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神的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际存在,然后存在于成肉身的神,也就是主救主耶稣基督里面
42.⑴前面已经说明,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并不存在,也无法存在;还说明,神人里面有一个位格的三要素,神的三位一体是指着这三要素来说的。
⑵神作为圣言降世,并在童女马利亚里面给自己取得人身,由此所生的圣者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神的儿子”,“独生子”,这一点从对此作出预言的旧约圣言和对此作出描述的新约圣言清楚可知。
⑶因此,既然至高神,也就是父,通过祂的神性发出,也就是圣灵,在童女马利亚里面使人身成孕,那么可知,从这种成孕中生出的人身就是子,使它成孕的神性是父,两者一起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神和人。
⑷也可知,神性良善在其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就是来自父的种,人身从这种成孕。灵魂来自这种,身体通过灵魂来自这种。
⑸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提一下这个奥秘:一切人种的属灵源头都是来自良善的真理,但不是在自己的无限和非受造本质中,如在主里面那样的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而是在自己的有限和受造形式中的真理(参看《婚姻之爱》220, 245节)。
⑹众所周知,灵魂为履行功用而与服务于它的身体相连,后来随着身体发挥服务作用,又与身体结合,这个过程甚至持续到灵魂成为身体的,身体成为灵魂的;这就是主所说的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0:38)。
⑺从这些事可知,神的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后,然后存在于成肉身的神,也就是主救主耶稣基督里面。
300.⑷女方宣布同意后,要给予信物。信物是指礼物。同意之后,这些就是订婚的确认和见证,也是喜爱和幸福的最初标志。这些礼物之所以是确认,是因为它们是同意的信物。这就是为何当两人就某事达成一致时,我们会说“给我一个信物。”同样,若两人郑重订婚,并赠予礼物确认订婚,我们就说他们许下诺言,因而通过订婚予以确认。
这些礼物起到见证的作用,因为信物如同相爱的永久可见证据,因而也是对它们的纪念,尤其是戴上能看得见的戒指、香囊、吊坠等。它们形成代表新郎和新娘意志的一种形像。这些信物是喜爱的最初标志,因为婚姻之爱承诺的是永恒的喜爱,这些礼物就是其最初果实。它们标志着爱情的幸福,这是众所周知的;因为一看到它们,心里就欢喜;并且由于爱情就在它们里面,所以这些喜爱的标志比其它任何礼物都要亲切和珍贵,仿佛他们的心就在其中。
由于这些信物起到巩固婚姻之爱的作用,所以同意后赠予礼物是古人当中一个约定俗成的做法;接受它们后,这对情侣就算订婚了,也就是说,这二人被宣称为新郎和新娘。然而,要知道,礼物的赠予还有一个选择的问题,即:是订婚前赠送还是订婚后赠送。若订婚前赠送,它们就是同意订婚的确认和见证;若订婚后赠送,它们就是同意结婚的确认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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