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1

41.⑴《圣经》教导

第三章 在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41.⑴《圣经》教导,神是一;被主光照的理性在《圣经》中并从《圣经》看到这一点。但《圣经》并未教导,在创世之前,神是三位一体,从《圣经》被光照的理性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大卫诗篇论到子的话,即“我今日生你”(诗篇2:7),并不是说“来自永恒”,而是说“时候满足”,因为未来,或将要到来的事就存在于神里面,因此这就是“今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说: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⑵当理性心智听说创世之前有三个神性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时,一想到他们,它岂不在自己里面说,自永恒从父神所生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祂如何能被生出来?从父神通过永恒之子发出的圣灵是什么呢?它怎能发出并单独成为一位神呢?或一个位格怎能生出永恒的一个位格,并且两者又产生一个位格呢?一个位格岂不就是一个位格?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一个神,除了通过合为一个位格外,如何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合为一个神呢?然而,这前者违背神学,尽管合为一个神与神学一致。既然每个位格都是神,那么神性怎能分成了三个位格,却又不能分成三个神了呢?神性本质是同一个,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考虑数量,因而要么被分割,要么增多了呢?三个神性位格如何能在一起,就像创世之前那样在没有扩展空间的情况下彼此商议呢?那一位,因而独一、无限、无穷、永恒、全能的耶和华神如何能产生等于祂自己的三位呢?在神的一体中想象三位格三位一体,或在三位格三位一体中想象神的一体怎么可能呢?此外,多位的观念毁灭一体的观念,反之亦然。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如果这是可行的,那么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可以仅仅通过“本质的同一性”将他们所有的神(尽管这些神有很多)都合成一个神。

⑶理性心智在翻来复去思考神性里面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时,也可能会想到,在创世之前所生的儿子和从父通过子出来的圣灵有什么用呢?用得着三个人去商议应如何创造宇宙,因而用得着三个人去创造它吗?而事实上,宇宙是由一位神创造的。子不需要去救赎;事实上,救赎是在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现的。圣灵也不需要去使人成圣,因为还没有人要成圣。因此,如果这些用处在神的设计理念中,那么它们在创世之前并未成为现实,而是在创世之后实际存在的。由此可知,永恒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实际上的三位一体,只是观念上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更是如此。

⑷在教会,当阅读《亚他那修信经》时,谁能理解这一点呢,即: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但依大公教(即天主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如此对他来说,“宗教”岂不成了与真道不同的某种东西吗?依真道,三位就是三神,但依宗教,它们是一位神,不是吗?

⑸自亚当时代起直到主降临,创世之前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就没有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这从旧约圣言和古人的宗教历史清楚看出来。它也没有进入使徒们的脑海,这从他们在圣言中的著作清楚看出来。它同样没有进入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使徒教会中的任何人的脑海,这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并未提到永恒之子,而是提到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不仅超出理性,还违背理性。三个人创造宇宙;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然而却没有三个神,只有一个神,又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一个位格,这都是违背理性的。当人们拜三神时,即将到来的新教会岂不会称这个旧教会的时代为黑暗而野蛮的时代?同样,从该三位一体出来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

⑹永恒的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会议提出的,这从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明显看出来。后来,它被那个时代之后直到今天的众教会当作主要信条和教义之首来接受。尼西亚会议提出该三位一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知道如何以其它方式来消除阿里乌的丑闻,因为阿里乌否认主的神性;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所写的话(约翰福音1:1-2, 10, 14; 16:28; 17:5)。至于该如何理解这些话,可参看前文。

⑺尼西亚会议和之后的众教会所信的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是由三个位格组成的,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从第一个位格生出第二个位格,从这两个位格又出来第三个位格;这种信仰不仅超出人的理解力,还违背它,是对违背理性理解力的悖论的信仰。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宗教的东西在里面的信仰,是诸如那些患有宗教狂热症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虚假说服。此处所说的宗教狂热不适用于那些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与《圣经》相矛盾或相反而相信它们的人,因而不适用于尼西亚会议,也不适用于自那个时代之后源于尼西亚会议的众教会,因为他们没有看到。


诠释启示录 #373

373.“骑在马上的

373.“骑在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表示在教会的那种状态下,对源于圣言的真理的评估。这从“骑在马上的”和“手里拿着天平”的含义清楚可知:“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参看AE 355a,c, 356, 365a节);“手里拿着天平”是指对源于圣言的真理的评估。圣言提到的一切度量和重量都表示对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所论述的事物的评估,相连的数字决定了在其质和量方面的评估;如此处“小麦一升卖一德纳,大麦三升卖一德纳”,稍后我们会解释它们。代表性教会有许多度量单位,如俄梅珥、贺梅珥、伊法、罢特、欣(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10262节);此外还有天平和秤,它们用来称重和衡量,这些尤表在真理方面对任何事物的评估。由于这个原因,秤的法码都是石头,或用石头做的,因为在圣言中,“石头”表示真理。法码是石头,或用石头做的,这一点从利未记19:36; 申命记25:13; 撒母耳记下14:26; 以赛亚书34:11; 撒迦利亚书4:10明显看出来。在圣言中,“石头”表示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643, 3720, 6426, 8609, 10376节)。所以此处“骑在黑马上的,手里拿着天平”表示对源于圣言的真理的评估。

前面说明,“坐在马(白马、红马、黑马和灰白马)上的”表示圣言,“马”照其颜色而表示对圣言的理解:“红马”表示在良善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黑马”表示在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但由于很难理解“坐在马上的”表示圣言,马由于红和黑而表示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所以要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圣言本身是神性真理,而对它的理解取决于读它的那个人的状态。一个未处于良善的人在其中感知不到良善的任何东西,一个未处于真理的人在其中看不到真理的任何东西;因此,其原因不在于圣言,而是在于读圣言的那个人。这清楚表明“坐在马上的”表示圣言,尽管马本身表示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被毁的对圣言的理解。“坐在白马上的”表示圣言,这一点明显出现在启示录,在那里,经上说:

坐在那马上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启示录19:13)

“天平”或“秤”表示评估,也表示通过真理实现的公正的安排,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但以理书:

当巴比伦王伯沙撒用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饮酒时,在他面前有文字出现在墙上,即弥尼,弥尼,提客勒,乌法珥新,就是数算,数算,称量,分裂。这些话的讲解是这样:弥尼,就是神已经数算你的国,使它终止;提客勒,就是你被称在天平里,显出亏欠;毗勒斯,就是你的国分裂,归与玛代人和波斯人。(但以理书5:5, 25–28)

这段历史在内义上描述了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这由“巴比伦”来表示,因为伯沙撒是巴比伦王,“王”在圣言中与他掌权的民族或国家本身所表相同。“他用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饮酒,同时又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但以理书5:3–4)表示对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亵渎。“属于耶路撒冷圣殿的金银器皿”表示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金”表示良善,“银”表示真理;“赞美金、银、铜、铁、木、石所造的神”表示各种偶像崇拜,因而表示没有任何内在的外在敬拜,就是诸如存在于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中间的那种。这些人中间根本没有教会,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丝毫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这一点由天上来的文字来表示;因为“数算,数算”表示在良善方面和真理方面的探查;“被称在天平里”表示照着它们的品质来评估,并判断;“分裂”表示从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中驱散,逐出和分离;“国”表示教会;由此清楚可知,“被称在天平里”表示照着它们的品质来评估。“分裂”表示从良善和真理中驱散、逐出和分离(参看《属天的奥秘》,4424, 6360, 6361, 9093节)。“国”表示教会,因为主的国在教会所在之地;因此,那些属于教会的人被称为“天国之子”(马太福音8:12; 13:38)。

以赛亚书:

谁曾用手心量诸水,用手虎口测诸天,用(三指的)升斗盛大地的尘土,用秤称大山,用天平称小山呢?(以赛亚书40:12)

这些测量描述了照着良善和真理的品质而对天堂和教会里的一切事物的公正安排和评估。此处的量器是“手心”、“手虎口”、“(三指的)升斗”、“秤”和“天平”;“诸水”表示真理;“诸天”表示内层或属灵的真理和良善,包括天堂的和教会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小山”表示仁之良善;“称”表示照着它们的品质来评估和安排。若不凭借对应的知识,没有人能看到,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

由于在圣言中,度量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公正评估和探查,所以经上吩咐,度量要公正,不可欺诈。摩西五经:

你们在审判,在尺、秤、升、斗上不可行不公道的事。你们要用公正的天平、公正的石头或法码、公正的伊法和公正的欣。(利未记19:35–36)

因此,公正在表示照着人们里面良善和真理的品质而对他们的评估和探查之处,在圣言的各个地方都由各种称和天平,以及“伊法”、“俄梅珥”、“贺梅珥”、“海”(seas)、“欣”来表达(如约伯记6:2; 31:6);不公正由“诡诈和骗人的天平”(如何西阿书12:7; 阿摩司书8:5; 弥迦书6:11)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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