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1

41.⑴《圣经》教导

第三章 在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41.⑴《圣经》教导,神是一;被主光照的理性在《圣经》中并从《圣经》看到这一点。但《圣经》并未教导,在创世之前,神是三位一体,从《圣经》被光照的理性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大卫诗篇论到子的话,即“我今日生你”(诗篇2:7),并不是说“来自永恒”,而是说“时候满足”,因为未来,或将要到来的事就存在于神里面,因此这就是“今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说: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⑵当理性心智听说创世之前有三个神性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时,一想到他们,它岂不在自己里面说,自永恒从父神所生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祂如何能被生出来?从父神通过永恒之子发出的圣灵是什么呢?它怎能发出并单独成为一位神呢?或一个位格怎能生出永恒的一个位格,并且两者又产生一个位格呢?一个位格岂不就是一个位格?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一个神,除了通过合为一个位格外,如何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合为一个神呢?然而,这前者违背神学,尽管合为一个神与神学一致。既然每个位格都是神,那么神性怎能分成了三个位格,却又不能分成三个神了呢?神性本质是同一个,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考虑数量,因而要么被分割,要么增多了呢?三个神性位格如何能在一起,就像创世之前那样在没有扩展空间的情况下彼此商议呢?那一位,因而独一、无限、无穷、永恒、全能的耶和华神如何能产生等于祂自己的三位呢?在神的一体中想象三位格三位一体,或在三位格三位一体中想象神的一体怎么可能呢?此外,多位的观念毁灭一体的观念,反之亦然。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如果这是可行的,那么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可以仅仅通过“本质的同一性”将他们所有的神(尽管这些神有很多)都合成一个神。

⑶理性心智在翻来复去思考神性里面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时,也可能会想到,在创世之前所生的儿子和从父通过子出来的圣灵有什么用呢?用得着三个人去商议应如何创造宇宙,因而用得着三个人去创造它吗?而事实上,宇宙是由一位神创造的。子不需要去救赎;事实上,救赎是在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现的。圣灵也不需要去使人成圣,因为还没有人要成圣。因此,如果这些用处在神的设计理念中,那么它们在创世之前并未成为现实,而是在创世之后实际存在的。由此可知,永恒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实际上的三位一体,只是观念上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更是如此。

⑷在教会,当阅读《亚他那修信经》时,谁能理解这一点呢,即: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但依大公教(即天主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如此对他来说,“宗教”岂不成了与真道不同的某种东西吗?依真道,三位就是三神,但依宗教,它们是一位神,不是吗?

⑸自亚当时代起直到主降临,创世之前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就没有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这从旧约圣言和古人的宗教历史清楚看出来。它也没有进入使徒们的脑海,这从他们在圣言中的著作清楚看出来。它同样没有进入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使徒教会中的任何人的脑海,这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并未提到永恒之子,而是提到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不仅超出理性,还违背理性。三个人创造宇宙;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然而却没有三个神,只有一个神,又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一个位格,这都是违背理性的。当人们拜三神时,即将到来的新教会岂不会称这个旧教会的时代为黑暗而野蛮的时代?同样,从该三位一体出来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

⑹永恒的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会议提出的,这从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明显看出来。后来,它被那个时代之后直到今天的众教会当作主要信条和教义之首来接受。尼西亚会议提出该三位一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知道如何以其它方式来消除阿里乌的丑闻,因为阿里乌否认主的神性;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所写的话(约翰福音1:1-2, 10, 14; 16:28; 17:5)。至于该如何理解这些话,可参看前文。

⑺尼西亚会议和之后的众教会所信的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是由三个位格组成的,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从第一个位格生出第二个位格,从这两个位格又出来第三个位格;这种信仰不仅超出人的理解力,还违背它,是对违背理性理解力的悖论的信仰。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宗教的东西在里面的信仰,是诸如那些患有宗教狂热症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虚假说服。此处所说的宗教狂热不适用于那些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与《圣经》相矛盾或相反而相信它们的人,因而不适用于尼西亚会议,也不适用于自那个时代之后源于尼西亚会议的众教会,因为他们没有看到。


诠释启示录 #107

107.启2:6.“

107.启2:6.“但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作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表示源于神性的对那些将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分离之人的厌恶,因这种分离而没有生活。这从“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作为”和“尼哥拉派”的含义清楚可知:“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是指厌恶,它之所以表示源于神性的厌恶,是因为经上说“这也是我所恨恶的”;“作为”是指属于心智的事物,作为从心智发出(参看AE 98节);“尼哥拉派”是指那些将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分离的人,如此行的人没有生活。那些将仁与信分离的人之所以没有生活,是因为一切属灵生活都属于仁爱,无一属于与仁分离之信。事实上,知道和思考属于信,而意愿和实行属于仁。那些将仁与信分离的人不可能知道是什么构成天堂和与人同在的教会,因而不可能知道是什么构成属灵生活,因为他们不在自己里面,而是在自己外面思考。在自己外面思考就是只出于记忆思考;因为记忆在这个人之外,可以说是一个外院,经过这个外院而有一个进入房屋及其内室的入口。此外,天堂无法流入在人之外的思维,因为天堂流入在人之内的事物,并通过这些事物流入在他之外的事物。这就是为何他们无法被教导是什么构成天堂和教会,或永生。因为每个人都从天堂,也就是通过天堂从主被教导那些属于永生的事;因此,他通过他的生活,或通过他的灵魂和内心被教导。人若以为那些将仁与信分离的人能处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就大大受骗了,因为这些人以为一切都来自他们自己,丝毫不来自天堂。人以为来自自我,而非来自天堂的东西都是虚假,因为那时他在黑暗里,而不是在光中思考。在那些属于教会的事物里面的一切光必都来自天堂。

诚然,教会里有许多人声称教会的本质是仁爱,而不是分离之信;但声称并相信这一点,却不过一种仁爱的生活,就是没有将它当成本质,只是说是这样。因此,这些人和那些说信是本质的人一样,因为对他们来说,仁是唯信的问题,不是生活的问题;因此,他们无法被光照。在灵界,仿佛光的某种雪白的东西会出现在这些人身上;但这种雪白的表象所来自的光是属世的;这光具有这种性质:当天堂之光,也就是属灵之光流入时,它就变成黑暗。这些人住在灵界的左边,几乎在西北角。只有那些将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应用于生活的人才是聪明的。

所有处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与它们相一致的生活良善的人有可能和那些处于知识,并通过这些知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一样过着一种道德生活;然而,他们的道德生活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因为他们在自己的生活中没有出于宗教诚实、公正、良好地生活;那些没有出于宗教如此生活的人无法与天堂结合,因为正是宗教使得一个人属灵并将他与纯属灵的天使结合在一起。出于宗教过良好的生活就是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这是圣言所教导的,还因为主就是如此吩咐的;但不出于宗教生活就是仅仅由于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而思考、意愿和实行。后者因只关注这些法律而只与世界结合,这些法律是为世界而制定的;而前者仰望主,并由此与主结合。外邦人得救只因这一事实:他们关注宗教,思想并声称他们应这样做,不应那样做,因为那样做会违背他们宗教的律法,从而违背神性;当他们如此思想,并相应地行事时,属灵生活就被赋予他们;对他们来说,属灵生活具有这种性质:后来在灵界,他们比那些在自己所做的任何事上不考虑圣言,或来自圣言的教会教义的基督徒更容易接受真理。

那些不出于宗教思考的人没有良心,因为他们不是属灵的;因此,如果他们的外在约束,也就是对法律和丧失名声的惧怕被除去,他们就会冲进各种罪恶;而另一方面,如果外在约束,也就是对法律和丧失名声的惧怕,从那些出于宗教思考的人那里被夺去,他们仍行事诚实、公正和良好;因为他们惧怕神,并被由主那里从天堂而出的流注保持在服从和仁爱的生活中,他们与主结合。那些将仁与信分离的人被称为“尼哥拉派”,这主要是由于这个词在天堂发出的声音,因为它的声音来自真理或信仰,而不是来自良善或仁爱。从圣言中的词语可以知道它们是涉及良善还是涉及真理,因而也可以知道它们是否涉及这一个与那一个的分离(参看《天堂与地狱》,2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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