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圣典 #41

41.⑴《圣经》教导

第三章 在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41.⑴《圣经》教导,神是一;被主光照的理性在《圣经》中并从《圣经》看到这一点。但《圣经》并未教导,在创世之前,神是三位一体,从《圣经》被光照的理性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大卫诗篇论到子的话,即“我今日生你”(诗篇2:7),并不是说“来自永恒”,而是说“时候满足”,因为未来,或将要到来的事就存在于神里面,因此这就是“今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说: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⑵当理性心智听说创世之前有三个神性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时,一想到他们,它岂不在自己里面说,自永恒从父神所生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祂如何能被生出来?从父神通过永恒之子发出的圣灵是什么呢?它怎能发出并单独成为一位神呢?或一个位格怎能生出永恒的一个位格,并且两者又产生一个位格呢?一个位格岂不就是一个位格?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一个神,除了通过合为一个位格外,如何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合为一个神呢?然而,这前者违背神学,尽管合为一个神与神学一致。既然每个位格都是神,那么神性怎能分成了三个位格,却又不能分成三个神了呢?神性本质是同一个,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考虑数量,因而要么被分割,要么增多了呢?三个神性位格如何能在一起,就像创世之前那样在没有扩展空间的情况下彼此商议呢?那一位,因而独一、无限、无穷、永恒、全能的耶和华神如何能产生等于祂自己的三位呢?在神的一体中想象三位格三位一体,或在三位格三位一体中想象神的一体怎么可能呢?此外,多位的观念毁灭一体的观念,反之亦然。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如果这是可行的,那么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可以仅仅通过“本质的同一性”将他们所有的神(尽管这些神有很多)都合成一个神。

⑶理性心智在翻来复去思考神性里面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时,也可能会想到,在创世之前所生的儿子和从父通过子出来的圣灵有什么用呢?用得着三个人去商议应如何创造宇宙,因而用得着三个人去创造它吗?而事实上,宇宙是由一位神创造的。子不需要去救赎;事实上,救赎是在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现的。圣灵也不需要去使人成圣,因为还没有人要成圣。因此,如果这些用处在神的设计理念中,那么它们在创世之前并未成为现实,而是在创世之后实际存在的。由此可知,永恒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实际上的三位一体,只是观念上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更是如此。

⑷在教会,当阅读《亚他那修信经》时,谁能理解这一点呢,即: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但依大公教(即天主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如此对他来说,“宗教”岂不成了与真道不同的某种东西吗?依真道,三位就是三神,但依宗教,它们是一位神,不是吗?

⑸自亚当时代起直到主降临,创世之前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就没有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这从旧约圣言和古人的宗教历史清楚看出来。它也没有进入使徒们的脑海,这从他们在圣言中的著作清楚看出来。它同样没有进入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使徒教会中的任何人的脑海,这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并未提到永恒之子,而是提到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不仅超出理性,还违背理性。三个人创造宇宙;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然而却没有三个神,只有一个神,又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一个位格,这都是违背理性的。当人们拜三神时,即将到来的新教会岂不会称这个旧教会的时代为黑暗而野蛮的时代?同样,从该三位一体出来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

⑹永恒的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会议提出的,这从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明显看出来。后来,它被那个时代之后直到今天的众教会当作主要信条和教义之首来接受。尼西亚会议提出该三位一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知道如何以其它方式来消除阿里乌的丑闻,因为阿里乌否认主的神性;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所写的话(约翰福音1:1-2, 10, 14; 16:28; 17:5)。至于该如何理解这些话,可参看前文。

⑺尼西亚会议和之后的众教会所信的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是由三个位格组成的,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从第一个位格生出第二个位格,从这两个位格又出来第三个位格;这种信仰不仅超出人的理解力,还违背它,是对违背理性理解力的悖论的信仰。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宗教的东西在里面的信仰,是诸如那些患有宗教狂热症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虚假说服。此处所说的宗教狂热不适用于那些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与《圣经》相矛盾或相反而相信它们的人,因而不适用于尼西亚会议,也不适用于自那个时代之后源于尼西亚会议的众教会,因为他们没有看到。


揭秘启示录 #865

865.启20:11

865.启20:11.“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表主对一切先前的天,就是被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装作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之人占据的众天堂施行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完全被驱散,以致它们将丝毫不再出现。在照文字依次解释这些事之前,有必要预先说明此处所论述的普遍审判。自主在世,就是祂亲身实施最后审判之时起,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却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看似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的人被允许比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中的其他人停留时间更长,最后被允许在灵人界为自己建造固定居所,还被允许通过滥用对应和幻想为自己仿造天堂,他们也确实仿造了大量天堂。但是,当这些(伪天堂)急剧增加,甚至到了拦阻高层天堂和地上世人之间的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的地步时,主就施行最后的审判,驱散这些假想的天堂。这事是以这种方式成就的:他们藉以伪装成基督徒的外在事物被夺去,他们为魔鬼所在的内在事物被打开;然后他们看上去便如他们本来的样子(即里表一致),那些看上去是魔鬼的,各自照着其生活的邪恶被投入地狱;这事在1757年完成。关于这次普遍审判的详细内容,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和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这两本小册子。
现予以解释:“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表示主所施行的普遍审判。“宝座”表示天堂,以及审判(229节);“坐在宝座上面的”表示主(808节结尾)。宝座之所以显为“白色”,是因为审判是通过神性真理来施行的,而“白色”论及真理(167,379节)。宝座之所以显为“大”,是因为审判也通过神性良善来施行,而“大”论及良善(656,663节)。“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表示他们为自己所造的那些天堂(如刚才所述),连同他们的领地都被驱散;因为灵界和自然界一样,也有陆地(参看260,331节);但那里的陆地,和其它一切事物一样,具有一个属灵的源头。“再无可见之处了”表示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就这样被驱散了,以致它们将丝毫不再出现。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表示主对一切先前的天,就是被那些只有文明道德的良善,没有属灵的良善,因而外在装作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之人占据的众天堂施行普遍审判;这些天堂连同他们的领地完全被驱散,以致它们将丝毫不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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