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三章 在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41.⑴《圣经》教导,神是一;被主光照的理性在《圣经》中并从《圣经》看到这一点。但《圣经》并未教导,在创世之前,神是三位一体,从《圣经》被光照的理性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大卫诗篇论到子的话,即“我今日生你”(诗篇2:7),并不是说“来自永恒”,而是说“时候满足”,因为未来,或将要到来的事就存在于神里面,因此这就是“今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说: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⑵当理性心智听说创世之前有三个神性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时,一想到他们,它岂不在自己里面说,自永恒从父神所生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祂如何能被生出来?从父神通过永恒之子发出的圣灵是什么呢?它怎能发出并单独成为一位神呢?或一个位格怎能生出永恒的一个位格,并且两者又产生一个位格呢?一个位格岂不就是一个位格?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一个神,除了通过合为一个位格外,如何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合为一个神呢?然而,这前者违背神学,尽管合为一个神与神学一致。既然每个位格都是神,那么神性怎能分成了三个位格,却又不能分成三个神了呢?神性本质是同一个,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考虑数量,因而要么被分割,要么增多了呢?三个神性位格如何能在一起,就像创世之前那样在没有扩展空间的情况下彼此商议呢?那一位,因而独一、无限、无穷、永恒、全能的耶和华神如何能产生等于祂自己的三位呢?在神的一体中想象三位格三位一体,或在三位格三位一体中想象神的一体怎么可能呢?此外,多位的观念毁灭一体的观念,反之亦然。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如果这是可行的,那么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可以仅仅通过“本质的同一性”将他们所有的神(尽管这些神有很多)都合成一个神。
⑶理性心智在翻来复去思考神性里面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时,也可能会想到,在创世之前所生的儿子和从父通过子出来的圣灵有什么用呢?用得着三个人去商议应如何创造宇宙,因而用得着三个人去创造它吗?而事实上,宇宙是由一位神创造的。子不需要去救赎;事实上,救赎是在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现的。圣灵也不需要去使人成圣,因为还没有人要成圣。因此,如果这些用处在神的设计理念中,那么它们在创世之前并未成为现实,而是在创世之后实际存在的。由此可知,永恒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实际上的三位一体,只是观念上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更是如此。
⑷在教会,当阅读《亚他那修信经》时,谁能理解这一点呢,即: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但依大公教(即天主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如此对他来说,“宗教”岂不成了与真道不同的某种东西吗?依真道,三位就是三神,但依宗教,它们是一位神,不是吗?
⑸自亚当时代起直到主降临,创世之前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就没有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这从旧约圣言和古人的宗教历史清楚看出来。它也没有进入使徒们的脑海,这从他们在圣言中的著作清楚看出来。它同样没有进入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使徒教会中的任何人的脑海,这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并未提到永恒之子,而是提到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不仅超出理性,还违背理性。三个人创造宇宙;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然而却没有三个神,只有一个神,又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一个位格,这都是违背理性的。当人们拜三神时,即将到来的新教会岂不会称这个旧教会的时代为黑暗而野蛮的时代?同样,从该三位一体出来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
⑹永恒的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会议提出的,这从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明显看出来。后来,它被那个时代之后直到今天的众教会当作主要信条和教义之首来接受。尼西亚会议提出该三位一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知道如何以其它方式来消除阿里乌的丑闻,因为阿里乌否认主的神性;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所写的话(约翰福音1:1-2, 10, 14; 16:28; 17:5)。至于该如何理解这些话,可参看前文。
⑺尼西亚会议和之后的众教会所信的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是由三个位格组成的,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从第一个位格生出第二个位格,从这两个位格又出来第三个位格;这种信仰不仅超出人的理解力,还违背它,是对违背理性理解力的悖论的信仰。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宗教的东西在里面的信仰,是诸如那些患有宗教狂热症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虚假说服。此处所说的宗教狂热不适用于那些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与《圣经》相矛盾或相反而相信它们的人,因而不适用于尼西亚会议,也不适用于自那个时代之后源于尼西亚会议的众教会,因为他们没有看到。
313a.启5:6.“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长老中间”表示在整个天堂,尤其在至内层天堂。这从“在中间”、“宝座”、“四活物”和“长老”的含义清楚可知:“在中间”是指至内层,因而是指整体,对此,我们很快会谈到;“宝座”是指整个范围的天堂(对此,参看前文,AE 253节);“四活物”是指主的圣治和保护,防止天堂不通过爱之良善就被靠近(对此,参看前文,AE 277节);由于这种保护尤其在第三层或至内层天堂,因那里的所有人都处于来自主的对主之爱的良善,所以该天堂尤其由“四活物”来表示(这一点从本章下面的内容看得更清楚)。“长老”是指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此,也可参看AE 270节),故在此是指那些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人,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事实上,这两层天堂,即第三层天堂和第二层天堂,彼此的区别在于,在第三层天堂的人处于对主之爱,在第二层天堂的人处于对邻之仁;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由此可见,“四活物”和“长老”具体表示什么。
但“四活物”一般表示在整个天堂进行保护的一切神性良善;而“长老”一般表示在整个天堂从神性良善发出的一切神性真理;这两者都进行保护,因为它们是合一的;因此,“四活物”和“长老”一起表示从主发出的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因而表示整个天使天堂,但尤表这两个内层天堂。其原因在于,天使之所以为天使,凭的不是他们的自我,而是他们所接受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为与他们同在,或他们所接受的神性使他们成为天使,并使由他们构成的天堂被称为天堂(参看《天堂与地狱》,2–12, 51–86节)。
“中间”或“在中间”表示至内层,因而表示整体,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但首先要进行说明,以解释“中间”因表示至内层,故也表示整体从何而来。这一点可通过与光,太阳,对天堂里所有人的安排,以及对地上属于教会的所有人的安排相比来说明。与光相比:在中间的光向周围传播,或从中心朝各个方向的周边传播;由于它从至内层传播,并充满周围的空间,所以“在中间”也表示整体。与太阳相比:太阳在中间,因为它是宇宙的中心;由于太阳系的热和光都来自它,所以“在中间”的太阳表示它在各个方面上的存在,或遍及整体。与对天堂里所有人的安排相比:天堂有三层,其中至内层是第三层天堂;该天堂流入两层较低的天堂,并通过由来自至内层的流注所实现的联系而使它们与它成为一体。此外,在天堂的每个社群,至内层都是最完美的;因此,在这个社群周围的人都根据距离至内层的程度而处于光和聪明(参看《天堂与地狱》,43, 50, 189节)。与地上那些属于教会的人相比:主的教会遍布全世界;但它的至内层是认识并承认主的地方,是圣言所在的地方;光和聪明从这至内层传播到周围属于教会的所有人,但光和聪明的这种传播是在天堂实现的(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308节)。由此可见,“中间”,或“在中间”因表示至内层,故也表示整体。这清楚表明,“我又观看,看哪,在宝座与四活物中间,并长老中间,有羔羊站立”表示什么,即在其神性人身方面,在整个天堂,尤其在至内层天堂的主。
313b.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中间”也表示至内层,因而表示整体,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锡安的居民哪,当扬声欢呼,因为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以赛亚书12:6)
“锡安的居民”与“锡安的女子或女儿”所表相同,即都表示属天教会,也就是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在你们中间的以色列圣者是伟大的”表示主,祂在所有地方,遍及那里的整体。
诗篇:
神啊,我们在你的殿中间沉思你的怜悯。你的名怎样,你受的赞美,直到地极就怎样。(诗篇48:9–10)
“殿”表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教会,该教会被称为属灵教会;“在殿中间”是指在至内层,因而在它的整体中;因此,经上说:“你的名怎样,你受的赞美,直到地极就怎样。”“直到地极”是指甚至直到教会的最后事物或终端,“地”是指教会。
又:
神自古以来是我的王,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诗篇74:12)
“在地中间施行拯救”表示在各个方向上。
又:
神站立在神的会中,在诸神中间行审判。(诗篇82:1)
“神的会”表示天堂;“在诸神中间”表示在那里的所有天使中间,因而在整个天堂;因为天使凭他们从主接受的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神;事实上,在圣言中,“神”表示从主发出,并构成天堂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前文,AE 24, 130, 220a, 222a, 302节)。
摩西五经:
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前面;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出埃及记23:20–21)
此处“天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我的名在他中间”表示一切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都在祂里面(参看AE 102a, 135, 224节)。
路加福音:
耶稣论到末期说,要让在犹太的,逃到山上;在城中间的,出来。(路加福音21:21)
这论述的是时代的完结,时代的完结表示当审判发生时的教会末期。“犹太”不是指犹太,而是指教会;“山”不是指山,而是指对主之爱的良善;由于这些话说的是教会的结束,所以清楚可知“要让在犹太的,逃到山上;在城中间的,出来”表示什么,即:当审判发生时,所有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会之人都将是安全的。
以赛亚书:
当那日,以色列必是第三,与埃及和亚述一起,成为地中间的祝福;万军之耶和华赐福给他们,说,埃及我的百姓,亚述我手的工作,以色列我的产业,都有福了。(以赛亚书19:24–25)
“以色列”表示教会的属灵层;“亚述”表示教会之人的理性层;“埃及”表示认知和知识。由此可见,“以色列必是第三,与埃及和亚述一起,成为地中间的祝福”表示什么,即:那里的一切,包括理性层,认识和知道的能力,都将是属灵的;因为当至内层是属灵层,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时,由此而来的理性层也是属灵的,认识和知道的能力同样是属灵的,因为这两者都是从至内层,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属灵层形成的。
耶利米书:
我的心在我中间破碎了,我所有的骨头都发颤了。(耶利米书23:9)
“在我中间破碎的心”表示从至内层到终端,也就是遍及整体的悲伤;因此,经上说“我所有的骨头都发颤了”,“骨头”表示终端。
在以下经文中,“在中间”也表示在整体中,或遍及整体。以赛亚书:
在地中间,在列民中间,必像打过的橄榄树,又像摘取完葡萄后所余的残粒。(以赛亚书24:13)
这些话论及在良善和真理方面荒废的教会,其中只有邪恶和虚假。“在地中间”表示整个教会遍满邪恶;“在列民中间”表示整个教会遍满虚假;因此,它被比作“打过的橄榄树”、“摘取完葡萄后所余的残粒”;“橄榄树”表示教会的良善,“葡萄”表示教会的真理,“打过”和“残粒”表示荒废。
诗篇:
他们图谋奸恶,因为人中间和心是深的。(诗篇64:6)
“人中间”表示真理应当所在的理解力;“心”表示良善应当所在的意愿;此处,这两者都败坏了,后者陷入邪恶,前者陷入虚假。
又:
任何人的口中都没有定性;毁灭在他们中间。(诗篇5:9)
又:
他们口虽祝福,在他们中间却咒诅。(诗篇62:4)
又:
恶人的过犯在我心中间说,在他眼前没有对神的惧怕。(诗篇36:1)
耶利米书:
他们教舌头说谎;他们的住处在诡诈的人中间;他们因行诡诈,不肯认识我。(耶利米书9:5–6)
在这些经文,以及其它许多经文中,“在中间”表示在整体中,因为在至内层;事实上,至内层如何,整体就如何;其它一切都从至内层产生并衍生出来,如同身体来自它的灵魂;一切事物的至内层也都是那被称为灵魂的。例如:人的至内层是他的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因此,意愿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如何,整个人就如何。再者,人的至内层就是他的爱和由此而来的信,他的爱和由此而来的信如何,整个人就如何。
313c.整个人就是他的中间或至内层的样子,这一点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身体的灯就是眼睛;如果眼睛是好的,全身就光明;如果眼睛坏了,全身就黑暗。(马太福音6:22–23)
“眼睛”表示人的理解力(参看AE 37, 152节),如果这理解力是好的,也就是说,如果它是由源于良善的真理构成的,那么整个人就是如此,这由“全身就光明”来表示;而另一方面,如果理解力是由邪恶之虚假构成的,那么整个人就是如此,这由“全身就黑暗”来表示。眼睛被称为“好的”;但在希腊文,即原文,经上说的是单眼,单表示这是一个,当真理来自良善,或理解力来自意愿时,这是一个。而且,“右眼”表示对良善的理解,“左眼”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如果这些构成一,那么就只有单眼,或说它们构成单眼,因而是一只“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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