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四章 神的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际存在,然后存在于成肉身的神,也就是主救主耶稣基督里面
42.⑴前面已经说明,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并不存在,也无法存在;还说明,神人里面有一个位格的三要素,神的三位一体是指着这三要素来说的。
⑵神作为圣言降世,并在童女马利亚里面给自己取得人身,由此所生的圣者被称为“至高者的儿子”,“神的儿子”,“独生子”,这一点从对此作出预言的旧约圣言和对此作出描述的新约圣言清楚可知。
⑶因此,既然至高神,也就是父,通过祂的神性发出,也就是圣灵,在童女马利亚里面使人身成孕,那么可知,从这种成孕中生出的人身就是子,使它成孕的神性是父,两者一起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神和人。
⑷也可知,神性良善在其中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就是来自父的种,人身从这种成孕。灵魂来自这种,身体通过灵魂来自这种。
⑸为证实这一点,有必要提一下这个奥秘:一切人种的属灵源头都是来自良善的真理,但不是在自己的无限和非受造本质中,如在主里面那样的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而是在自己的有限和受造形式中的真理(参看《婚姻之爱》220, 245节)。
⑹众所周知,灵魂为履行功用而与服务于它的身体相连,后来随着身体发挥服务作用,又与身体结合,这个过程甚至持续到灵魂成为身体的,身体成为灵魂的;这就是主所说的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0:38)。
⑺从这些事可知,神的三位一体存在于创世之后,然后存在于成肉身的神,也就是主救主耶稣基督里面。
502.“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表两种地狱之爱,也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和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它们就存在于不承认一位神,不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中。“所多玛”在属灵之义上表示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埃及”在属灵之义上表示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这一点稍后也会论及;正因所表示的是这两种爱,所以“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这些爱之所以盛行于不承认一位神,不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当中,是因为人就生在这两种爱中,随着长大逐渐进入这两种爱,这些爱只能被神救主通过遵行其诫命的生活而被移除;除非靠近神救主,否则它们无法被祂移除;除非人被祂引领,否则无法给予遵行十诫的生活。诚然,它能被给予,但不是里面含有天堂、因而教会的任何事物的生活。遵行十诫的生活只由那为生命的所赐给。而主就是那生命(约翰福音1:1,4;5:26;6:33-35;11:25,26;14:6,19等)。
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和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是地狱众爱之首,因而教会中的众恶和由此而来的众虚假之首;这一事实如今无人知晓;这些爱的快乐胜过心灵一切愉悦的快乐,是它不为人知的原因,而事实上,按着灵意,它们就是“所多玛和埃及”。“所多玛”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对所多玛的描述明显看出来:他们想对来到罗得家的天使们施暴;于是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降到他们身上(创世记19:1等)。“火”与“硫磺”普表示这爱及其欲望。当这类城市和社群在最后审判之日被倾覆的时候,我目睹了这些事物的发生,看到他们被投入地狱。这些爱及其邪恶就由“所多玛和蛾摩拉”来表示(以赛亚书1:10;3:8-9;13:19;耶利米书23:14;49:18;50:37,40; 耶利米哀歌4:6;以西结书16:46-50;阿摩司书4:11;西番雅书2:9-10;申命记29:23;32:32;马太福音10:14-15;11:23;马可福音6:11;路加福音10:10-12;17:28-29)。
这爱由“所多玛”来表示,这一点在世上尚不为人知;但将这一点牢记在心,当死后进入灵人界时想起它,你就会完全信服。不过,要知道,既有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也有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后一种爱是属天,而前一种爱是属地狱的。因此,当一种构成头时,另一种就构成脚,也就是说,当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构成头时,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也就是通过主而服侍邻舍之爱一开始构成脚,后来则构成脚底,最终被踩在脚下。但当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也就是属天之爱,如前所述,构成头时,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也就是地狱之爱,如前所述,一开始构成脚,后来则构成脚底,最终被踩在脚下。然而,世人很难辨别这两种爱,因为它们的外在形式都差不多;不过,可以此来辨别它们:属天之爱存在于那些靠近主,并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而地狱之爱则存在于那些不靠近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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