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三章 在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41.⑴《圣经》教导,神是一;被主光照的理性在《圣经》中并从《圣经》看到这一点。但《圣经》并未教导,在创世之前,神是三位一体,从《圣经》被光照的理性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大卫诗篇论到子的话,即“我今日生你”(诗篇2:7),并不是说“来自永恒”,而是说“时候满足”,因为未来,或将要到来的事就存在于神里面,因此这就是“今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说: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⑵当理性心智听说创世之前有三个神性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时,一想到他们,它岂不在自己里面说,自永恒从父神所生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祂如何能被生出来?从父神通过永恒之子发出的圣灵是什么呢?它怎能发出并单独成为一位神呢?或一个位格怎能生出永恒的一个位格,并且两者又产生一个位格呢?一个位格岂不就是一个位格?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一个神,除了通过合为一个位格外,如何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合为一个神呢?然而,这前者违背神学,尽管合为一个神与神学一致。既然每个位格都是神,那么神性怎能分成了三个位格,却又不能分成三个神了呢?神性本质是同一个,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考虑数量,因而要么被分割,要么增多了呢?三个神性位格如何能在一起,就像创世之前那样在没有扩展空间的情况下彼此商议呢?那一位,因而独一、无限、无穷、永恒、全能的耶和华神如何能产生等于祂自己的三位呢?在神的一体中想象三位格三位一体,或在三位格三位一体中想象神的一体怎么可能呢?此外,多位的观念毁灭一体的观念,反之亦然。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如果这是可行的,那么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可以仅仅通过“本质的同一性”将他们所有的神(尽管这些神有很多)都合成一个神。
⑶理性心智在翻来复去思考神性里面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时,也可能会想到,在创世之前所生的儿子和从父通过子出来的圣灵有什么用呢?用得着三个人去商议应如何创造宇宙,因而用得着三个人去创造它吗?而事实上,宇宙是由一位神创造的。子不需要去救赎;事实上,救赎是在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现的。圣灵也不需要去使人成圣,因为还没有人要成圣。因此,如果这些用处在神的设计理念中,那么它们在创世之前并未成为现实,而是在创世之后实际存在的。由此可知,永恒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实际上的三位一体,只是观念上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更是如此。
⑷在教会,当阅读《亚他那修信经》时,谁能理解这一点呢,即: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但依大公教(即天主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如此对他来说,“宗教”岂不成了与真道不同的某种东西吗?依真道,三位就是三神,但依宗教,它们是一位神,不是吗?
⑸自亚当时代起直到主降临,创世之前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就没有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这从旧约圣言和古人的宗教历史清楚看出来。它也没有进入使徒们的脑海,这从他们在圣言中的著作清楚看出来。它同样没有进入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使徒教会中的任何人的脑海,这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并未提到永恒之子,而是提到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不仅超出理性,还违背理性。三个人创造宇宙;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然而却没有三个神,只有一个神,又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一个位格,这都是违背理性的。当人们拜三神时,即将到来的新教会岂不会称这个旧教会的时代为黑暗而野蛮的时代?同样,从该三位一体出来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
⑹永恒的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会议提出的,这从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明显看出来。后来,它被那个时代之后直到今天的众教会当作主要信条和教义之首来接受。尼西亚会议提出该三位一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知道如何以其它方式来消除阿里乌的丑闻,因为阿里乌否认主的神性;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所写的话(约翰福音1:1-2, 10, 14; 16:28; 17:5)。至于该如何理解这些话,可参看前文。
⑺尼西亚会议和之后的众教会所信的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是由三个位格组成的,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从第一个位格生出第二个位格,从这两个位格又出来第三个位格;这种信仰不仅超出人的理解力,还违背它,是对违背理性理解力的悖论的信仰。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宗教的东西在里面的信仰,是诸如那些患有宗教狂热症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虚假说服。此处所说的宗教狂热不适用于那些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与《圣经》相矛盾或相反而相信它们的人,因而不适用于尼西亚会议,也不适用于自那个时代之后源于尼西亚会议的众教会,因为他们没有看到。
235.“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示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这从“吐出去”和“从口中”的含义清楚可知:当由主来说时,“吐出去”是指分离;并不是说主把他们与祂自己分离,而是他们把自己与主分离。经上说“吐出去”,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温的”;在世上,温的东西会引起呕吐。这也是由于对应,因为人所取的食物对应于知识,因而在圣言中表示知识;因此,与它们分离表示没有准许进入;但由于此处所论述的人的确允许来自圣言的某种东西进入,所以它表示逐出或呕吐。“食物”由于对应关系而表示知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参看《属天的奥秘》,3114, 4459, 4792, 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5576, 5582, 5588, 5655, 8562节);因为知识滋养内在人或灵,犹如食物滋养外在人或身体(AC 4459, 5293, 5576, 6277, 8418节)。“从口中”当论及主时,是指从圣言中。“从口中”当论及主时,表示从圣言中,是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发出,从主发出并流入人的东西就被说成是“从口中”出来,尽管它不是从口中出来的,而是像太阳发出的光。因为主在天使所在的众天堂之上显为一轮太阳,由此而来的光是神性真理,天使和世人都从这神性真理获得自己的聪明和智慧(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 126–140节)。由此可见“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示与神性真理分离,或也可说,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
那些“温的”,也就是“既不冷也不热”的人,如我们刚才所说的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便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他们自己并不知道这一点,因为他们以为他们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拥有知识;但他们不是这样;事实上,他们几乎没有任何知识。原因在于,他们的教义和宗教的原则是虚假的,从虚假的原则只会产生虚假;因此,当他们阅读圣言时,就将自己的心智固定在其虚假中;结果,他们要么看不见真理,要么即便看见,也会忽略过去,或歪曲它们。这些虚假原则是,唯信得救,人因那信而称义。这些人若愿意,就有可能知道,他们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了,并且看不见其中的真理。因为主所说的话,还有比下面的话更常见的吗?即:他们要遵行祂的话、祂的诫命、祂的旨意,各人照各人的行为受报应;整部圣言都基于这两条诫命,就是爱神、爱邻;爱神就是遵行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 23, 24)。新旧约上千次地声明,人们必须这样做才能得救;而且听见了、知道了,却没有做,是毫无意义的。但那些确认唯信和因信称义的人看见这些话了吗?他们若看见了,岂不歪曲它们?这就是为何这些人没有生活的教义,却有唯信的教义;而事实上,是生活形成教会之人,那些进入他生活的事物才变成他的信。
这些人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这一点也能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在肉体死后将作为人活着;活着的,是他们里面的灵;天堂来自人类,地狱也来自人类;他们对天堂和天堂的喜乐一无所知,对地狱和地狱之火也一无所知,因而对灵界一无所知,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对主人身的荣耀、重生、试探、洗礼和洗礼所涉及的东西一无所知,对圣餐,以及肉和血,或其中的饼和酒表示什么一无所知,对自由意志、内在人、仁爱、邻舍、良善、爱一无所知;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叫赦罪,以及其它许多事。此外,我听天使说,当他们被允许看向教会,看那些自以为因教义而聪明的人时,只见漆黑一片,这些自以为聪明的人看上去就像在水之下的深处。
他们之所以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原因有二:第一个是,他们不能被主光照,因为主流入人的良善,并从这良善在真理上光照他,也就是说,祂流入人的爱,并由此流入他的信;第二个是,他们因歪曲而亵渎了真理,那些如此行的人活在世上时就与真理分离了,以至于不知道它们;但在来世,他们会抛弃他们在世时从圣言所知道的一切。“从口中吐出去”就表示这两种分离。在圣言别的地方,“呕吐或吐出”和“呕吐物”表示类似事物;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乖谬的灵搀入埃及中间,他们使埃及一切所做的都出差错,好像醉酒之人在呕吐中走迷了路一样。(以赛亚书19:14)
“埃及”表示事物的知识,无论属灵的还是属世的;“使乖谬的灵搀入埃及中间”表示败坏和歪曲这些事物;“醉酒之人”表示那些在属灵事物上疯狂的人;由于与虚假混杂的真理被逐出,所以经上说:“好像醉酒之人在呕吐中走迷了路一样。”“埃及”表示知识(参看《属天的奥秘》,1164—1165, 1186, 1462, 5700, 5702, 6015, 6651, 6679, 6683, 6692, 7296节);也表示教会的知识(AC 7296, 9340, 9391节);“醉酒之人”表示那些在属灵事物上疯狂的人(AC 1072节)。
耶利米书:
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要呕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来,都因剑。(耶利米书25:27)
“喝和喝醉”是指吸收虚假,并把它们与真理混在一起,从而疯狂;“呕吐,且跌倒”是指彻底抛弃被歪曲的事物;他们不得再起来所因的“剑”表示摧毁并荒废真理的虚假(参看《属天的奥秘》,2799, 4499, 7102节);这清楚表明“呕吐,且跌倒”是什么意思。
同一先知书:
你们要使摩押喝醉,因他向耶和华夸大,要让摩押在自己的呕吐物中鼓掌。(耶利米书48:26)
“摩押”表示那些玷污教会良善的人,因此,“呕吐物”是指着他们说的。
哈巴谷书:
让同伴喝酒,使他喝醉,好看见他裸体的,有祸了。你满受羞辱,不得荣耀;你也喝吧,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临到你的荣耀。(哈巴谷书2:15, 16)
“喝酒,使他喝醉”也表示吸收真理,并把它们与虚假混在一起;他们所看见的“裸体”表示对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剥夺(参看《属天的奥秘》,1073, 5433, 9960节);“要显露的阳皮”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参看《属天的奥秘》,2056, 3412—3413, 4462, 7225, 7245节);“荣耀”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4809, 5922, 8267, 8427, 9429节);这表明临到他们荣耀的“可耻呕吐物”表示什么。
以赛亚书:
这些人因酒而犯错,因烈酒而误入歧途;祭司和先知因烈酒而犯错,他们被酒吞没,他们在看见中犯错,在审判时跌倒;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没有地方。祂要将知识指教谁呢?(以赛亚书28:7–9)
此处致使他们犯错的“酒”和“烈酒”表示与虚假混杂的真理;“祭司”和“先知”表示那些教导良善和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看见中犯错”的人表示那些即将看见真理的人;“在审判时跌倒”表示疯狂;“席(即桌子)”表示所有要滋养属灵生命的事物;事实上,席,即桌子是指摆在它们上面的食物,而“食物”表示一切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滋养属灵生命;故此处“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表示被歪曲和玷污的事物。
摩西五经:
在这一切的事上,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族,在这一切的事上被玷污了;连地也玷污了;那地也吐出她的居民;因此,地不会把你们吐出来,像吐出在你们之前的列族一样。(利未记18:24, 25, 28)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各种奸淫,各种奸淫在灵义上表示各种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或亵渎;由于邪恶和良善,以及邪恶的虚假和良善的真理无法共存,而是被逐出,所以经上说“那地”,也就是教会,把他们吐出去。由此可见“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中的“吐出去”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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