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神的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际存在,然后存在于成肉身的神,也就是主救主耶稣基督里面
42.⑴前面已经说明,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并不存在,也无法存在;还说明,神人里面有一个位格的三要素,神的三位一体是指着这三要素来说的。
⑵神作为圣言降世,并在童女马利亚里面给自己取得人身,由此所生的圣者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神的儿子”,“独生子”,这一点从对此作出预言的旧约圣言和对此作出描述的新约圣言清楚可知。
⑶因此,既然至高神,也就是父,通过祂的神性发出,也就是圣灵,在童女马利亚里面使人身成孕,那么可知,从这种成孕中生出的人身就是子,使它成孕的神性是父,两者一起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神和人。
⑷也可知,神性良善在其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就是来自父的种,人身从这种成孕。灵魂来自这种,身体通过灵魂来自这种。
⑸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提一下这个奥秘:一切人种的属灵源头都是来自良善的真理,但不是在自己的无限和非受造本质中,如在主里面那样的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而是在自己的有限和受造形式中的真理(参看《婚姻之爱》220, 245节)。
⑹众所周知,灵魂为履行功用而与服务于它的身体相连,后来随着身体发挥服务作用,又与身体结合,这个过程甚至持续到灵魂成为身体的,身体成为灵魂的;这就是主所说的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0:38)。
⑺从这些事可知,神的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后,然后存在于成肉身的神,也就是主救主耶稣基督里面。
第17章 婚姻之爱与对孩子的爱之结合
385.有迹象清楚表明,婚姻之爱与对孩子的爱,也就是所谓的舐犊之情是结合在一起的。还有迹象使人们认为,它们并未结合。因为对孩子的爱既可见于发自内心彼此恩爱的夫妻当中,也可见于内心不和的夫妻当中,甚至还可见于分离的夫妻当中,而且有时后者对孩子的爱甚至比前者的更温柔、更强烈。然而,从对孩子的爱之起源可明显看出,这爱与婚姻之爱永远联结在一起。尽管这种起源因接受者而各异,但这两种爱依旧不可分割,犹如最初目的存在于最终目的,也就是结果中。婚姻之爱的最初目的是繁衍后代;最终目的,也就是结果,是所繁衍的后代。最初目的进入结果,居于其中,如同居于它的核心,并且永远不会离开它;这一点从理性深思目的和原因依次发展到结果的过程可以看出来。但由于绝大多数人的推理,不是从原因着手,然后从原因分析到结果,诸如此类,而是从结果着手,并从结果进行到某些结论。于是,理性所流出的光必转为乌云。因此,表象和谬误导致偏离真理。为了说明婚姻之爱与对孩子的爱从内结合,哪怕它们表面分离,我们按下列顺序论证这一点:
⑴为将整个宇宙维持在受造状态,从主发出两个普遍气场,其中一个是繁衍的气场,另一个是保护所繁衍之物的气场。
⑵这两个普遍气场与婚姻之爱的气场并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构成一体。
⑶这两个气场既普遍又单个地自初至末流入天堂的一切事物和尘世的一切事物。
⑷对孩子的爱之气场是一个保护并维持那些无法自我保护并维持之人的气场。
⑸该气场既感染恶人,也感染善人,并促使每个人出于自己的爱去热爱、保护和维持他的后代。
⑹该气场主要感染女性,因而感染母亲,并通过她们感染男性或父亲。
⑺该气场也是从主而来的一个纯真和平安的气场。
⑻纯真的气场流入孩子,并通过孩子流入他们的父母,从而感染他们。
⑼它还流入父母的灵魂,与孩子里面的纯真气场结合起来,尤其通过触摸被注入。
⑽孩子里面的纯真越褪去,情感和结合也就越减弱;这会逐渐持续到分离。
⑾父母对孩子所感觉到的纯真和平安的状态因以下事实变得合理化: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只能依赖他人,尤其他们的父母;这种状态也会随着他们获得知识,能凭自己行事,不再依赖他们的父母而逐渐褪去。
⑿该气场依次从目的经由原因发展到结果,周而复始;创造由此被维持在所预见和规定的状态。
⒀对孩子的爱下降,而非上升。
⒁妻子孕前有一种爱的状态,孕后直到分娩又有一种爱的状态。
⒂父母的婚姻之爱因着属灵动机和由此而来的属世动机而与他们对孩子的爱相结合。
⒃属灵夫妻对婴幼儿的爱不同于属世夫妻的。
⒄对属灵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内,或发自于在先之物;而对属世夫妻来说,这爱发自于外,或发自于在后之物。
⒅正因如此,这爱既在彼此相爱的夫妻里面,也在彼此不相爱的夫妻里面。
⒆死后,对孩子的爱仍旧存留,尤其存留在女人里面。
⒇在主的引导下,小孩子由女人抚养,并在身量和聪慧上逐渐成长,和世间一样。
(21)主规定,在天上,他们孩子般的纯真要变成智慧的纯真,因而小孩子要变成天使。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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