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神的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际存在,然后存在于成肉身的神,也就是主救主耶稣基督里面
42.⑴前面已经说明,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并不存在,也无法存在;还说明,神人里面有一个位格的三要素,神的三位一体是指着这三要素来说的。
⑵神作为圣言降世,并在童女马利亚里面给自己取得人身,由此所生的圣者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神的儿子”,“独生子”,这一点从对此作出预言的旧约圣言和对此作出描述的新约圣言清楚可知。
⑶因此,既然至高神,也就是父,通过祂的神性发出,也就是圣灵,在童女马利亚里面使人身成孕,那么可知,从这种成孕中生出的人身就是子,使它成孕的神性是父,两者一起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神和人。
⑷也可知,神性良善在其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就是来自父的种,人身从这种成孕。灵魂来自这种,身体通过灵魂来自这种。
⑸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提一下这个奥秘:一切人种的属灵源头都是来自良善的真理,但不是在自己的无限和非受造本质中,如在主里面那样的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而是在自己的有限和受造形式中的真理(参看《婚姻之爱》220, 245节)。
⑹众所周知,灵魂为履行功用而与服务于它的身体相连,后来随着身体发挥服务作用,又与身体结合,这个过程甚至持续到灵魂成为身体的,身体成为灵魂的;这就是主所说的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0:38)。
⑺从这些事可知,神的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后,然后存在于成肉身的神,也就是主救主耶稣基督里面。
130.⑾婚姻之爱取决于人内教会的状态,因为它取决于其智慧的状态。我在前面多次说到,并且将来还会多次提及,婚姻之爱取决于人所拥有智慧的状态。所以,我在此说明何为智慧,以及它如何与教会构成一体。人拥有知识、聪明和智慧。知识属于认知,聪明属于理性,智慧属于生活。就其完整性而言,智慧同时属于认知、理性和生活。认知首先出现,理性通过认知形成,智慧则通过这二者形成。当人照着真理,也就是他的认知理性生活时,智慧便产生了。所以,智慧既属于理性,同时也属于生活。当它成为理性的智慧,并因此成为生活的智慧时,它正在变成智慧;当它变成生活的智慧,并因此变成理性的智慧时,它就是智慧。上古之人在世时只认生活的智慧,这就是古时那些被称为“智者”(wise men,sophi)之人的智慧。继上古之人之后的古人视理性的智慧为智慧,他们被称为“哲人”。但如今,许多人甚至将知识也称为智慧,因为受过良好教育的学者,甚至连那些只是见多识广之人都被认为有智慧。智慧就这样从高峰跌入低谷。
有必要说说智慧在其起源、发展、因而完全状态上的性质。对人来说,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称为属灵的,居于他的至内层;属于国家的事物被称为世俗的,占据它们之下的位置;属于知识、经验、技能的事物被称为属世的,构成它们止于其上的脚凳。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称为属灵的,它们之所以在人的至内层有它们的居所,是因为它们与天堂结合,并经由天堂与主结合。事实上,对人来说,唯独这些事物从主经由天堂流入。属于国家的事物被称为世俗的,它们之所以占据属灵层之下的位置,是因为它们与世界结合,是这个世界的事物,也就是将世人联合起来,旨在能由他们形成稳定有序的社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属于知识、经验、技能的事物被称为属世的,它们之所以构成脚凳,是因为它们与身体的五种感觉紧密结合,可以说是属于心智的内在事物和属于灵魂的至内在事物止于其上的最外在的位置。
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称为属灵的,居于至内层;居于至内层的事物构成头,而它们之下的事物被称为世俗的,构成身体;最外在的事物被称为属世的,构成脚,故显而易见,当这三者按适当秩序排列时,人就处于完美的状态。这时,它们流入的秩序也是一样的,即:构成头的事物流入身体,并经由身体流入脚。所以,属灵事物流入世俗事物,并经由世俗事物流入属世事物。由于属灵事物处于天堂之光,所以很明显,它们通过自己的光启示依次而来的事物,通过自己的热,也就是爱,赋予它们生机和活力。当这一切发生时,此人便获得智慧。
智慧既然属于生活,并因此属于理性,如前所述,那么问题来了,何为生活的智慧?简言之,这智慧就是:避恶,因为邪恶对灵魂有害,对国家有害,对身体有害;行善,因为良善对灵魂有益,对国家有益,对身体有益。这就是婚姻之爱与之结合的智慧所指的智慧,因为它通过避通奸之恶如灵魂、国家和身体的瘟疫而与这智慧结合。由于该智慧源自属于教会的属灵事物,故可知,婚姻之爱取决于人内教会的状态,因为它取决于智慧的状态。这也就理解了前面数次提及的内容,即:人越变得属灵,就越享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因为人正是藉着教会的属灵事物而变得属灵。有关婚姻之爱与之结合的智慧的详细内容,可见于下文(163-1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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