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在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是尼西亚会议的产物,由此被引入天主教会和在它之后的众教会,故应被称为尼西亚的三位一体。而在一个位格,主神救主里面的神的三位一体来自基督自己,并由此而在使徒教会中,故应被称为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神的这三位一体就是新教会的三位一体
43.⑴对基督教会关于圣三一,以及一体的教义的概述有三个,被称为《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使徒信经》是由那些被称为使徒教父的人写成的;《尼西亚信经》是由一群被君士坦丁大帝召集到尼西亚城的主教和教士们写成的,以驱散阿里乌否认神儿子的神性的丑闻;《亚他那修信经》则是由一些人,或尼西亚会议之后的一些人写成的。这三个信经被基督教会作为关于父、子、圣灵的教义的大公和普世性,也就是共性来承认和接受。
⑵《使徒信经》的教导是这样:我信神,全能的父,天地之神;我信祂的儿子我主耶稣基督,因着圣灵成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等等。《尼西亚信经》的教导则是这样:我信独一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前为父所生,受生而非被造,与父一体,万物都是藉者祂造的;祂从天降临,因着圣灵,并从童女马利亚成肉身,而为人;我信圣灵,赐生命的主,从父和子出来,与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祂曾藉众先知说话。而《亚他那修信经》的教导是这样: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是主;子和圣灵同样如此;然而,非三不受造、无限、全能的神和主,乃一神一主;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此外,关于主耶稣基督,《亚他那修信经》是这样教导的:祂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⑶从三个信经的宣告可以了解到,它们各自对神的一体三位和三位一体是如何理解的。因为《使徒信经》关于父神的教导是,祂是宇宙的创造者;关于祂儿子的教导是,祂因着圣灵成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关于圣灵的教导是,它是存在的。此外,《尼西亚信经》关于父神的教导是,祂是宇宙的创造者;关于祂儿子的教导是,祂在万世以前出生,降临并成肉身;关于圣灵的教导是,祂从父和子出来。关于父、子、圣灵的教导是,他们是均永恒,而同等的三位,其中每一位都为神,然非三神,乃一神;依基督真道,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依大公教,不得谓神有三。
⑷从这三个信经明显可知,流传下来的三位一体有两个,一个存在于创世之前,另一个存在于创世之后。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在《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中,而创世之后的三位一体在《使徒信经》中。因此,使徒教会对永恒之子一无所知,只知道生在世上的儿子,因此它所援引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另一方面,尼西亚会议之后的教会仿佛是重建的,承认永恒之子,而不是生在世上的儿子为神。
⑸这两个三位一体就像晚上和早晨,确切地说,像黑夜和白昼那样彼此截然不同;因此,这两者决不能在一个教会成员里面都被肯定,因为对他来说,宗教可能会灭亡,对宗教来说,正常的理性可能会灭亡。这是因为根据尼西亚和亚他那修的三位一体去思想一位神是不可能的,但根据使徒的三位一体去思想一位神是可能的;根据后者思想一位神是可能的,因为这三位一体存在于主耶稣基督,生在世上的神儿子里面。
⑹主亲自教导,圣三一在主神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因为祂说: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约翰福音3:35; 16:15)
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9)
信祂的,就是信父。(约翰福音12:44)
根据保罗书信: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祂里面。(哥罗西书2:9)
根据约翰一书:
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根据以赛亚书:
祂是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在以赛亚书论述祂的其它地方,经上说,祂是“耶和华救赎主”、“独一的神”(以赛亚书43:10-14; 44:6, 24; 45:21-22等);祂因救赎而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6);在论述祂的地方,经上说,祂是“父神”(以赛亚书60:6; 63:16);“祂必不将祂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8; 48:11);然后又说“圣灵来自祂”(约翰福音20:22)。由于神为一,有一个圣三一,即父、子和圣灵,正如主所说的(马太福音28:19),所以可知,三位一体在一个位格里面,就在从父神成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者的那个位格里面,因此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神的儿子”、“独生子”(路加福音1:31-35; 约翰福音1:18; 20:31; 马太福音3:17; 16:16; 17:5)。这一切经文和前面所引用的经文指的都不是永恒之子,这一点对内在和外在视觉来说都是很明显的。因此,既然这圣三一(根据保罗书信,这圣三一也是以身体居住在祂里面的神性一切的丰盛)在主神救主耶稣基督里面,那么可知要唯独靠近祂,向祂祈求帮助,并敬拜祂;当如此行时,根据约翰福音,同时就在靠近父,这人就受圣灵;因为祂教导,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凡不从作为门的祂进入羊圈(即教会)的,都是贼,是强盗(约翰福音14:6; 10:1-9);然后还教导,信祂的,有永生,不信的,不得见永生 (约翰福音3:15, 16, 36; 6:40;11:25, 26; 约翰一书5:20)。
⑺神性三位一体,同时神性一体在主耶稣基督,世界的救赎主和救主里面,这三位一体就是新教会的三位一体。
48.⑵婚姻之爱同样会保持它内在的样子,也就是说,如在世时它存在于人的内在思维和意愿中的样子。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是不同的,所以这二者我们在此都提及了,并且还说明,死后,婚姻之爱仍保持人在世时它存在于其内在的样子。不过,鲜有人知道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的区别,所以,在开始讨论之前,我先对此加以说明。两性情爱是指向数个异性,并与其共享的爱情,而婚姻之爱则是指向一个异性,并与其共享的爱情。指向数个异性,并与其共享的爱情是属世之爱,人类所拥有的这种爱情和属世的动物、鸟类的一样。但婚姻之爱是属灵的,只适合人类,是人类所特有的,因为人类被造,因而生来是要变得属灵。人越属灵,就越脱去两性情爱,披上婚姻之爱。在婚姻之初,两性情爱看似与婚姻之爱结合,但随着婚姻的发展,它们就彼此分离了。然后,对属灵之人来说,两性情爱会被驱逐出去,婚姻之爱则被逐渐引入。对属世之人来说,情况恰恰相反。由此明显可知,两性情爱是与数个异性共享的爱情,本身是属世的,甚至是动物的,它是不纯洁的,肮脏的。由于它是滥交、没有约束的,因而也是放荡的。婚姻之爱则完全不同。婚姻之爱是属灵的,是人类所特有的,这一点从下文清楚可知。
48a.⑶死后,绝大多数夫妻会相见,认出彼此,再度交往,并一起生活一段时间,这一切发生在第一个状态,也就是如他们在世时那样的外在状态。人死后要经历两个状态,一为外在状态,一为内在状态。他首先进入外在状态,接着进入内在状态。若夫妻双方都死了,那么,在外在状态期间,他们会相见,认出彼此,若在世时一起生活,就会再度交往和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在此状态下,他们都不知道对方对自己的情感,因为这些情感隐藏在他们的内在。但后来,随着他们进入内在状态,情感会逐渐显现出来。若情投意合,其婚姻会继续,若相看两厌,其婚姻就终止。若一个丈夫有数个妻子,在外在状态期间,他会轮流和她们交往。但进入内在状态后,他会觉察出她们对自己的爱之情感,然后选择其中一位,或全部放弃。基督徒在灵界和尘世一样,决不允许有数个妻子,因为这违背和亵渎宗教信仰。有数个丈夫的女人也一样。不过,女人不会与其丈夫结合,只是将自己交出来,然后,其丈夫将她与自己相结合。必须知道的是,鲜有丈夫认出自己的妻子,但妻子却能轻易认出自己的丈夫。原因在于,女人对爱有内在的觉察,而男人只有外在的觉察。
48b.⑷然而,随着他们日益脱去外在,进入内在,他们逐渐察觉对彼此的爱情的性质和相互情感,从而察觉他们能否继续共同生活。这一点通过对前一个要点的解读清楚可知,故无需进一步解释。在此仅说明人死后如何脱去外在、披上内在。死后,人首先被带到灵人界(灵人界在天堂和地狱的中间),在此做好预备,善人预备上天堂,恶人预备下地狱。预备是为了内在与外在可以和谐一致,合而为一;若不和谐,二者会一分为二。在世时,它们一分为二,只在心诚者身上才合而为一。一分为二的情形可见于奸诈狡猾之人,特别是伪善者,谄媚者,伪君子和说谎者。在灵界,人不允许有分裂的心智。内在已然邪恶者,其外在也必是邪恶的,而善人也必内外皆善。
死后,人皆成为其内在的样子,而非其外在的样子。为此,他会被交替引入其外在和内在。处于外在时,每个人,甚至连恶人都是明智的,也就是说,他会尽量显得明智;但处于内在时,恶人是疯狂的。通过这些交替,人能看清自己的疯狂,并忏悔它们。若在世时没有悔改,那后来他就做不到了,因为他喜欢自己的疯狂,想要留在其中,从而迫使他的外在也变得同样疯狂。他的内在和外在就这样合而为一,当出现这种情况时,他就为地狱做好了准备。
善人的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在世时他就注目于主,早已悔改,所以内在的他比外在的他更有智慧。另外,由于尘世的诱惑和虚荣,他表面上也会一度变得疯狂。所以,他的外在也要与内在和谐一致,如前所述,这内在是明智的。当这一过程完成后,他就为天堂做好准备。这清楚表明人死后如何脱去外在、披上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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