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在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是尼西亚会议的产物,由此被引入天主教会和在它之后的众教会,故应被称为尼西亚的三位一体。而在一个位格,主神救主里面的神的三位一体来自基督自己,并由此而在使徒教会中,故应被称为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神的这三位一体就是新教会的三位一体
43.⑴对基督教会关于圣三一,以及一体的教义的概述有三个,被称为《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使徒信经》是由那些被称为使徒教父的人写成的;《尼西亚信经》是由一群被君士坦丁大帝召集到尼西亚城的主教和教士们写成的,以驱散阿里乌否认神儿子的神性的丑闻;《亚他那修信经》则是由一些人,或尼西亚会议之后的一些人写成的。这三个信经被基督教会作为关于父、子、圣灵的教义的大公和普世性,也就是共性来承认和接受。
⑵《使徒信经》的教导是这样:我信神,全能的父,天地之神;我信祂的儿子我主耶稣基督,因着圣灵成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等等。《尼西亚信经》的教导则是这样:我信独一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前为父所生,受生而非被造,与父一体,万物都是藉者祂造的;祂从天降临,因着圣灵,并从童女马利亚成肉身,而为人;我信圣灵,赐生命的主,从父和子出来,与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祂曾藉众先知说话。而《亚他那修信经》的教导是这样: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是主;子和圣灵同样如此;然而,非三不受造、无限、全能的神和主,乃一神一主;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此外,关于主耶稣基督,《亚他那修信经》是这样教导的:祂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⑶从三个信经的宣告可以了解到,它们各自对神的一体三位和三位一体是如何理解的。因为《使徒信经》关于父神的教导是,祂是宇宙的创造者;关于祂儿子的教导是,祂因着圣灵成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关于圣灵的教导是,它是存在的。此外,《尼西亚信经》关于父神的教导是,祂是宇宙的创造者;关于祂儿子的教导是,祂在万世以前出生,降临并成肉身;关于圣灵的教导是,祂从父和子出来。关于父、子、圣灵的教导是,他们是均永恒,而同等的三位,其中每一位都为神,然非三神,乃一神;依基督真道,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依大公教,不得谓神有三。
⑷从这三个信经明显可知,流传下来的三位一体有两个,一个存在于创世之前,另一个存在于创世之后。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在《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中,而创世之后的三位一体在《使徒信经》中。因此,使徒教会对永恒之子一无所知,只知道生在世上的儿子,因此它所援引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另一方面,尼西亚会议之后的教会仿佛是重建的,承认永恒之子,而不是生在世上的儿子为神。
⑸这两个三位一体就像晚上和早晨,确切地说,像黑夜和白昼那样彼此截然不同;因此,这两者决不能在一个教会成员里面都被肯定,因为对他来说,宗教可能会灭亡,对宗教来说,正常的理性可能会灭亡。这是因为根据尼西亚和亚他那修的三位一体去思想一位神是不可能的,但根据使徒的三位一体去思想一位神是可能的;根据后者思想一位神是可能的,因为这三位一体存在于主耶稣基督,生在世上的神儿子里面。
⑹主亲自教导,圣三一在主神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因为祂说: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约翰福音3:35; 16:15)
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9)
信祂的,就是信父。(约翰福音12:44)
根据保罗书信: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祂里面。(哥罗西书2:9)
根据约翰一书:
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根据以赛亚书:
祂是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在以赛亚书论述祂的其它地方,经上说,祂是“耶和华救赎主”、“独一的神”(以赛亚书43:10-14; 44:6, 24; 45:21-22等);祂因救赎而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6);在论述祂的地方,经上说,祂是“父神”(以赛亚书60:6; 63:16);“祂必不将祂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8; 48:11);然后又说“圣灵来自祂”(约翰福音20:22)。由于神为一,有一个圣三一,即父、子和圣灵,正如主所说的(马太福音28:19),所以可知,三位一体在一个位格里面,就在从父神成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者的那个位格里面,因此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神的儿子”、“独生子”(路加福音1:31-35; 约翰福音1:18; 20:31; 马太福音3:17; 16:16; 17:5)。这一切经文和前面所引用的经文指的都不是永恒之子,这一点对内在和外在视觉来说都是很明显的。因此,既然这圣三一(根据保罗书信,这圣三一也是以身体居住在祂里面的神性一切的丰盛)在主神救主耶稣基督里面,那么可知要唯独靠近祂,向祂祈求帮助,并敬拜祂;当如此行时,根据约翰福音,同时就在靠近父,这人就受圣灵;因为祂教导,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凡不从作为门的祂进入羊圈(即教会)的,都是贼,是强盗(约翰福音14:6; 10:1-9);然后还教导,信祂的,有永生,不信的,不得见永生 (约翰福音3:15, 16, 36; 6:40;11:25, 26; 约翰一书5:20)。
⑺神性三位一体,同时神性一体在主耶稣基督,世界的救赎主和救主里面,这三位一体就是新教会的三位一体。
205.“拿着大卫的钥匙”表示祂通过神性真理拥有能力。这从“钥匙”的含义和“大卫”的代表清楚可知:“钥匙”是指打开和关闭,在此打开天堂和关闭地狱的能力或权柄,因为经上接着说“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的”;因此,“钥匙”在此表示拯救的能力(AE 86节),因为打开天堂并关闭地狱就是拯救。“大卫”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圣言中,“大卫”表示主,是因为在圣言中,“君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祭司”代表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大卫王尤其代表主,因为大卫非常关心教会事务,也写了诗篇。在圣言中,“君王”表示神性真理,“祭司”表示神性良善(参看AE 31节);此外,在圣言中,所有人名和地名都表示属灵事物,也就是属于教会和天堂的事物(参看AE 19, 50, 102a节)。经上之所以说祂“拿着大卫的钥匙”,是因为如刚才所述,大卫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主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拥有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权柄或能力;事实上,一般来说,良善没有真理就没有能力,真理没有良善也没有任何能力,因为良善通过真理行动。这就是为何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合一从主发出,并且它们在何等程度上结合起来被天使接受,天使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能力。因此,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大卫的钥匙”。一切能力都属于来自良善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228–233节,那里论述了天堂天使的能力,也可见于该书539节。
在圣言中,“大卫”表示主,这一点从先知书中提到他的一些经文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以西结书:
他们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们的神。我的仆人大卫必作王管理他们,他们众人只有一个牧人。他们必住在地上,他们和他们的子孙,并子孙的子孙,直住到永远;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首领,直到永远。(以西结书37:23–25)
何西阿书:
以色列人必回转过来,寻求他们的神耶和华和他们的王大卫;在末后的日子,必怀着敬畏归向耶和华和祂的美善。(何西阿书3:5)
经上说“他们必寻求他们的神耶和华和他们的王大卫”,是因为在圣言中,“耶和华”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神性良善是神性存在;“王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神性真理是显现或实存。在圣言中,“耶和华”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732, 2586, 2807, 2822, 3921, 4253, 4402, 7010, 9167, 9315节)。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必先拯救犹大的帐棚,免得大卫家的荣耀和耶路撒冷居民的荣耀胜过犹大。那日,耶和华必保护耶路撒冷的居民,大卫的家必如神,如在他们前面的耶和华的使者。我必将那恩典的灵浇灌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到那日,必有一泉源为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而开。(撒迦利亚书12:7, 8, 10; 13:1)
此处论述的是主的降临和那时对那些属于祂的属灵国度之人的拯救。“犹大的帐棚”表示属天国度;“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表示属灵国度。属灵国度由天上和地上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组成,属天国度由那些处于神性良善的人组成(参看AE 204b节)。由此可见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这两个国度要行如一体,一个不可将自己提升到那一个之上。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犹大”表示属天之爱方面的主,以及主的属天国度(参看AE 119节);“耶路撒冷”表示主的属灵国度(参看《属天的奥秘》,402, 3654, 9166节)。因此,“大卫家”所表相同;故此处说“大卫的家必如神,如耶和华的使者”;“神”也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属天的奥秘》,2586, 2769, 2807, 2822, 3921, 4287, 4402, 7010, 9167节);“耶和华的使者”所表相同(参看AE 130b, 200节)。
在以下经文中,“大卫”和他的“家”也具有类似含义。以赛亚书:
你们要侧耳,要到我这里来;你们要听,使你们的灵魂得以存活,我必与你们立永约,就是应许大卫那可靠的怜悯。看,我已立祂作万民的见证,为列族的领袖和立法者。(以赛亚书55:3, 4)
这些事论及主,祂在此由“大卫”来表示。诗篇:
你必在天上坚立你的真理;我与我所拣选的人立了约,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代代;耶和华啊,诸天要称赞你的奇事;在圣者的会中,要称赞你的真理。(诗篇89:2–5)
这些事也论及主,而不是论及大卫;因为经上说“我向我的仆人大卫起了誓,我要建立你的种,直到永远,要建立你的宝座,直到代代”;这不适用于大卫,他的种和宝座不会永远坚立,而耶和华却起了誓;耶和华的誓言是神性不可更改的确认(参看《属天的奥秘》,2842节)。“大卫的种”在灵义上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本身(参看《属天的奥秘》,3373, 3380, 10249, 10445节);“宝座”表示主的属灵国度(参看《属天的奥秘》,5313, 5922, 6397, 8625节)。大卫被称为“我的仆人”(如在前面以西结书37:23–25),是因为在圣言中,“仆人”用于服侍和事奉的所有人和所有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3441, 7143, 8241节);发出的神性真理服侍和事奉它从中发出的神性良善。“大卫”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你必在天上坚立你的真理,诸天在圣者的会中,要称赞你的真理。”那些处于神性真理的人也被称为“圣者”(参看AE 204节)。
又:
我必不亵渎我的约,也不改变我口中所出的。我一次指着自己的圣洁起誓;我决不向大卫说谎。他的种要存到永远,他的宝座在我面前如太阳。又如月亮永远坚立,如云中忠实的见证。(诗篇89:34-37)
这些事论及主,这一点从这整个诗篇明显看出来,因为它论述了主的降临,后来又论述了犹太民族对祂的弃绝。此处论述的是主,祂在此由“大卫”来表示,这一点从该诗篇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我寻得我的仆人大卫,用我的圣膏膏他。我要使他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他要称呼我说,你是我的父,是我的神,是拯救我的磐石。我也要立他为长子,高于世上的列王。我也要使他的宝座如诸天的日子。(诗篇89:20, 25–27, 29)
在诗篇的其它经文中,主也由“大卫”、“受膏者”和“王”来表示;那些属灵地理解圣言的人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点,而那些仅属世地理解圣言的人却看得很模糊。如诗篇中的这些话:
愿你的祭司披上公义,愿你的祭司披上公义,愿你的圣徒欢呼。求你因你仆人大卫的缘故,不要厌弃你受膏者的脸;在那里,我要使大卫的角发出来;我为我的受膏者预备一盏灯;他的冠冕要在他自己身上发旺。(诗篇132:9, 10, 17, 18)
此处主也由“大卫”和“受膏者”来表示,因为该诗篇论述的是主,这从前文清楚看出来,那里说:
他向耶和华起誓,我不容我的眼睛睡觉,直等我为耶和华寻得一个地方,为雅各的大能者寻得居所。看,我们听说约柜在以法他(伯利恒)。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2, 4–7)
为叫大卫可以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主愿意从大卫家出生,还被称为“大卫的子孙”,“大卫的根和后裔”,以及“耶西的根”。但当主脱去来自母亲的人身,披上来自父亲的人身,也就是神性人身时,祂就不再是大卫的子孙。主对法利赛人说的话就是这个意思: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以为怎样?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耶稣对他们说,那么,大卫在灵里怎么还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呢?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马太福音22:42–45; 路加福音20:41–44)
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脱去了来自母亲的人身,披上了来自父亲的人身,也就是神性人身,这一点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93-295, 298–310节)。因此,祂不是大卫的子孙,就像祂不是马利亚的儿子一样;所以祂不将马利亚称为祂的母亲,而是称为“妇人”(马太福音12:46–49; 马可福音3:31–35; 路加福音8:19–21; 约翰福音2:4; 19:25, 26)。“彼得的钥匙”和“大卫的钥匙”所表相同,即表示主拥有一切能力,祂通过祂的神性真理拥有这种能力,这一点可见于接下来的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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