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五章 在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是尼西亚会议的产物,由此被引入天主教会和在它之后的众教会,故应被称为尼西亚的三位一体。而在一个位格,主神救主里面的神的三位一体来自基督自己,并由此而在使徒教会中,故应被称为基督教的三位一体;神的这三位一体就是新教会的三位一体
43.⑴对基督教会关于圣三一,以及一体的教义的概述有三个,被称为《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使徒信经》是由那些被称为使徒教父的人写成的;《尼西亚信经》是由一群被君士坦丁大帝召集到尼西亚城的主教和教士们写成的,以驱散阿里乌否认神儿子的神性的丑闻;《亚他那修信经》则是由一些人,或尼西亚会议之后的一些人写成的。这三个信经被基督教会作为关于父、子、圣灵的教义的大公和普世性,也就是共性来承认和接受。
⑵《使徒信经》的教导是这样:我信神,全能的父,天地之神;我信祂的儿子我主耶稣基督,因着圣灵成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等等。《尼西亚信经》的教导则是这样:我信独一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前为父所生,受生而非被造,与父一体,万物都是藉者祂造的;祂从天降临,因着圣灵,并从童女马利亚成肉身,而为人;我信圣灵,赐生命的主,从父和子出来,与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祂曾藉众先知说话。而《亚他那修信经》的教导是这样: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是主;子和圣灵同样如此;然而,非三不受造、无限、全能的神和主,乃一神一主;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此外,关于主耶稣基督,《亚他那修信经》是这样教导的:祂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⑶从三个信经的宣告可以了解到,它们各自对神的一体三位和三位一体是如何理解的。因为《使徒信经》关于父神的教导是,祂是宇宙的创造者;关于祂儿子的教导是,祂因着圣灵成孕,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关于圣灵的教导是,它是存在的。此外,《尼西亚信经》关于父神的教导是,祂是宇宙的创造者;关于祂儿子的教导是,祂在万世以前出生,降临并成肉身;关于圣灵的教导是,祂从父和子出来。关于父、子、圣灵的教导是,他们是均永恒,而同等的三位,其中每一位都为神,然非三神,乃一神;依基督真道,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依大公教,不得谓神有三。
⑷从这三个信经明显可知,流传下来的三位一体有两个,一个存在于创世之前,另一个存在于创世之后。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在《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中,而创世之后的三位一体在《使徒信经》中。因此,使徒教会对永恒之子一无所知,只知道生在世上的儿子,因此它所援引的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另一方面,尼西亚会议之后的教会仿佛是重建的,承认永恒之子,而不是生在世上的儿子为神。
⑸这两个三位一体就像晚上和早晨,确切地说,像黑夜和白昼那样彼此截然不同;因此,这两者决不能在一个教会成员里面都被肯定,因为对他来说,宗教可能会灭亡,对宗教来说,正常的理性可能会灭亡。这是因为根据尼西亚和亚他那修的三位一体去思想一位神是不可能的,但根据使徒的三位一体去思想一位神是可能的;根据后者思想一位神是可能的,因为这三位一体存在于主耶稣基督,生在世上的神儿子里面。
⑹主亲自教导,圣三一在主神救主耶稣基督里面,因为祂说: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
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父的一切都是祂的。(约翰福音3:35; 16:15)
看见祂的,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9)
信祂的,就是信父。(约翰福音12:44)
根据保罗书信:
神性一切的丰盛都以身体居住在祂里面。(哥罗西书2:9)
根据约翰一书:
祂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根据以赛亚书:
祂是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在以赛亚书论述祂的其它地方,经上说,祂是“耶和华救赎主”、“独一的神”(以赛亚书43:10-14; 44:6, 24; 45:21-22等);祂因救赎而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6);在论述祂的地方,经上说,祂是“父神”(以赛亚书60:6; 63:16);“祂必不将祂的荣耀归给别人”(以赛亚书42:8; 48:11);然后又说“圣灵来自祂”(约翰福音20:22)。由于神为一,有一个圣三一,即父、子和圣灵,正如主所说的(马太福音28:19),所以可知,三位一体在一个位格里面,就在从父神成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者的那个位格里面,因此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神的儿子”、“独生子”(路加福音1:31-35; 约翰福音1:18; 20:31; 马太福音3:17; 16:16; 17:5)。这一切经文和前面所引用的经文指的都不是永恒之子,这一点对内在和外在视觉来说都是很明显的。因此,既然这圣三一(根据保罗书信,这圣三一也是以身体居住在祂里面的神性一切的丰盛)在主神救主耶稣基督里面,那么可知要唯独靠近祂,向祂祈求帮助,并敬拜祂;当如此行时,根据约翰福音,同时就在靠近父,这人就受圣灵;因为祂教导,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凡不从作为门的祂进入羊圈(即教会)的,都是贼,是强盗(约翰福音14:6; 10:1-9);然后还教导,信祂的,有永生,不信的,不得见永生 (约翰福音3:15, 16, 36; 6:40;11:25, 26; 约翰一书5:20)。
⑺神性三位一体,同时神性一体在主耶稣基督,世界的救赎主和救主里面,这三位一体就是新教会的三位一体。
175.妻子不能参与适合丈夫的职责,另一方面,男人也不能参与适合妻子的职责。这是因为它们之间的区别如同智慧与对它的爱之间的区别,或如同思维与对它的情感,或理解与激活它的意愿之间的区别。在适合男人的职责中,理解、思维和智慧起主导作用;而在适合妻子的职责中,意愿、情感和爱起主导作用。妻子出于意愿、情感和爱履行职责,而丈夫出于理解、思维和智慧履行职责。因此,其职责的差异是男人与妻子性质不同的结果;但随着时间推移,它们仍逐渐趋向结合。
许多人认为女人能履行男人的职责,只要她们像男孩子那样早早涉足其中。诚然,女人能被引入这些职责的操练,却无法被引入判断,而正确履行这些职责从内在依赖于判断。因此,涉足男人职责的女人在判断的问题上不得不请教男人;然后,她们若享有自主权,就会根据男人的建议选择与她们的爱相一致的东西。
有些人还以为,女人同样能将其理解的视觉提升到男人所享有的光之气场中,从而站在同等高度看待事物。他们因着一些有学问的女作家所写的著作而信服这种观点。但在灵界,当这些著作当着这些女作家的面被检查时,却发现它们并非判断和智慧的著作,而是运用语言上的聪明和天赋的著作;出于后者的著作由于文笔优美而看似崇高、博学;不过,也只是在那些将一切聪明的展示都视为智慧的人看来是这样。
另一方面,男人不能参与并正确履行适合女人的职责。这是因为,他们无法进入女人的情感,这些情感完全不同于男人的情感。男性的情感和感知自创世时,因而生性就如此独特,故在赋予以色列人的律例中也有这样一条:
女人不可穿戴男人的衣物,男人也不可穿戴女人的衣物;因为这是令人憎恶的事。(申命记22:5)
这是因为,在灵界,所有人皆照着他们的情感穿衣服;这两种情感,就是女人的情感和男人的情感,若非在两性之间,就无法成为一体;而这在一个人里面是永远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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