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三章 在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41.⑴《圣经》教导,神是一;被主光照的理性在《圣经》中并从《圣经》看到这一点。但《圣经》并未教导,在创世之前,神是三位一体,从《圣经》被光照的理性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大卫诗篇论到子的话,即“我今日生你”(诗篇2:7),并不是说“来自永恒”,而是说“时候满足”,因为未来,或将要到来的事就存在于神里面,因此这就是“今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说: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⑵当理性心智听说创世之前有三个神性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时,一想到他们,它岂不在自己里面说,自永恒从父神所生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祂如何能被生出来?从父神通过永恒之子发出的圣灵是什么呢?它怎能发出并单独成为一位神呢?或一个位格怎能生出永恒的一个位格,并且两者又产生一个位格呢?一个位格岂不就是一个位格?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一个神,除了通过合为一个位格外,如何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合为一个神呢?然而,这前者违背神学,尽管合为一个神与神学一致。既然每个位格都是神,那么神性怎能分成了三个位格,却又不能分成三个神了呢?神性本质是同一个,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考虑数量,因而要么被分割,要么增多了呢?三个神性位格如何能在一起,就像创世之前那样在没有扩展空间的情况下彼此商议呢?那一位,因而独一、无限、无穷、永恒、全能的耶和华神如何能产生等于祂自己的三位呢?在神的一体中想象三位格三位一体,或在三位格三位一体中想象神的一体怎么可能呢?此外,多位的观念毁灭一体的观念,反之亦然。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如果这是可行的,那么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可以仅仅通过“本质的同一性”将他们所有的神(尽管这些神有很多)都合成一个神。
⑶理性心智在翻来复去思考神性里面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时,也可能会想到,在创世之前所生的儿子和从父通过子出来的圣灵有什么用呢?用得着三个人去商议应如何创造宇宙,因而用得着三个人去创造它吗?而事实上,宇宙是由一位神创造的。子不需要去救赎;事实上,救赎是在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现的。圣灵也不需要去使人成圣,因为还没有人要成圣。因此,如果这些用处在神的设计理念中,那么它们在创世之前并未成为现实,而是在创世之后实际存在的。由此可知,永恒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实际上的三位一体,只是观念上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更是如此。
⑷在教会,当阅读《亚他那修信经》时,谁能理解这一点呢,即: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但依大公教(即天主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如此对他来说,“宗教”岂不成了与真道不同的某种东西吗?依真道,三位就是三神,但依宗教,它们是一位神,不是吗?
⑸自亚当时代起直到主降临,创世之前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就没有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这从旧约圣言和古人的宗教历史清楚看出来。它也没有进入使徒们的脑海,这从他们在圣言中的著作清楚看出来。它同样没有进入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使徒教会中的任何人的脑海,这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并未提到永恒之子,而是提到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不仅超出理性,还违背理性。三个人创造宇宙;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然而却没有三个神,只有一个神,又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一个位格,这都是违背理性的。当人们拜三神时,即将到来的新教会岂不会称这个旧教会的时代为黑暗而野蛮的时代?同样,从该三位一体出来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
⑹永恒的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会议提出的,这从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明显看出来。后来,它被那个时代之后直到今天的众教会当作主要信条和教义之首来接受。尼西亚会议提出该三位一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知道如何以其它方式来消除阿里乌的丑闻,因为阿里乌否认主的神性;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所写的话(约翰福音1:1-2, 10, 14; 16:28; 17:5)。至于该如何理解这些话,可参看前文。
⑺尼西亚会议和之后的众教会所信的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是由三个位格组成的,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从第一个位格生出第二个位格,从这两个位格又出来第三个位格;这种信仰不仅超出人的理解力,还违背它,是对违背理性理解力的悖论的信仰。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宗教的东西在里面的信仰,是诸如那些患有宗教狂热症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虚假说服。此处所说的宗教狂热不适用于那些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与《圣经》相矛盾或相反而相信它们的人,因而不适用于尼西亚会议,也不适用于自那个时代之后源于尼西亚会议的众教会,因为他们没有看到。
163.启2:22.“看哪,我必将她丢在床上”表示他们被留给他们的属世人和其中虚假的教义。这从“床”的含义清楚可知,“床”是指属世人,也指虚假的教义(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接下来论述的是那些允许自己被由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而处于虚假教义的人(这些人由耶洗别来表示,如前所述)引诱的人。那些允许自己被引诱的人不像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而歪曲真理、玷污良善的人;因为后者看见真理,并把它们用来支持自己的快乐,从而败坏了它们。他们就是那些后来不能转向并承认真理的人,如前所示(AE 162节)。而那些没有如此行,但允许自己被如此行的其他人误导的人没有那么关闭自己的内在或属灵人,因为他们自己没有歪曲真理,而是相信那些如此行的人,只因他们的虚假听上去就像真理。事实上,他们思考得如此肤浅,以至于以为必须相信教会的统治者和领袖,因为这些人是聪明和智慧的;因此,他们倚靠主人的嘴唇。如今在基督教界,尤其在那些出生在流行教皇宗教的国家之人当中,像这样的人有很多。这些人由那些在床上与耶洗别行淫的人来表示。
“床”表示虚假的教义,同时表示属世人,因为虚假的教义只来源于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与属灵人分离的属世人在光中看世上的事物,但在黑暗中看天上的事物;因此,它看虚假,而不是真理,看邪恶,而不是良善。他若看见真理,就会歪曲它,若看见良善,就会玷污它;因为天堂通过属灵人或内在人流入属世人或外在人,而不是直接流入属世人或外在人;世界则直接流入它。当灵界不掌管与人同在的自然界时,与天堂的纽带就会断开;当这纽带断开时,人就使世界成为他的全部,天堂在他看来则微不足道或无关紧要。当外在或属世人处于这样一种状态时,它就处于来自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中爆发出来的邪恶的虚假。这就是为何“床”因表示属世人,故也表示虚假的教义。
“床”表示属世人,是因为属世人构成属灵人的基础,因而属灵人躺在属世人和它里面的事物之上,如同躺在自己的床上。“床”表示属世人,也表示属世人里面的教义,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床”的经文可以看出来,如以下经文,阿摩司书:
牧人怎样从狮子口中抢救出两条羊腿或一截耳朵,住撒玛利亚的以色列人在床角和榻边上必怎样被救出。(阿摩司书3:12)
此处“狮子”表示教会,在这种情况下表示教会里那些毁灭良善和真理的人;“羊腿或一截耳朵”是指属世人中的良善,因而表示由此而来的对真理的某种感知;“住撒玛利亚的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属于教会的人;“床角和榻边上”是指他们在很小程度上处于来自属灵层的属世之光,因而处于一些真理。
同一先知书:
在锡安安逸,倚靠撒玛利亚山的有祸了;你们躺卧在象牙床上,舒身在自己的榻上,吃着羊群中的羊羔和牛栏中间的牛犊;为自己发明乐器;以大碗喝酒,用上等的油抹身,却不为约瑟的破口而悲伤。(阿摩司书6:1, 4-6)
此处“倚靠撒玛利亚山的”表示那些倚靠自己,并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出教义的人。“撒玛利亚”是指败坏的属灵教会;“象牙床”是指教义基于其上的感官谬误;“舒身在榻上”是指确认并增多由此而来的虚假;“吃着羊群中的羊羔和牛栏中间的牛犊,以大碗喝酒,用上等的油抹身”是指从圣言的字义中提取出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并应用和歪曲它们。“不为约瑟的破口而悲伤”是指对属灵教会正在灭亡,它的真理正在受到侵犯或被毁漠不关心。“约瑟”在至高意义上表示在神性属灵层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即内义)上表示主的属灵国度,因而也表示属灵教会;在外在意义上表示良善的繁殖和真理的增多(参看《属天的奥秘》,3969, 3971, 4669, 6417, 6526节)。
摩西五经:
你父亲的祝福, 胜过我父母的祝福,它们必降在约瑟的头上, 临到他弟兄的床头上。(创世记49:26)
如前所述,“约瑟”是指主的属灵教会;“他弟兄的床头”是指流入该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的属灵之物;因为以色列的十二个儿子,或十二个支派表示总体上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参看《属天的奥秘》,3858, 3926, 4060, 6335节)。
路加福音:
我对你们说,当那一夜,两个人在一个床上,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一同推磨,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人在田里,要取去一个,撇下一个。(路加福音17:34–36)
此处论述了时代的完结,也就是当审判发生时的教会末期。“在一个床上”是指处于同样的教会教义;“两个女人推磨”是指那些收集并学习诸如可用于信仰的事物之人;“两个人在田里”是指教会里那些将良善和真理应用于自己的人。推磨的人是指那些收集并学习诸如可用于信仰的事物之人(参看《属天的奥秘》,4335, 7780, 9995节);“田”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接受(AC 368, 3310, 9141, 9295节)。
约翰福音:
耶稣对毕士大池子旁边的病人说,起来,拿你的床走吧。那人立刻痊愈,就拿起自己的床走了。后来耶稣遇见他,对他说,看哪,你已经痊愈了;不可再犯罪,免得你遭遇更坏的事。(约翰福音5:8–12, 14)
马可福音:
他们揭开耶稣所在之处的房顶,就把患瘫痪的人所躺卧的床缒下来。耶稣说,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哪一样更容易呢?然后祂说,拿起你的床行走,回家去吧。那人立刻就起来,拿起床,当众人面前出去了。(马可福音2:4, 9, 11–12)
主对这些病人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表示教义和照之的生活;“床”表示教义,“行走”表示生活;“行走”表示生活(参看AE 97节)。“病人”表示那些违法犯罪的人;因此,主对毕士大池子旁边的病人说,看哪,你已经痊愈了,不可再犯罪,免得你遭遇更坏的事;对通过房顶被缒下来的躺在床上的瘫子说,或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起你的床行走,哪一样更容易呢?那些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的人可能会以为主所说的话只涉及出现在字义中的东西;而事实上,主所说的话的每个细节都包含灵义在里面,因为祂从神性说话,因而同时在天堂和世界面前说话(参看《属天的奥秘》,2533, 4637, 4807, 9048, 9063, 9086, 10126, 10276节)。
摩西五经如此描述巴珊王噩的床:
利乏音人所剩下的巴珊王噩;看哪,他的床是铁床;现今岂不是在亚扪人的拉巴吗?它长九肘,宽四肘,都是按着人的肘。(申命记3:11)
此处描述了噩的床,因为他是利乏音人所剩下的,还因为他是巴珊王。“利乏音人”表示那些比其他所有人都更处于自我之爱,因而比其他所有人都更属世,并由于他们自己比其他人重要的说服而处于各种虚假的人(参看《属天的奥秘》,581, 1268, 1270—1271, 1673, 7686节)。“巴珊”表示教会的外在,因而表示属世层,因为巴珊在教会所在的迦南地之外。因此,经上描述了噩的床;若不是为了前面所提到的噩的灵义,经上不会描述它。因为凡圣言,甚至其历史部分所提到的,在每个词上都具有意义。这就是为何圣言中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属灵的,因而从最内层到最外层都是神性。正因如此,经上说床是铁的,在亚扪人的拉巴,它长九肘,宽四肘,都是按着人的肘。因为“铁”表示属世之物(参看AE 176节);“亚扪的拉巴”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参看《属天的奥秘》,2468节);“它长九肘,宽四肘”表示邪恶和虚假的结合。
由此可见圣言在其至内在的核心处是何性质。正因“床”表示教义,所以以色列人中的教会有这样一条律例:
患漏症的人所躺的床都为不洁净;凡摸那床的,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利未记15:4–5)
“患漏症的人”表示那些处于与属灵之爱分离的属世之爱的人;“洗衣服,用水洗澡”表示通过信之真理洁净(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02–209节)。由于在圣言中,“雅各”表示在那些处于属世之光,并出于信的服从,而不是出于内在情感过着道德生活的人当中的外在教会,所以当论到“雅各”时,灵界右上方可以说就会出现一个躺在床上的男人;因此,在圣言中,当雅各快要死了时,经上论到他说:
雅各嘱咐众子已毕, 就把脚收在床上断了气。(创世记49:33)
经上说他“把脚收在床上”,是因为“脚”也表示属世层(参看《属天的奥秘》,2162, 3147, 3761,3986, 4280, 4938–49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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