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1

41.⑴《圣经》教导

第三章 在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41.⑴《圣经》教导,神是一;被主光照的理性在《圣经》中并从《圣经》看到这一点。但《圣经》并未教导,在创世之前,神是三位一体,从《圣经》被光照的理性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大卫诗篇论到子的话,即“我今日生你”(诗篇2:7),并不是说“来自永恒”,而是说“时候满足”,因为未来,或将要到来的事就存在于神里面,因此这就是“今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说: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⑵当理性心智听说创世之前有三个神性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时,一想到他们,它岂不在自己里面说,自永恒从父神所生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祂如何能被生出来?从父神通过永恒之子发出的圣灵是什么呢?它怎能发出并单独成为一位神呢?或一个位格怎能生出永恒的一个位格,并且两者又产生一个位格呢?一个位格岂不就是一个位格?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一个神,除了通过合为一个位格外,如何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合为一个神呢?然而,这前者违背神学,尽管合为一个神与神学一致。既然每个位格都是神,那么神性怎能分成了三个位格,却又不能分成三个神了呢?神性本质是同一个,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考虑数量,因而要么被分割,要么增多了呢?三个神性位格如何能在一起,就像创世之前那样在没有扩展空间的情况下彼此商议呢?那一位,因而独一、无限、无穷、永恒、全能的耶和华神如何能产生等于祂自己的三位呢?在神的一体中想象三位格三位一体,或在三位格三位一体中想象神的一体怎么可能呢?此外,多位的观念毁灭一体的观念,反之亦然。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如果这是可行的,那么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可以仅仅通过“本质的同一性”将他们所有的神(尽管这些神有很多)都合成一个神。

⑶理性心智在翻来复去思考神性里面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时,也可能会想到,在创世之前所生的儿子和从父通过子出来的圣灵有什么用呢?用得着三个人去商议应如何创造宇宙,因而用得着三个人去创造它吗?而事实上,宇宙是由一位神创造的。子不需要去救赎;事实上,救赎是在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现的。圣灵也不需要去使人成圣,因为还没有人要成圣。因此,如果这些用处在神的设计理念中,那么它们在创世之前并未成为现实,而是在创世之后实际存在的。由此可知,永恒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实际上的三位一体,只是观念上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更是如此。

⑷在教会,当阅读《亚他那修信经》时,谁能理解这一点呢,即: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但依大公教(即天主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如此对他来说,“宗教”岂不成了与真道不同的某种东西吗?依真道,三位就是三神,但依宗教,它们是一位神,不是吗?

⑸自亚当时代起直到主降临,创世之前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就没有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这从旧约圣言和古人的宗教历史清楚看出来。它也没有进入使徒们的脑海,这从他们在圣言中的著作清楚看出来。它同样没有进入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使徒教会中的任何人的脑海,这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并未提到永恒之子,而是提到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不仅超出理性,还违背理性。三个人创造宇宙;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然而却没有三个神,只有一个神,又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一个位格,这都是违背理性的。当人们拜三神时,即将到来的新教会岂不会称这个旧教会的时代为黑暗而野蛮的时代?同样,从该三位一体出来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

⑹永恒的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会议提出的,这从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明显看出来。后来,它被那个时代之后直到今天的众教会当作主要信条和教义之首来接受。尼西亚会议提出该三位一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知道如何以其它方式来消除阿里乌的丑闻,因为阿里乌否认主的神性;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所写的话(约翰福音1:1-2, 10, 14; 16:28; 17:5)。至于该如何理解这些话,可参看前文。

⑺尼西亚会议和之后的众教会所信的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是由三个位格组成的,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从第一个位格生出第二个位格,从这两个位格又出来第三个位格;这种信仰不仅超出人的理解力,还违背它,是对违背理性理解力的悖论的信仰。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宗教的东西在里面的信仰,是诸如那些患有宗教狂热症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虚假说服。此处所说的宗教狂热不适用于那些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与《圣经》相矛盾或相反而相信它们的人,因而不适用于尼西亚会议,也不适用于自那个时代之后源于尼西亚会议的众教会,因为他们没有看到。


诠释启示录 #349

349a.“二十四位长

349a.“二十四位长老也俯伏敬拜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表示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唯独主活着,永生唯独来自祂。这从“二十四位长老”、“俯伏敬拜”和“那活的”的含义清楚可知:“二十四位长老”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参看AE 270节);“俯伏敬拜”是指发自内心的谦卑和承认:拥有生命在里面的一切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对此,参看AE 290, 291节);“那活的”当论及主时,是指唯独祂活着,永生来自祂(对此,参看AE 82–84, 186c, 289, 291节)。

由于如今世人都以为每个人所拥有的生命都是被赐予和植入的,因而是他自己的,并非不断流入的,所以对此我想说点什么。世人以为生命在人里面,以至于就是人自己的,这种观点只是源于主持续的同在、源于祂的神性之爱的一种表象,因为这爱愿意与人结合,在他里面,将自己的生命赋予他,这是神性之爱的性质;由于这是持续不断的,所以人以为如此在他里面的生命是他自己的;然而,众所周知,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或真理,相反它们是从上面来的,因而是流入的。爱与信也是如此;因为人的整个爱都来自良善,他的整个信都来自真理;事实上,一个人所爱的,对他来说就是良善,他所信的,对他来说就是真理。这首先清楚表明,人里面没有任何良善和任何真理,也没有爱和信,相反它们都是从主流入的。生命本身在良善和真理里面,不在其它任何地方。与人同在的爱之良善的容器是意愿,与他同在的信之真理的容器是理解力;意愿良善不属于人,相信真理也不属于人。这些是两种官能,人的整个生命都在这两种官能里面;这些之外没有生命。这也清楚表明,这些官能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整个人的生命都不在人里面,而是流入的。也正是通过流注,邪恶和虚假,或对邪恶的意愿和爱,对虚假的理解和信才与人同在;但这流注来自地狱。因为人被保持在选择的自由中,也就是被保持在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或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的自由中,因为他被保持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因而处于属灵的平衡,也就是自由之中。这种自由本身也不在人里面,但它与所流入的生命在一起。关于人的自由及其起源,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93, 537, 540, 541, 546, 589–603节)和《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41–147节)。

那些在地狱里的人也凭来自主的生命流注活着,因为良善和真理以同样的方式流入他们;但他们将良善变成邪恶,将真理变成虚假;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们通过邪恶的生活已经颠倒了他们内在的接受形式,一切流注都照着形式而各不相同。当人的思维和意愿作用于自出生时起就扭曲的肢体,或作用于受损的感觉器官时,它们以同样的方式有所不同;如当天堂之光流入颜色各异的物体时,当天堂之热流入其气味照着内在接受形式而各不相同的物体时。不过,要知道,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和不同,但通过生命会呈现出接受形式的样子(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不同的人通过同样的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

此外,人的一切感觉,即视、听、嗅、味、触,没有一样在人里面,而是从流注被激发和产生的;人里面只有器官接受形式;这些没有感觉,直到某种适合的东西从外面流入。这同样适用于属于思维和情感,并接受来自灵界的流注的内在感觉器官,如同适用于接受来自自然界的流注的外在感觉器官。生命的源泉只有一个,一切生命都来自它,这生命不断流入,这在天上是众所周知的,从来没有被高层天堂的任何天使质疑过,因为这些天使感知到流注本身。所有的生命都像来自独一并持续不断的生命源泉的溪流,这一点也通过大量经历向我证明了,并在灵界被那些以为他们从自己活着,不愿相信他们从主活着的人看到。当进入思维的流注在某种程度上从这些人那里被阻止时,他们就躺下,好像被剥夺了生命;但流注一抵达他们,他们可以说就从死里复活了。后来他们承认,他们里面的生命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不断流入他们;世人、灵人和天使都只是接受生命的形式。

那里的智者从以下事实就能推断出事实就是如此:没有任何东西能从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都只能从先于它自身之物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在先之物也不能从它自己存在并持续存在,只是按先后次序从一个首先者那里存在并持续存在;因此,就本身而言,生命本身只来自祂,唯独祂是自己里面的生命。他们由此也知道,同样从一个属灵观念感知到,每一个事物若要成为某种事物,都必须与一个首先者有联系,它只有照着它在这种联系中的样子才能成为某种事物。

349b.由此清楚可知,那些从自然界推导出生命的起源,以为人通过内在自然及其秩序的流注,而不是从神学会思考之人的想法多么愚蠢;神是生命的真正存在,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的一切秩序都来自祂,生命照着这些秩序流入:永生流入那些能被安排照着神性秩序接受生命的人,而被称为属灵死亡的相反的生命,则流入那些不能被如此安排,因而违背神性秩序生活的人。秩序就来自从主发出的神性良善,或说从这良善存在,神性真理是秩序的法则(如在《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9节所看到的)

每个人都要警惕这种信念:与任何人同在,甚至与恶人同在,并在地狱里的神性生命被改变了;因为如前所述,生命本身不会被改变或不同,但接受形式的样子通过它被呈现出来(生命通过接受形式并从该形式传递);几乎就像每个人通过光照着自己的品质出现在一面镜子中,这光保持不变,仍处于自己的状态,只是产生了视觉形式;并且就像生命照着身体器官的形式使自己被感觉到,因而在眼睛里以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听觉中以另一种方式被感觉到,在嗅觉、味觉和触觉中又以不同的方式被感觉到。生命不同并改变的信念来自一种表象,这种表象是一种谬误,就像来自以下表象的谬误,即:流注是物质的,而事实上,流注是属灵的。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9节);对此,可补充《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77, 278节)从《属天的奥秘》所引用的关于生命流注的内容;关于动物生命的流注(《属天的奥秘》,5850, 6211节;《天堂与地狱》,39, 108, 110, 435, 567节;《最后的审判》,25节)。

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生命只有一个,凡活着的事物都从这生命活着。现在要说明,主就是那生命本身,或唯独祂活着,因为这就是“那活到时代的时代的”所表示的。神性只有一个,这神性不可以根据亚他那修的信仰而分为三个位格,这一点可从前面频繁所说的,尤其从本书末尾关于这个主题具体所说的清楚看出来。由于主的神性,也就是唯一的神性取得一个人身,并使这人身也变成神性,所以这两者都是生命,所有人都从这生命活着。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主自己在以下经文中的话可知。约翰福音: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1, 26)

此处“父”表示主的神性本身,这神性本身取得人身,因为这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祂因从这神性成孕而称它为“父”,而不是称别的为“父”。“子”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神性人身也是生命本身,主用直白的话教导说:“父怎样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他们活着;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在自己有生命”就是系生命本身;其他人不是生命,而从那生命中拥有生命。

同一福音书: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论及主的人身;因为祂还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祂的“父”就是祂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自己的神性。这清楚表明,就其人身而言,主也是生命;因此,祂的人身同样是神性。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

主的这些话也是指着祂的人身说的;由于祂就是生命,所有人都从祂那里拥有生命,那些信祂的人有永生,所以祂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信主”表示以爱和信与祂结合,“不死”表示不属灵地死亡,也就是不被诅咒,因为被诅咒者的生命被称为死亡。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约翰福音1:1, 4, 14)

众所周知,“圣言”表示主;祂的人身明显是圣言,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里面。”祂的人身是与取得人身的神性本身同等的神性,这一点从以下情况明显看出来:它们之间作了区分,每一个都被称为神,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表示所有人都从祂活着;“人的光”是指他们的思维和理解力的生命;因为“圣言”尤其所表示的发出神性在天堂显为光,这光使天使不仅能看见,还能思考和理解,并照着对它的接受而变得智慧(参看《天堂与地狱》,126–140节)。从主发出的这光是生命本身,不仅光照理解力,就像世上的太阳光照眼睛一样,还照着接受使它具有生气;当这光在生命中被接受时,它就被称为“生命的光”。又: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在约翰福音,祂也被称为“生命的粮”: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我就是生命的粮。(约翰福音6:33, 35, 47–48, 51)

“神的粮”和“生命的粮”就是那所有人从中拥有生命的。既然被称为聪明和智慧的生命来自主,那么可知,总体上的生命来自祂;因为构成它的完美,并照着接受慢慢进入人的生命细节都属于总体生命。这生命随着人生来所进入的邪恶从它那里被移除而得以完美。

349c.那些通过爱和信与主结合的人得永生,也就是得天堂的生命,这就是得救,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住在我里面,就被丢出去,像枝子一样枯干。(约翰福音15:5–6)

又:

一切信我的,都有永生。(约翰福音3:14–16)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凡信子的,都有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0, 47–48, 54)

又:

绵羊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翰福10:27–28)

又:

应当查考圣经,它们给我作见证;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39–40)

圣言提到“信神”和“信来自神的事物”;“信神”就是那得救之信,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一种历史之信,没有前者,这历史之信不拯救人,因而不是真正的信;因为“信神”就是知道、意愿和实行;而“信来自神的事物”是知道;没有意愿和实行,知道也是可能的。那些是真基督徒的人知道、意愿和实行;而那些不是真基督徒的人仅仅知道;主称后者是“愚拙的”,称前者是“谨慎的”(马太福音7:24,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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