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三章 在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41.⑴《圣经》教导,神是一;被主光照的理性在《圣经》中并从《圣经》看到这一点。但《圣经》并未教导,在创世之前,神是三位一体,从《圣经》被光照的理性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大卫诗篇论到子的话,即“我今日生你”(诗篇2:7),并不是说“来自永恒”,而是说“时候满足”,因为未来,或将要到来的事就存在于神里面,因此这就是“今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说: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⑵当理性心智听说创世之前有三个神性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时,一想到他们,它岂不在自己里面说,自永恒从父神所生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祂如何能被生出来?从父神通过永恒之子发出的圣灵是什么呢?它怎能发出并单独成为一位神呢?或一个位格怎能生出永恒的一个位格,并且两者又产生一个位格呢?一个位格岂不就是一个位格?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一个神,除了通过合为一个位格外,如何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合为一个神呢?然而,这前者违背神学,尽管合为一个神与神学一致。既然每个位格都是神,那么神性怎能分成了三个位格,却又不能分成三个神了呢?神性本质是同一个,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考虑数量,因而要么被分割,要么增多了呢?三个神性位格如何能在一起,就像创世之前那样在没有扩展空间的情况下彼此商议呢?那一位,因而独一、无限、无穷、永恒、全能的耶和华神如何能产生等于祂自己的三位呢?在神的一体中想象三位格三位一体,或在三位格三位一体中想象神的一体怎么可能呢?此外,多位的观念毁灭一体的观念,反之亦然。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如果这是可行的,那么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可以仅仅通过“本质的同一性”将他们所有的神(尽管这些神有很多)都合成一个神。
⑶理性心智在翻来复去思考神性里面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时,也可能会想到,在创世之前所生的儿子和从父通过子出来的圣灵有什么用呢?用得着三个人去商议应如何创造宇宙,因而用得着三个人去创造它吗?而事实上,宇宙是由一位神创造的。子不需要去救赎;事实上,救赎是在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现的。圣灵也不需要去使人成圣,因为还没有人要成圣。因此,如果这些用处在神的设计理念中,那么它们在创世之前并未成为现实,而是在创世之后实际存在的。由此可知,永恒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实际上的三位一体,只是观念上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更是如此。
⑷在教会,当阅读《亚他那修信经》时,谁能理解这一点呢,即: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但依大公教(即天主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如此对他来说,“宗教”岂不成了与真道不同的某种东西吗?依真道,三位就是三神,但依宗教,它们是一位神,不是吗?
⑸自亚当时代起直到主降临,创世之前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就没有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这从旧约圣言和古人的宗教历史清楚看出来。它也没有进入使徒们的脑海,这从他们在圣言中的著作清楚看出来。它同样没有进入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使徒教会中的任何人的脑海,这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并未提到永恒之子,而是提到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不仅超出理性,还违背理性。三个人创造宇宙;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然而却没有三个神,只有一个神,又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一个位格,这都是违背理性的。当人们拜三神时,即将到来的新教会岂不会称这个旧教会的时代为黑暗而野蛮的时代?同样,从该三位一体出来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
⑹永恒的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会议提出的,这从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明显看出来。后来,它被那个时代之后直到今天的众教会当作主要信条和教义之首来接受。尼西亚会议提出该三位一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知道如何以其它方式来消除阿里乌的丑闻,因为阿里乌否认主的神性;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所写的话(约翰福音1:1-2, 10, 14; 16:28; 17:5)。至于该如何理解这些话,可参看前文。
⑺尼西亚会议和之后的众教会所信的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是由三个位格组成的,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从第一个位格生出第二个位格,从这两个位格又出来第三个位格;这种信仰不仅超出人的理解力,还违背它,是对违背理性理解力的悖论的信仰。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宗教的东西在里面的信仰,是诸如那些患有宗教狂热症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虚假说服。此处所说的宗教狂热不适用于那些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与《圣经》相矛盾或相反而相信它们的人,因而不适用于尼西亚会议,也不适用于自那个时代之后源于尼西亚会议的众教会,因为他们没有看到。
119.“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那些认为自己因拥有圣言而处于良善和真理的知识,然而却不是之人的辱骂。这从“毁谤”和“犹太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毁谤”是指指责和辱骂;“犹太人”是指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之人;因为“犹大”在圣言的至高意义上表示属天之爱方面的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和圣言,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这教义属于属天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3881, 6363节)。由此可见,“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那些声称自己因拥有圣言而承认主,在祂的国度和真教义中,然而却不是的人,一般来说,那些声称自己处于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其实却处于虚假和邪恶之人的指责和辱骂。
那些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的人只知道在圣言的预言或先知部分,“犹大”和“犹太人”是指犹大和犹太人;但在那里,这些名字不是指这些人,而是指所有处于教会的真教义,因而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教义,从而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之人。所指的,不是犹大和犹太人,这一点仅从以下考虑就能看出来:圣言的一切细节,以及人名和地名都包含内义在里面。内义只论述天堂和教会的事物,故“犹大”和“以色列”这些名字也表示这些事物。由于一个教会在他们中间建立,教会里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并表示天上的事物,所以他们的名字表示本质上构成教会之物,即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在内在意义上表示祂的圣言,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如前所述。由此清楚可知,那些照字面以为犹太人被带回到迦南地,他们被拣选,并注定优先于其他人而上天堂的人犯了多么大的错误;而事实上,犹太民族只有极少数人能得救,因为除了那些信主的人外,没有人能得救;在世上信主的人离世后仍信祂;但这个民族出于其信仰而完全抛弃了祂。
“犹大”表示其国度和圣言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以色列对他儿子的预言可以看出来;当内义解开这个预言时,每个支派在教会代表什么就变得显而易见了。犹大支派代表主的国度,或圣言所在的教会,这一点从论到犹大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犹大是个狮子的幼崽; 我儿啊, 你捕获了猎物便上去。权杖必不离犹大, 立法者必不离他两脚之间, 直等细罗来到, 万民都必归顺他;犹大把驴驹拴在葡萄树上, 把母驴的崽子拴在上好的葡萄树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 在葡萄的血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9–11)
所提到的这些细节表示主的国度,或教会,这一点可见于《属天的奥秘》一书,那里解释了它们。
人若知道“犹大”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在内在意义上表示祂的国度和圣言,在外在意义上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那些否认主,玷污圣言的人,就能知道在圣言的众多经文中,“犹大”表示什么,如以下经文:
雅各家啊,你听吧,那称为以色列名下、从犹大的水中出来的。(以赛亚书48:1)
“雅各家”和“以色列”是指教会;“从犹大的水中出来”是指从出于圣言的教义中出来,因为教会来自这教义。“水”是指出于圣言的教义真理(参看AE 71节)。约珥书:
你们把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卖给希腊人,使你们远离他们的边界。到那日,犹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从耶和华家中流出来,犹大必存到永远。(约珥书3:6, 18, 20)
“把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卖给希腊人”表示歪曲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到那日”表示当那教会结束,一个新教会在外邦人当中建立时;“犹大溪河都有水流”表示对那些在新教会的人来说,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丰盛;“泉源从耶和华家中流出来”表示这些来自圣言。由此清楚可知,“必存到永远的犹大”不是指犹大或犹太民族,而是指所有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处于良善的人。
在以下经文中,“犹大”表示类似事物:
我要怜悯犹大家,拯救他们。犹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为自己设立一个头,从这地上来;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必为大。(何西阿书1:7, 11)
撒迦利亚书:
那时,必有许多民族归附耶和华,作我的子民,因为我要住在你中间;那时,耶和华必使犹大成为自己的产业,作祂圣地的分,必再度拣选耶路撒冷。(撒迦利亚书2:11, 12)
又:
万军之耶和华眷顾祂的羊群,就是犹大家,必使他们如战场上荣耀的马;我必使犹大家强盛。(撒迦利亚书10:3, 6)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继承它;祂仆人的种也要继承它;爱祂名的人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 36)
以赛亚书:
我必从雅各中领出种来,从犹大中领出承受我众山的,我拣选的人必拥有它。(以赛亚书65:9)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在圣言中犹太民族被称为“选民”和“继承者或承受者”的这些和其它地方,所指的,都不是犹太民族,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一书引用《属天的奥秘》中关于犹太民族的内容可以看出来。由此可见“那自称是犹太人、其实不是的人的毁谤”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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