儿亚西纳给他生的。约瑟给长子起名叫玛拿西;因为神使我忘了我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他给次子起名叫以法莲;因为神使我在受苦之地多结果实。(创世记41:50–52)

至于这些话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347–5356节),即:长子的名字“玛拿西”表示属世人中的新意愿或自愿及其品质;次子的名字“以法莲”表示属世人中的新理解力或智力及其品质;或也可说,“玛拿西”表示新属世人的良善,“以法莲”表示新属世人的真理(参看AC 5351, 5354节)。

这就是“玛拿西和以法莲”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雅各把他们当成“流便和西缅”来收养,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雅各对约瑟说,我到埃及你那里之前,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两个儿子,现在他们是我的;以法莲和玛拿西正如流便和西缅一样是我的。他们可称在他们弟兄的名下得他们的产业。(创世记48:3, 5–6)

由于“流便”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也就是教义的真理,“西缅”表示意愿中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所以雅各说:“以法莲和玛拿西正如流便和西缅一样归于他。”因此,“以法莲”表示理解力或智力的真理,“玛拿西”表示意愿或自愿的良善。不过,《属天的奥秘》(6234–6241节)对这些事有更充分的解释。

这一点也可从雅各,那时是以色列给以法莲和玛拿西的祝福明显看出来,这祝福如下:

他就给约瑟祝福说,愿我祖亚伯拉罕和以撒所行走于面前的神,就是自那时直到今日牧养我的神,救赎我脱离一切邪恶的那使者,赐福与这两个童子;愿他们称为我名下,也在我祖亚伯拉罕和以撒的名下;又愿他们在地的中间生养众多。(创世记48:15–16)

此处“以法莲”也表示理解力或智力的真理,“玛拿西”表示意愿或自愿的良善,这两者都在属世人中,这可见于《属天的奥秘》(6274–6285节)。又,在摩西对以法莲和玛拿西的祝福中,经上论及约瑟说:

他因头生的公牛而有威严,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这些是以法莲的万万,这些是玛拿西的千千。(申命记33:17)

对这些话的解释可参看前文(AE 316d, 336b节)。

440b.“以法莲”表示对真理的理解,“玛拿西”表示对良善的意愿,这两者都在属世人中,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因万军之耶和华的烈怒,地已变黑,百姓变得像火的燃料;人不怜惜弟兄;他若右手边抢夺,仍受饥饿;若左手边吞吃,仍不饱足;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他们又一同攻击犹大。(以赛亚书9:19–21)

“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在此表示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要灭亡,良善因虚假灭亡,真理因邪恶灭亡,可参看前文(AE 386b节),那里详细解释了这些细节。

诗篇:

基列是我的,玛拿西也是我的;以法莲是我头的力量;犹大是我的立法者。(诗篇60:7; 108:8)

此处“玛拿西”表示教会的良善,“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真理,“基列”表示属世人;由于属世层中来自良善的真理拥有神性能力,所以经上说:“以法莲是我头的力量。”神性能力在属世人中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因为属世层是终端,属灵和属天的内层事物都流入这终端,并在那里一起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它们在那里处在其完全之中,一切神性运作都在这终端中并来自它。因此,圣言的字义拥有神性能力,因为它是属世的(对此,参看AE 346节;《属天的奥秘》,9836节)。由此可见,为何经上说以法莲是“耶和华头的力量”;说犹大是“祂的立法者”,因为“犹大”表示内在神性真理,或灵义上的圣言,“立法者”与“律法”具有相同的含义。

又:

领约瑟如领羊群的以色列的牧者啊,求你侧耳;坐在基路伯上的啊,求你发出光来。在以法莲、便雅悯和玛拿西面前,激发你的大能,来救我们。(诗篇80:1–2)

从灵义清楚可知,这些话包含向主的恳求,即恳求祂教导那些属于教会的人,通过真理把他们引向良善,从而引向天堂。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牧者”,是因为祂教导并引领人;故经上说“你领约瑟如领羊群”,“约瑟”表示那些属于教会、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坐在基路伯上的”表示在众天堂之上的主,祂从那里发出光照心智的光,故经上说“发出光来”。“在以法莲、便雅悯和玛拿西面前,激发你的大能”表示真理之光甚至可以穿透到那些处于属世真理和良善的人那里,因而穿透到教会的终端或最低层;“以法莲”表示那些处于属世真理的人;属世真理是诸如圣言字义上的真理那样的真理;“玛拿西”表示那些处于属世良善的人,这良善是行善并学习真理的快乐;“便雅悯”表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或属世层中进行结合的媒介;“激发大能”表示光甚至穿透到那里;“来救我们”表示这些人会得救。

由于属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是从主经由属灵人流入的,并且没有这种流注,良善就不可能存在于属世人里面,还由于“玛拿西”代表、因而表示属世人中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所以约旦河以外或之外,以及约旦河这一边或之内的产业给了这个支派;也就是说,约旦河以外或之外的产业给了这个半支派,约旦河这一边或之内的产业给了那个半支派(参看民数记32:33, 39–40; 申命记3:13; 约书亚记13:29–31; 17:5–13, 16–18)。约旦河以外或之外的地代表并表示外在教会,外在教会在属世人中与人同在;但约旦河这一边或之内的地代表并表示内在教会,内在教会在属灵人中与人同在(对此,参看AE 434c节)。再者,正是良善构成教会,这良善直接从属灵人流入属世人,没有这种流注,教会就不存在于人里面;这就是为何给予表示教会良善的玛拿西支派的产业既有在约旦河之内的,也有在约旦河之外的。属灵良善直接流入属世良善,但间接流入属世真理 (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314, 3573, 3576, 3616, 3969, 3995, 4563节)。

“玛拿西”表示教会的良善,或生活的良善,这良善与意愿的良善是一样的,这一点可从“以法莲”的代表、因而含义清楚看出来,“以法莲”是指教会的真理,或教义的真理,这真理与理解力的真理是一样的;因为它们是弟兄,良善与真理在圣言中被称为弟兄。“以法莲”表示教义的真理,因而表示教会的理解力或智力,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5354节),那里从圣言引用了提到以法莲的许多经文,并解释了它们;也可参看同一本书(AC 3969,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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