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1

41.⑴《圣经》教导

第三章 在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41.⑴《圣经》教导,神是一;被主光照的理性在《圣经》中并从《圣经》看到这一点。但《圣经》并未教导,在创世之前,神是三位一体,从《圣经》被光照的理性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大卫诗篇论到子的话,即“我今日生你”(诗篇2:7),并不是说“来自永恒”,而是说“时候满足”,因为未来,或将要到来的事就存在于神里面,因此这就是“今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说: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⑵当理性心智听说创世之前有三个神性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时,一想到他们,它岂不在自己里面说,自永恒从父神所生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祂如何能被生出来?从父神通过永恒之子发出的圣灵是什么呢?它怎能发出并单独成为一位神呢?或一个位格怎能生出永恒的一个位格,并且两者又产生一个位格呢?一个位格岂不就是一个位格?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一个神,除了通过合为一个位格外,如何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合为一个神呢?然而,这前者违背神学,尽管合为一个神与神学一致。既然每个位格都是神,那么神性怎能分成了三个位格,却又不能分成三个神了呢?神性本质是同一个,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考虑数量,因而要么被分割,要么增多了呢?三个神性位格如何能在一起,就像创世之前那样在没有扩展空间的情况下彼此商议呢?那一位,因而独一、无限、无穷、永恒、全能的耶和华神如何能产生等于祂自己的三位呢?在神的一体中想象三位格三位一体,或在三位格三位一体中想象神的一体怎么可能呢?此外,多位的观念毁灭一体的观念,反之亦然。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如果这是可行的,那么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可以仅仅通过“本质的同一性”将他们所有的神(尽管这些神有很多)都合成一个神。

⑶理性心智在翻来复去思考神性里面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时,也可能会想到,在创世之前所生的儿子和从父通过子出来的圣灵有什么用呢?用得着三个人去商议应如何创造宇宙,因而用得着三个人去创造它吗?而事实上,宇宙是由一位神创造的。子不需要去救赎;事实上,救赎是在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现的。圣灵也不需要去使人成圣,因为还没有人要成圣。因此,如果这些用处在神的设计理念中,那么它们在创世之前并未成为现实,而是在创世之后实际存在的。由此可知,永恒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实际上的三位一体,只是观念上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更是如此。

⑷在教会,当阅读《亚他那修信经》时,谁能理解这一点呢,即: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但依大公教(即天主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如此对他来说,“宗教”岂不成了与真道不同的某种东西吗?依真道,三位就是三神,但依宗教,它们是一位神,不是吗?

⑸自亚当时代起直到主降临,创世之前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就没有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这从旧约圣言和古人的宗教历史清楚看出来。它也没有进入使徒们的脑海,这从他们在圣言中的著作清楚看出来。它同样没有进入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使徒教会中的任何人的脑海,这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并未提到永恒之子,而是提到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不仅超出理性,还违背理性。三个人创造宇宙;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然而却没有三个神,只有一个神,又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一个位格,这都是违背理性的。当人们拜三神时,即将到来的新教会岂不会称这个旧教会的时代为黑暗而野蛮的时代?同样,从该三位一体出来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

⑹永恒的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会议提出的,这从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明显看出来。后来,它被那个时代之后直到今天的众教会当作主要信条和教义之首来接受。尼西亚会议提出该三位一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知道如何以其它方式来消除阿里乌的丑闻,因为阿里乌否认主的神性;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所写的话(约翰福音1:1-2, 10, 14; 16:28; 17:5)。至于该如何理解这些话,可参看前文。

⑺尼西亚会议和之后的众教会所信的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是由三个位格组成的,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从第一个位格生出第二个位格,从这两个位格又出来第三个位格;这种信仰不仅超出人的理解力,还违背它,是对违背理性理解力的悖论的信仰。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宗教的东西在里面的信仰,是诸如那些患有宗教狂热症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虚假说服。此处所说的宗教狂热不适用于那些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与《圣经》相矛盾或相反而相信它们的人,因而不适用于尼西亚会议,也不适用于自那个时代之后源于尼西亚会议的众教会,因为他们没有看到。


诠释启示录 #440

440a.“玛拿西支派

440a.“玛拿西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示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这从“玛拿西支派”代表、因而表示什么清楚可知,“玛拿西支派”是指教会的意愿或自愿(voluntary)和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它表示生活的良善,因为生活的良善与教会或教会之人的意愿或自愿构成一体。事实上,人所意愿的,当有可能时他就会去做,因为做无非是意愿在行动,这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当意愿停止时,做就停止了,只要意愿继续存在,做就会继续。一个重生之人的意愿所做的事,被称为生活的良善。因此,“玛拿西”和他的支派因表示教会的意愿或自愿,所以也表示生活的良善。此外,生活的良善是重生之后对邻之仁的结果,如同来自其原因的一个结果,这由“亚设和拿弗他利”来表示。因为那些处于对邻之仁的人被主重生了,那些重生的人处于生活的良善,因为他们出于仁爱行事,出于仁爱的一切行为都是生活的良善。

有两样事物构成教会,即:教义的真理和生活的良善;一个人若要成为教会之人,就必须拥有这两者。在圣言中,“以法莲和玛拿西”就代表、因而表示这两者,“以法莲”代表并表示教义的真理,“玛拿西”代表并表示生活的良善。教义的真理也被称为教会的理解力或智力,生活的良善被称为教会的意愿或自愿。因为真理属于理解力,良善属于意愿;因此,“以法莲和玛拿西”也表示教会的理解力和意愿,或智力和自愿,“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理解力或智力,“玛拿西”表示教会的意愿或自愿。为叫“以法莲和玛拿西”可以代表、因而表示这些事物,他们在埃及地为约瑟所生。因为“约瑟”表示属天-属灵层,或与属天国度毗邻的属灵国度本身,“埃及地”表示属世层。因此,“玛拿西”表示属天-属灵层在属世层中所生的意愿的良善,“以法莲”表示属天-属灵层在属世层中所生的理解力的真理。摩西五经如此描述这些的出生:

荒年到来以前,约瑟生了两个儿子,是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儿亚西纳给他生的。约瑟给长子起名叫玛拿西;因为神使我忘了我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他给次子起名叫以法莲;因为神使我在受苦之地多结果实。(创世记41:50–52)

至于这些话在灵义上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属天的奥秘》(5347–5356节),即:长子的名字“玛拿西”表示属世人中的新意愿或自愿及其品质;次子的名字“以法莲”表示属世人中的新理解力或智力及其品质;或也可说,“玛拿西”表示新属世人的良善,“以法莲”表示新属世人的真理(参看AC 5351, 5354节)。

这就是“玛拿西和以法莲”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雅各把他们当成“流便和西缅”来收养,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雅各对约瑟说,我到埃及你那里之前,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两个儿子,现在他们是我的;以法莲和玛拿西正如流便和西缅一样是我的。他们可称在他们弟兄的名下得他们的产业。(创世记48:3, 5–6)

由于“流便”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也就是教义的真理,“西缅”表示意愿中的真理,也就是生活的良善,所以雅各说:“以法莲和玛拿西正如流便和西缅一样归于他。”因此,“以法莲”表示理解力或智力的真理,“玛拿西”表示意愿或自愿的良善。不过,《属天的奥秘》(6234–6241节)对这些事有更充分的解释。

这一点也可从雅各,那时是以色列给以法莲和玛拿西的祝福明显看出来,这祝福如下:

他就给约瑟祝福说,愿我祖亚伯拉罕和以撒所行走于面前的神,就是自那时直到今日牧养我的神,救赎我脱离一切邪恶的那使者,赐福与这两个童子;愿他们称为我名下,也在我祖亚伯拉罕和以撒的名下;又愿他们在地的中间生养众多。(创世记48:15–16)

此处“以法莲”也表示理解力或智力的真理,“玛拿西”表示意愿或自愿的良善,这两者都在属世人中,这可见于《属天的奥秘》(6274–6285节)。又,在摩西对以法莲和玛拿西的祝福中,经上论及约瑟说:

他因头生的公牛而有威严,他的角是野牛的角,用以抵触万民,直到地极;这些是以法莲的万万,这些是玛拿西的千千。(申命记33:17)

对这些话的解释可参看前文(AE 316d, 336b节)。

440b.“以法莲”表示对真理的理解,“玛拿西”表示对良善的意愿,这两者都在属世人中,这一点也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因万军之耶和华的烈怒,地已变黑,百姓变得像火的燃料;人不怜惜弟兄;他若右手边抢夺,仍受饥饿;若左手边吞吃,仍不饱足;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他们又一同攻击犹大。(以赛亚书9:19–21)

“玛拿西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在此表示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要灭亡,良善因虚假灭亡,真理因邪恶灭亡,可参看前文(AE 386b节),那里详细解释了这些细节。

诗篇:

基列是我的,玛拿西也是我的;以法莲是我头的力量;犹大是我的立法者。(诗篇60:7; 108:8)

此处“玛拿西”表示教会的良善,“以法莲”表示教会的真理,“基列”表示属世人;由于属世层中来自良善的真理拥有神性能力,所以经上说:“以法莲是我头的力量。”神性能力在属世人中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因为属世层是终端,属灵和属天的内层事物都流入这终端,并在那里一起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它们在那里处在其完全之中,一切神性运作都在这终端中并来自它。因此,圣言的字义拥有神性能力,因为它是属世的(对此,参看AE 346节;《属天的奥秘》,9836节)。由此可见,为何经上说以法莲是“耶和华头的力量”;说犹大是“祂的立法者”,因为“犹大”表示内在神性真理,或灵义上的圣言,“立法者”与“律法”具有相同的含义。

又:

领约瑟如领羊群的以色列的牧者啊,求你侧耳;坐在基路伯上的啊,求你发出光来。在以法莲、便雅悯和玛拿西面前,激发你的大能,来救我们。(诗篇80:1–2)

从灵义清楚可知,这些话包含向主的恳求,即恳求祂教导那些属于教会的人,通过真理把他们引向良善,从而引向天堂。主被称为“以色列的牧者”,是因为祂教导并引领人;故经上说“你领约瑟如领羊群”,“约瑟”表示那些属于教会、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坐在基路伯上的”表示在众天堂之上的主,祂从那里发出光照心智的光,故经上说“发出光来”。“在以法莲、便雅悯和玛拿西面前,激发你的大能”表示真理之光甚至可以穿透到那些处于属世真理和良善的人那里,因而穿透到教会的终端或最低层;“以法莲”表示那些处于属世真理的人;属世真理是诸如圣言字义上的真理那样的真理;“玛拿西”表示那些处于属世良善的人,这良善是行善并学习真理的快乐;“便雅悯”表示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或属世层中进行结合的媒介;“激发大能”表示光甚至穿透到那里;“来救我们”表示这些人会得救。

由于属世人所拥有的一切良善都是从主经由属灵人流入的,并且没有这种流注,良善就不可能存在于属世人里面,还由于“玛拿西”代表、因而表示属世人中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良善,所以约旦河以外或之外,以及约旦河这一边或之内的产业给了这个支派;也就是说,约旦河以外或之外的产业给了这个半支派,约旦河这一边或之内的产业给了那个半支派(参看民数记32:33, 39–40; 申命记3:13; 约书亚记13:29–31; 17:5–13, 16–18)。约旦河以外或之外的地代表并表示外在教会,外在教会在属世人中与人同在;但约旦河这一边或之内的地代表并表示内在教会,内在教会在属灵人中与人同在(对此,参看AE 434c节)。再者,正是良善构成教会,这良善直接从属灵人流入属世人,没有这种流注,教会就不存在于人里面;这就是为何给予表示教会良善的玛拿西支派的产业既有在约旦河之内的,也有在约旦河之外的。属灵良善直接流入属世良善,但间接流入属世真理 (可参看《属天的奥秘》,3314, 3573, 3576, 3616, 3969, 3995, 4563节)。

“玛拿西”表示教会的良善,或生活的良善,这良善与意愿的良善是一样的,这一点可从“以法莲”的代表、因而含义清楚看出来,“以法莲”是指教会的真理,或教义的真理,这真理与理解力的真理是一样的;因为它们是弟兄,良善与真理在圣言中被称为弟兄。“以法莲”表示教义的真理,因而表示教会的理解力或智力,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5354节),那里从圣言引用了提到以法莲的许多经文,并解释了它们;也可参看同一本书(AC 3969, 6222, 6234, 6238, 6267, 629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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