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在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是尼西亚会议的产物,由此被引入天主教会和在它之后的众教会,故应被称为尼西亚的三位一体。而在一个位格,主神救主里面的神的三位一体来自基督自己,并由此而在使徒教会中,故应被称为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神的这三位一体就是新教会的三位一体
43.⑴对基督教会关于圣三一,以及一体的教义的概述有三个,被称为《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使徒信经》是由那些被称为使徒教父的人写成的;《尼西亚信经》是由一群被君士坦丁大帝召集到尼西亚城的主教和教士们写成的,以驱散阿里乌否认神儿子的神性的丑闻;《亚他那修信经》则是由一些人,或尼西亚会议之后的一些人写成的。这三个信经被基督教会作为关于父、子、圣灵的教义的大公和普世性,也就是共性来承认和接受。
⑵《使徒信经》的教导是这样:我信神,全能的父,天地之神;我信祂的儿子我主耶稣基督,因着圣灵成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等等。《尼西亚信经》的教导则是这样:我信独一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前为父所生,受生而非被造,与父一体,万物都是藉者祂造的;祂从天降临,因着圣灵,并从童女马利亚成肉身,而为人;我信圣灵,赐生命的主,从父和子出来,与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祂曾藉众先知说话。而《亚他那修信经》的教导是这样: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是主;子和圣灵同样如此;然而,非三不受造、无限、全能的神和主,乃一神一主;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此外,关于主耶稣基督,《亚他那修信经》是这样教导的:祂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⑶从三个信经的宣告可以了解到,它们各自对神的一体三位和三位一体是如何理解的。因为《使徒信经》关于父神的教导是,祂是宇宙的创造者;关于祂儿子的教导是,祂因着圣灵成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关于圣灵的教导是,它是存在的。此外,《尼西亚信经》关于父神的教导是,祂是宇宙的创造者;关于祂儿子的教导是,祂在万世以前出生,降临并成肉身;关于圣灵的教导是,祂从父和子出来。关于父、子、圣灵的教导是,他们是均永恒,而同等的三位,其中每一位都为神,然非三神,乃一神;依基督真道,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依大公教,不得谓神有三。
⑷从这三个信经明显可知,流传下来的三位一体有两个,一个存在于创世之前,另一个存在于创世之后。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在《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中,而创世之后的三位一体在《使徒信经》中。因此,使徒教会对永恒之子一无所知,只知道生在世上的儿子,因此它所援引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另一方面,尼西亚会议之后的教会仿佛是重建的,承认永恒之子,而不是生在世上的儿子为神。
⑸这两个三位一体就像晚上和早晨,确切地说,像黑夜和白昼那样彼此截然不同;因此,这两者决不能在一个教会成员里面都被肯定,因为对他来说,宗教可能会灭亡,对宗教来说,正常的理性可能会灭亡。这是因为根据尼西亚和亚他那修的三位一体去思想一位神是不可能的,但根据使徒的三位一体去思想一位神是可能的;根据后者思想一位神是可能的,因为这三位一体存在于主耶稣基督,生在世上的神儿子里面。
⑹主亲自教导,圣三一在主神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因为祂说: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约翰福音3:35; 16:15)
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9)
信祂的,就是信父。(约翰福音12:44)
根据保罗书信: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祂里面。(哥罗西书2:9)
根据约翰一书:
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根据以赛亚书:
祂是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在以赛亚书论述祂的其它地方,经上说,祂是“耶和华救赎主”、“独一的神”(以赛亚书43:10-14; 44:6, 24; 45:21-22等);祂因救赎而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6);在论述祂的地方,经上说,祂是“父神”(以赛亚书60:6; 63:16);“祂必不将祂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8; 48:11);然后又说“圣灵来自祂”(约翰福音20:22)。由于神为一,有一个圣三一,即父、子和圣灵,正如主所说的(马太福音28:19),所以可知,三位一体在一个位格里面,就在从父神成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者的那个位格里面,因此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神的儿子”、“独生子”(路加福音1:31-35; 约翰福音1:18; 20:31; 马太福音3:17; 16:16; 17:5)。这一切经文和前面所引用的经文指的都不是永恒之子,这一点对内在和外在视觉来说都是很明显的。因此,既然这圣三一(根据保罗书信,这圣三一也是以身体居住在祂里面的神性一切的丰盛)在主神救主耶稣基督里面,那么可知要唯独靠近祂,向祂祈求帮助,并敬拜祂;当如此行时,根据约翰福音,同时就在靠近父,这人就受圣灵;因为祂教导,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凡不从作为门的祂进入羊圈(即教会)的,都是贼,是强盗(约翰福音14:6; 10:1-9);然后还教导,信祂的,有永生,不信的,不得见永生 (约翰福音3:15, 16, 36; 6:40;11:25, 26; 约翰一书5:20)。
⑺神性三位一体,同时神性一体在主耶稣基督,世界的救赎主和救主里面,这三位一体就是新教会的三位一体。
527.⑷邪恶照各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报应他;良善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有两个要素构成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人所行的一切都是由他的意愿和理解力行出的;没有这两个代理人,人就和机器一样没有行为或言语。由此明显可知,人的性质取决于其意愿和理解力的性质;人之行为的根本性质取决于产生它们的意愿之情感;人之言谈的性质则取决于产生它的理解力的思维。因此,许多人可能言行都差不多;而事实上,他们的言行却截然不同,有些人的言行出于错误的意愿和思维,而有些人的言行则出于正确的意愿和思维。
由此明显可知每个人照之受审判的行为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这行为就是意愿和理解力;因此,恶行是指一个邪恶意愿的行为,无论它们外在表现如何;而善行是指一个良善意愿的行为,哪怕它们外在似乎与恶人的行为一样。人的内在意愿所行的一切都是有意而行的,因为意愿将它在意图上所行的事作为一个目标摆在自己面前。理解力所行的一切都是经确认而行的,因为理解力确认这个意图。由此明显可知,邪恶或良善照各人行为中的意愿的性质,和对它们的理解的性质报应各人。
我能通过以下经历确认这个说法:在灵界,我遇见过很多人,他们在世时的生活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他们也是锦衣玉食,和别人一样做买卖赚钱、去剧院看戏,开一些有关性的相当不雅的玩笑,诸如此类。然而,天使却认为其中一些人有罪,一些人无罪,声称这一组是无辜的,而那一组是有罪的。他们被问及为何这样做,因为这两组人所行的都差不多,天使回答说,他们从打算、意图或目的的角度来看待每个人,并据此作出区分。因此,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目的宽恕或谴责他们的人,因为凡在天堂者皆以良善为目的,凡在地狱者皆以邪恶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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