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1

41.⑴《圣经》教导

第三章 在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41.⑴《圣经》教导,神是一;被主光照的理性在《圣经》中并从《圣经》看到这一点。但《圣经》并未教导,在创世之前,神是三位一体,从《圣经》被光照的理性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大卫诗篇论到子的话,即“我今日生你”(诗篇2:7),并不是说“来自永恒”,而是说“时候满足”,因为未来,或将要到来的事就存在于神里面,因此这就是“今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说: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⑵当理性心智听说创世之前有三个神性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时,一想到他们,它岂不在自己里面说,自永恒从父神所生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祂如何能被生出来?从父神通过永恒之子发出的圣灵是什么呢?它怎能发出并单独成为一位神呢?或一个位格怎能生出永恒的一个位格,并且两者又产生一个位格呢?一个位格岂不就是一个位格?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一个神,除了通过合为一个位格外,如何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合为一个神呢?然而,这前者违背神学,尽管合为一个神与神学一致。既然每个位格都是神,那么神性怎能分成了三个位格,却又不能分成三个神了呢?神性本质是同一个,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考虑数量,因而要么被分割,要么增多了呢?三个神性位格如何能在一起,就像创世之前那样在没有扩展空间的情况下彼此商议呢?那一位,因而独一、无限、无穷、永恒、全能的耶和华神如何能产生等于祂自己的三位呢?在神的一体中想象三位格三位一体,或在三位格三位一体中想象神的一体怎么可能呢?此外,多位的观念毁灭一体的观念,反之亦然。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如果这是可行的,那么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可以仅仅通过“本质的同一性”将他们所有的神(尽管这些神有很多)都合成一个神。

⑶理性心智在翻来复去思考神性里面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时,也可能会想到,在创世之前所生的儿子和从父通过子出来的圣灵有什么用呢?用得着三个人去商议应如何创造宇宙,因而用得着三个人去创造它吗?而事实上,宇宙是由一位神创造的。子不需要去救赎;事实上,救赎是在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现的。圣灵也不需要去使人成圣,因为还没有人要成圣。因此,如果这些用处在神的设计理念中,那么它们在创世之前并未成为现实,而是在创世之后实际存在的。由此可知,永恒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实际上的三位一体,只是观念上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更是如此。

⑷在教会,当阅读《亚他那修信经》时,谁能理解这一点呢,即: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但依大公教(即天主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如此对他来说,“宗教”岂不成了与真道不同的某种东西吗?依真道,三位就是三神,但依宗教,它们是一位神,不是吗?

⑸自亚当时代起直到主降临,创世之前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就没有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这从旧约圣言和古人的宗教历史清楚看出来。它也没有进入使徒们的脑海,这从他们在圣言中的著作清楚看出来。它同样没有进入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使徒教会中的任何人的脑海,这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并未提到永恒之子,而是提到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不仅超出理性,还违背理性。三个人创造宇宙;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然而却没有三个神,只有一个神,又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一个位格,这都是违背理性的。当人们拜三神时,即将到来的新教会岂不会称这个旧教会的时代为黑暗而野蛮的时代?同样,从该三位一体出来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

⑹永恒的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会议提出的,这从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明显看出来。后来,它被那个时代之后直到今天的众教会当作主要信条和教义之首来接受。尼西亚会议提出该三位一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知道如何以其它方式来消除阿里乌的丑闻,因为阿里乌否认主的神性;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所写的话(约翰福音1:1-2, 10, 14; 16:28; 17:5)。至于该如何理解这些话,可参看前文。

⑺尼西亚会议和之后的众教会所信的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是由三个位格组成的,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从第一个位格生出第二个位格,从这两个位格又出来第三个位格;这种信仰不仅超出人的理解力,还违背它,是对违背理性理解力的悖论的信仰。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宗教的东西在里面的信仰,是诸如那些患有宗教狂热症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虚假说服。此处所说的宗教狂热不适用于那些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与《圣经》相矛盾或相反而相信它们的人,因而不适用于尼西亚会议,也不适用于自那个时代之后源于尼西亚会议的众教会,因为他们没有看到。


诠释启示录 #140

140.“你有执守巴

140.“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那里;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表示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却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这从论述巴兰和巴勒,并照灵义来理解的圣言历史部分清楚可知,故此处必须首先论述这些部分。巴兰是来自美索不达米亚毗夺的一个术士,因此被摩押王巴勒召来咒诅以色列人;但耶和华阻止了,并叫他说预言;然而,后来他仍与巴勒商议如何用诡计毁灭以色列人,把他们引离对耶和华的敬拜,转向对巴力·毗珥的敬拜。故此处“巴兰”表示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却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巴兰是一个术士,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摩押的长老和米甸的长老手里拿着卦金到了巴兰那里。(民数记22:7)

民数记:

巴兰见赐福与以色列在耶和华眼中是好的,就不像前两次去求法术。(民数记24:1)

约书亚记:

以色列人在用剑所杀的人中,也有比珥的儿子术士巴兰。(约书亚记13:22)

他被摩押王巴勒召来咒诅以色列人(参看民数记22:5, 6, 16, 17; 申命记23:3, 4);但耶和华阻止了,并叫他说预言(民数记22:9, 10, 12, 20; 23:5, 16);他所说的预言(民数记23:7–15, 18–24; 24:5–9, 16–19, 20–24);所有这些话都是真理,因为经上说:

耶和华把话放在巴兰口中。(民数记23:5, 12, 16)

后来他与巴勒商议用诡计毁灭以色列人,把他们引离对耶和华的敬拜,转向对巴力·毗珥的敬拜,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清楚看出来:

百姓开始在什亭与摩押的女儿行淫。她们叫百姓来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是以色列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以色列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民数记:

在米甸人中,他们杀了巴兰;以色列人掳了米甸人的所有妇女;这是巴兰的计谋,叫他们在毗珥的事上得罪耶和华。(民数记31:8, 9, 16)

“巴兰”表示那些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并教导真理的人,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可推知,因为他预言性地说了关于以色列,以及主的真理;他也说了关于主的真理,这一点可见于他的预言(民数记24:17)。预言性地说关于以色列的话,并不是说关于以色列人的话,而是说关于“以色列”所表示的主之教会的话。他自己以这些话描述了他的理解力被光照:

比珥的儿子巴兰说,眼目睁开的人说,听见神的话语,俯伏而眼目开着的人说。(民数记24:3–4, 15–16)

“眼目睁开”或“眼目开着”是指在理解力上被光照,因为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可参看《属天的奥秘》,2701, 4410–4421, 4523–4534, 9051, 10569节)。

“巴兰”也表示那些喜欢用诡计毁灭属教会者的人,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也明显看出来;此外,他骑在驴上不断思想用法术来毁灭以色列人;当他不能利用咒诅做到这一点时,就与巴勒商议通过叫他们向他的神献祭,并与摩押的女儿行淫而毁灭他们;他想毁灭的以色列人表示教会,因为教会在他们当中建立(参看《属天的奥秘》,6426, 8805, 9340节)。

我要在此简要解释关于巴兰所骑的母驴的奥秘,这母驴因看见拿着拔出来的剑的使者而三次偏离路,并对巴兰说话。巴兰骑在驴上不断思想反对以色列人的法术;他心里想着他要得到的财富,这一点从论到他的话清楚看出来:

巴兰不像前两次去求法术。(民数记24:1)

他心里也是一个术士,所以当他独自思想时,不想别的东西。他所骑的“母驴”在圣言的灵义上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因此,骑母驴或骡子是士师或王的标志(参看AE 31b节; 《属天的奥秘》,2781, 5741, 9212节)。拿着拔出来的剑的使者或天使表示光照并与虚假争战的神性真理(参看AE 131a节)。因此,驴三次偏离路表示被光照的理解力不同意术士的想法;这也是使者对巴兰所说的话的意思:

看哪,我出来阻挡你,因为你的路在我面前是恶的。(民数记22:32)

“路”在圣言的灵义上表示一个人出于意图所思想的(参看《天堂与地狱》,479, 534, 590节;《最后的审判》,48节)。他因对死亡的惧怕而停止利用法术的想法和意图,这一点从使者对他所说的话清楚看出来:

驴若没有从我面前偏过去,我早把你杀了。(民数记22:33)

在巴兰听来,好像是驴向他说话;尽管驴并没有说话,而是这话听上去像是从驴发出的。情况就是这样,我经常通过活生生的经历看到这一点。我蒙允许听见马似乎说话,而事实上,这话不是来自它们,而是似乎来自它们。这种情况实际发生在巴兰身上,目的是为了在圣言每个细节中的内义,这个故事可以在圣言中被如此描述。内义描述了主如何保护那些处于真理和良善的人,免得他们被那些似乎出于光照来说话,却有引入歧途的倾向和意图的人伤害。人若以为巴兰能利用法术伤害以色列人,就大大受骗了;因为这些法术对他们没有任何作用;当巴兰说下面这句话时,亲自承认了这一点:

断没有法术可以害雅各;也没有占卜可以害以色列。(民数记23:23)

巴兰之所以能用诡计把那百姓引入歧途,是因为那百姓心里是这样:他们只是嘴上拜耶和华,心里却拜巴力·毗珥;由于他们具有这种性质,所以这事被允许了。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人的理解力能被光照,尽管他的意愿处于邪恶;因为对所有没有重生的人来说,理解力官能与意愿官能是分离的;这两种官能只在那些重生的人身上行如一体;因为理解力的功能是认识、思考并说出真理,而意愿的功能是意愿所理解的事,并出于意愿或爱实行它们。这两种官能的分离在恶灵身上看得很清楚;因为当这些恶灵转向善灵时,他们甚至理解真理,也承认它们,几乎像是被光照了;可一旦转身离开善灵,他们就回到自己的意愿之爱,看不见真理,甚至否认他们所听来的话(参看《天堂与地狱》,153, 424, 455节)。

人被赋予能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是为了改造;因为各种邪恶都住在人的意愿里,这些邪恶既包括他生在其中的邪恶,还包括他把自己所引入的邪恶;意愿无法得到纠正,除非人知道,并因理解而承认真理和良善,以及邪恶和虚假;他无法以其它方式离开后者,并喜欢前者。关于意愿和理解力,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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