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神的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际存在,然后存在于成肉身的神,也就是主救主耶稣基督里面
42.⑴前面已经说明,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并不存在,也无法存在;还说明,神人里面有一个位格的三要素,神的三位一体是指着这三要素来说的。
⑵神作为圣言降世,并在童女马利亚里面给自己取得人身,由此所生的圣者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神的儿子”,“独生子”,这一点从对此作出预言的旧约圣言和对此作出描述的新约圣言清楚可知。
⑶因此,既然至高神,也就是父,通过祂的神性发出,也就是圣灵,在童女马利亚里面使人身成孕,那么可知,从这种成孕中生出的人身就是子,使它成孕的神性是父,两者一起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神和人。
⑷也可知,神性良善在其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就是来自父的种,人身从这种成孕。灵魂来自这种,身体通过灵魂来自这种。
⑸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提一下这个奥秘:一切人种的属灵源头都是来自良善的真理,但不是在自己的无限和非受造本质中,如在主里面那样的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而是在自己的有限和受造形式中的真理(参看《婚姻之爱》220, 245节)。
⑹众所周知,灵魂为履行功用而与服务于它的身体相连,后来随着身体发挥服务作用,又与身体结合,这个过程甚至持续到灵魂成为身体的,身体成为灵魂的;这就是主所说的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0:38)。
⑺从这些事可知,神的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后,然后存在于成肉身的神,也就是主救主耶稣基督里面。
157.“和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表示由此而来的外在。这从“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为或行为”是指里面有内在的外在;因为“作为或行为”是终极结果,内在一起呈现在其中,并在那里处于一个系列中;它们在那里形成自己的终端和完全。那些属于思维和意愿的事物,属灵地说,那些属于爱和信的事物被称为内在;这些事物在作为或行为中;因此,作为或行为是终端。属于心智的内层事物先后流入外在事物,甚至流入终端,它们也在其中存在并持续存在(参看《属天的奥秘》,634, 6239, 6465, 9215–9216节);它们还在终端形成同步秩序,在什么样的系列中(AC 5897, 6451, 8603, 10099节);整个人都在他的行为或作为中,只意愿却没有做的事,即便人能做,还不存在(参看《天堂与地狱》,475–476节)。
对此,我想补充一个至今未知的奥秘。死后,人的灵照着他在世时其情感的生命而以一个人的形式显现;如果他过着一种天堂之爱的生活,那么该形式是美丽的;如果他过着一种世俗之爱的生活,那么该形式是不美丽的。这就是为何天使们是爱和仁的形式;但他们如此美丽的形式不是从唯独思维和意愿的情感中获得的,而是从它们在行为或作为中所表达的情感中获得的;因为出于意愿和思维,或爱和信的情感的行为或作为就是那构成或产生灵的外在形式,因而构成或产生他的脸、身体和言语的美丽的东西。原因在于,正如内层终止于行为或作为,如同终止于它们的终端,它们也终止于身体的外在形式。因为众所周知,人的意愿的一切都终止于他身体的终端。意愿没有终止于其中的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是这个身体的一个部位,这从身体的行为,甚至最琐碎的行为明显看出来,因为这些行为都从意愿的方向流出,并表现在身体终端(参看《天堂与地狱》,59–60节;《最后的审判》,30–31节)。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明显看出来,即:人的灵完全就像他的意愿,不是像他那当有可能时没有发出进入行为的意愿(这种意愿只是里面有一种意愿表象的思维),而是那只渴望行动的实际或积极意愿;这种意愿和人的爱是一样的;整个灵及其人的形式都取决于这种意愿。意愿或爱就是灵本身(参看AE 105节;《天堂与地狱》,479节)。这就是为何圣言如此频繁地说,人应遵行主的诫命,并且他照着自己的行为或所做的,也就是照着行为中的爱受报应,而不是照着当能行出来时却没有行为的爱受报应。
经上说:“我知道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表示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之后,作为或行为更充满爱;因为内在越与外在结合,外在,因而行为或作为里面属于内在的就越多;事实上,外在,或作为或行为无非是意愿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内层事物的结果;结果从内在获得其一切品质,它们从这些内在存在,如动作从它的努力存在;人里面的努力就是意愿,由此而来的动作就是行为。
从对本节的解释可以看出,经上描述了在教会之人里面,内在与外在以哪种顺序结合,即:以“我知道你的作为、仁爱”描述了内在;以“事工和信仰”描述了内在的良善和真理;以“忍耐”描述了内在与外在的结合;以“我知道你的作为,末后的比起初的更多”描述了由此而来的外在。人们无法从字义,只能从字义里面的灵义看出,这些话包含这些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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