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1

41.⑴《圣经》教导

第三章 在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41.⑴《圣经》教导,神是一;被主光照的理性在《圣经》中并从《圣经》看到这一点。但《圣经》并未教导,在创世之前,神是三位一体,从《圣经》被光照的理性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大卫诗篇论到子的话,即“我今日生你”(诗篇2:7),并不是说“来自永恒”,而是说“时候满足”,因为未来,或将要到来的事就存在于神里面,因此这就是“今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说: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⑵当理性心智听说创世之前有三个神性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时,一想到他们,它岂不在自己里面说,自永恒从父神所生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祂如何能被生出来?从父神通过永恒之子发出的圣灵是什么呢?它怎能发出并单独成为一位神呢?或一个位格怎能生出永恒的一个位格,并且两者又产生一个位格呢?一个位格岂不就是一个位格?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一个神,除了通过合为一个位格外,如何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合为一个神呢?然而,这前者违背神学,尽管合为一个神与神学一致。既然每个位格都是神,那么神性怎能分成了三个位格,却又不能分成三个神了呢?神性本质是同一个,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考虑数量,因而要么被分割,要么增多了呢?三个神性位格如何能在一起,就像创世之前那样在没有扩展空间的情况下彼此商议呢?那一位,因而独一、无限、无穷、永恒、全能的耶和华神如何能产生等于祂自己的三位呢?在神的一体中想象三位格三位一体,或在三位格三位一体中想象神的一体怎么可能呢?此外,多位的观念毁灭一体的观念,反之亦然。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如果这是可行的,那么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可以仅仅通过“本质的同一性”将他们所有的神(尽管这些神有很多)都合成一个神。

⑶理性心智在翻来复去思考神性里面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时,也可能会想到,在创世之前所生的儿子和从父通过子出来的圣灵有什么用呢?用得着三个人去商议应如何创造宇宙,因而用得着三个人去创造它吗?而事实上,宇宙是由一位神创造的。子不需要去救赎;事实上,救赎是在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现的。圣灵也不需要去使人成圣,因为还没有人要成圣。因此,如果这些用处在神的设计理念中,那么它们在创世之前并未成为现实,而是在创世之后实际存在的。由此可知,永恒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实际上的三位一体,只是观念上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更是如此。

⑷在教会,当阅读《亚他那修信经》时,谁能理解这一点呢,即: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但依大公教(即天主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如此对他来说,“宗教”岂不成了与真道不同的某种东西吗?依真道,三位就是三神,但依宗教,它们是一位神,不是吗?

⑸自亚当时代起直到主降临,创世之前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就没有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这从旧约圣言和古人的宗教历史清楚看出来。它也没有进入使徒们的脑海,这从他们在圣言中的著作清楚看出来。它同样没有进入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使徒教会中的任何人的脑海,这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并未提到永恒之子,而是提到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不仅超出理性,还违背理性。三个人创造宇宙;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然而却没有三个神,只有一个神,又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一个位格,这都是违背理性的。当人们拜三神时,即将到来的新教会岂不会称这个旧教会的时代为黑暗而野蛮的时代?同样,从该三位一体出来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

⑹永恒的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会议提出的,这从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明显看出来。后来,它被那个时代之后直到今天的众教会当作主要信条和教义之首来接受。尼西亚会议提出该三位一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知道如何以其它方式来消除阿里乌的丑闻,因为阿里乌否认主的神性;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所写的话(约翰福音1:1-2, 10, 14; 16:28; 17:5)。至于该如何理解这些话,可参看前文。

⑺尼西亚会议和之后的众教会所信的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是由三个位格组成的,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从第一个位格生出第二个位格,从这两个位格又出来第三个位格;这种信仰不仅超出人的理解力,还违背它,是对违背理性理解力的悖论的信仰。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宗教的东西在里面的信仰,是诸如那些患有宗教狂热症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虚假说服。此处所说的宗教狂热不适用于那些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与《圣经》相矛盾或相反而相信它们的人,因而不适用于尼西亚会议,也不适用于自那个时代之后源于尼西亚会议的众教会,因为他们没有看到。


婚姻之爱 #157

第8章 灵魂和心智

8章 灵魂和心智通过婚姻结合,这就是主说“他们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这句话的意思

156f.从创世记和主的话明显可知,自创世时男人和女人就被赋予可以说联结为一体的倾向和能力;这二者仍存在于男人和女人里面。在创世之书,也就是创世记中,我们读到:

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她的名要叫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2-24

主在马太福音中也说了同样的话:

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那起初造男造女者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乃是一体的了。(马太福音19:4-6

从上述经文明显可知,女人是从男人被造的,二者都有重新联结为一体的倾向和能力。重新联结是指合为一个人,这一点从创世记中将在一起的这二者称为“人”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因为我们读到:

当神造人的日子,祂造男造女,称其名为人。(创世记5:1,2

我们在此读到:“祂称其名为亚当”,而在希伯来语,“亚当”和“人”是同一个词。此外,在一起的这二者也被称为“人”(创世记1:273:22-24)。“一体”也表示一个人,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凡有血气的”这个词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凡有血气的”就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17,19;以赛亚书40:5,6;49:26;66:16,23,24;耶利米书25:31;32:27;14:5;以西结书20:48;21:4,5等)。

我在《属天的奥秘》(此书解释了《创世记》和《出埃及记》这两本书的灵义)一书已经说明,被建成一个女人的“男人的肋骨”、在其原处合起来的“肉”、“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人结婚后要离开的父母”,以及“与妻子连合”分别是什么意思。那里说明,“肋骨”不是指一根肋骨,“肉”不是指肉,“骨”不是指骨头,“连合”也不是指连合,而是指与它们相对应、因而由它们所表示的属灵事物。它们表示将二人合为一个人的属灵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正是婚姻之爱将他们联结起来,这爱是属灵的。我在前面数次提及,男人对智慧的爱被转录到妻子里面,接下来的章节将充分证明这一点。但目前我不能离题,远离此处所讨论的主题,也就是夫妻二人通过灵魂和心智的联结而成为一体的结合,现按以下顺序阐明这种联结:

⑴自创世时,两性就被赋予可以说联结为一体的能力和倾向。

⑵婚姻之爱将两个灵魂,因而两个心智联结为一体。

⑶妻子的意愿与丈夫的理解联结,因此丈夫的理解与妻子的意愿联结。

⑷就妻子而言,与男人联结的倾向是恒久不变的;但就男人而言,这种倾向则是变化无常的。

⑸妻子照她的爱将这种联结赋予男人,这男人则照他的智慧接受它。

⑹这种联结从婚姻最初的日子起就逐渐进行,对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来说,它会变得越来越深入,直到永远。

⑺妻子与丈夫理性智慧的联结是从内进行的,但与其道德智慧的联结是从外进行的。

⑻为实现这种联结,妻子被赋予洞察丈夫情感,并极其谨慎地引导它们的能力。

⑼妻子们出于极其必要的理由而将这种洞察力藏在自己里面,瞒着丈夫,以便婚姻之爱、友谊和信任,因而同居的祝福和生活的幸福能牢固建立起来。

⑽这种洞察力是妻子的智慧;它不可能存在于男人里面,男人的理性智慧也不可能存在于妻子里面。

⑾妻子出于其爱不断思想丈夫对她的倾向,怀有与他联结的意图;而男人则不然。

⑿妻子通过关注丈夫意愿的渴望而与他联结。

⒀妻子通过她对丈夫的爱所发出的生命气场而与他联结。

⒁妻子通过吸收丈夫的阳刚之气而与他联结;不过,这一切取决于他们对彼此的属灵之爱。

⒂妻子就这样将丈夫的形像接收到自己里面,由此觉察、看见并感受他的情感。

⒃既有适合男人的职责,也有适合妻子的职责;妻子不能参与适合男人的职责,男人也不能参与并正确履行适合妻子的职责。

⒄这些职责还随着他们互相帮助而将这二人联结为一体,同时构成一个家庭。

⒅随着他们以上述方式联结,夫妻越来越变成一个人。

⒆那些享有真正婚姻之爱的人觉得自己是一个联合的人,如同一体。

⒇就本质而言,真正的婚姻之爱是灵魂的联结,心智的结合,是在胸腔,因而在身体里面结合的努力。

(21)这爱的状态是纯真,平安,宁静,亲密的友谊,充分的信任,全心全意、竭尽所能为对方行一切良善的相互渴望;所有这些事物都会带来祝福、幸福和快乐;并通过他们永恒的享受带来天上的幸福。

(22)这些若不是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妻子的婚姻中,是绝无可能存在的。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157.⑴自创世时,两性就被赋予可以说联结为一体的能力和倾向。刚才从创世记已经说明,女人是从男人身上取出的。由此可知,两性都具有联结为一体的能力和倾向。因为凡从某人身上所取之物,都带有并保留某种出自此人的个性、形成它的个性之物。它因具有类似性质,故渴望重新联结;并且一旦重新联结,它在对方里面如同在自己里面,反之亦然(即它在自己里面如同在对方里面)。毫无疑问,两性都具有与对方结合的能力,或他们能被联结;同样毫无疑问,他们具有联结起来的倾向;因为我们的亲身经验证明了这两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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