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三章 在创世之前,神的三位一体是不存在的
41.⑴《圣经》教导,神是一;被主光照的理性在《圣经》中并从《圣经》看到这一点。但《圣经》并未教导,在创世之前,神是三位一体,从《圣经》被光照的理性也没有看到这一点。大卫诗篇论到子的话,即“我今日生你”(诗篇2:7),并不是说“来自永恒”,而是说“时候满足”,因为未来,或将要到来的事就存在于神里面,因此这就是“今日”;以赛亚书中的这段经文同样如此说: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神、勇士、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
⑵当理性心智听说创世之前有三个神性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时,一想到他们,它岂不在自己里面说,自永恒从父神所生的儿子是什么意思呢?祂如何能被生出来?从父神通过永恒之子发出的圣灵是什么呢?它怎能发出并单独成为一位神呢?或一个位格怎能生出永恒的一个位格,并且两者又产生一个位格呢?一个位格岂不就是一个位格?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一个神,除了通过合为一个位格外,如何能以其它任何方式合为一个神呢?然而,这前者违背神学,尽管合为一个神与神学一致。既然每个位格都是神,那么神性怎能分成了三个位格,却又不能分成三个神了呢?神性本质是同一个,是不可分割的,怎能考虑数量,因而要么被分割,要么增多了呢?三个神性位格如何能在一起,就像创世之前那样在没有扩展空间的情况下彼此商议呢?那一位,因而独一、无限、无穷、永恒、全能的耶和华神如何能产生等于祂自己的三位呢?在神的一体中想象三位格三位一体,或在三位格三位一体中想象神的一体怎么可能呢?此外,多位的观念毁灭一体的观念,反之亦然。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如果这是可行的,那么希腊人和罗马人也可以仅仅通过“本质的同一性”将他们所有的神(尽管这些神有很多)都合成一个神。
⑶理性心智在翻来复去思考神性里面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时,也可能会想到,在创世之前所生的儿子和从父通过子出来的圣灵有什么用呢?用得着三个人去商议应如何创造宇宙,因而用得着三个人去创造它吗?而事实上,宇宙是由一位神创造的。子不需要去救赎;事实上,救赎是在创世之后,时候满足才实现的。圣灵也不需要去使人成圣,因为还没有人要成圣。因此,如果这些用处在神的设计理念中,那么它们在创世之前并未成为现实,而是在创世之后实际存在的。由此可知,永恒的三位一体不是一个实际上的三位一体,只是观念上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更是如此。
⑷在教会,当阅读《亚他那修信经》时,谁能理解这一点呢,即: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但依大公教(即天主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如此对他来说,“宗教”岂不成了与真道不同的某种东西吗?依真道,三位就是三神,但依宗教,它们是一位神,不是吗?
⑸自亚当时代起直到主降临,创世之前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就没有进入任何人的脑海,这从旧约圣言和古人的宗教历史清楚看出来。它也没有进入使徒们的脑海,这从他们在圣言中的著作清楚看出来。它同样没有进入尼西亚会议之前的使徒教会中的任何人的脑海,这从《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并未提到永恒之子,而是提到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儿子。永恒的三位格三位一体不仅超出理性,还违背理性。三个人创造宇宙;有三个位格,其中每一位都是神,然而却没有三个神,只有一个神,又有三个位格,而不是一个位格,这都是违背理性的。当人们拜三神时,即将到来的新教会岂不会称这个旧教会的时代为黑暗而野蛮的时代?同样,从该三位一体出来的东西都是非理性的。
⑹永恒的神性里面的三位格三位一体最先是由尼西亚会议提出的,这从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明显看出来。后来,它被那个时代之后直到今天的众教会当作主要信条和教义之首来接受。尼西亚会议提出该三位一体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他们不知道如何以其它方式来消除阿里乌的丑闻,因为阿里乌否认主的神性;另一个原因是,他们不明白约翰福音所写的话(约翰福音1:1-2, 10, 14; 16:28; 17:5)。至于该如何理解这些话,可参看前文。
⑺尼西亚会议和之后的众教会所信的创世之前的三位一体是由三个位格组成的,其中每个位格都是神,从第一个位格生出第二个位格,从这两个位格又出来第三个位格;这种信仰不仅超出人的理解力,还违背它,是对违背理性理解力的悖论的信仰。这是一种没有任何宗教的东西在里面的信仰,是诸如那些患有宗教狂热症的人所具有的那种虚假说服。此处所说的宗教狂热不适用于那些没有看到这些东西与《圣经》相矛盾或相反而相信它们的人,因而不适用于尼西亚会议,也不适用于自那个时代之后源于尼西亚会议的众教会,因为他们没有看到。
378.“曾把他们的袍子洗了”表他们将自己的宗教信仰准则从虚假的邪恶中洁净。在圣言中,“洗”表示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袍子”表示一般真理(328节)。一般真理是指取自圣言字义的良善与真理的认知,他们照之生活,因此这些一般真理就成了宗教信仰准则;由于一切宗教信仰准则都涉及良善与真理,所以经上两次提及“袍子”,即“他们洗了袍子”和“把袍子洗白净了”。只有那些与邪恶争战,从而弃绝虚假的人才会洁净“袍子”或宗教信仰准则,因此他们会经历“大苦难”所表示的试探(377节)。“洗”表示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从而得以改造和重生。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主以公义的灵和洁净的灵,将锡安女子的污秽洗去,又将耶路撒冷的血除净。(以赛亚书4:3)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以赛亚书1:16)
耶路撒冷啊,你当洗去心中的恶,使你可以得救。(耶利米书4:14)
求你将我的罪孽洗除净尽,我就比雪更白。(诗篇51:2,7)
你虽然用碱洗你,多用肥皂,你的罪孽仍保留痕迹。(耶利米书2:22)
我若用雪水洗我,用碱洁净我的手,我的衣服都憎恶我。(约伯记9:30,31)
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血红葡萄汁中洗了袍褂。(创世记49:11)
这论及属天教会,属天教会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在至高意义上则论及主;“葡萄酒”和“血红葡萄汁”是指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
我用水洗你,洗净你身上的血。(以西结书16:9)
这论及耶路撒冷;“水”是指真理,“血”是指对真理的玷污。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在以色列教会,“洗”代表并因此表示什么。亚伦在穿上供职的衣服之前,要用水洗身(利未记16:4,24);接近祭坛供职前用水洗手洗脚(出埃及记30:18-21; 40:30-31);利未人同样如此(民数记8:6-7);其他因罪而不洁净的人也是;他们甚至要洗器皿(利未记11:32; 14:8-9; 15:5-13; 17:15-16;马太福音23:25-26);他们因洗而成圣(出埃及记29:4; 40:12;利未记8:6);叙利亚来的乃缦在约旦河中洗涤(列王纪下5:10,14);因此,为了让他们能洗涤自己,所以在殿旁边放了铜海和许多铜盆(列王纪上7:23-39);主为门徒洗脚(约翰福音13:5-10);主叫那个瞎眼的往西罗亚池子去洗(约翰福音9:6,7,11,15)。
从这些事明显可知,对以色列人来说,“洗”代表属灵的洗,也就是洗去邪恶和虚假,由此改造和重生。从前面所述也明显可知约翰在约旦河的洗礼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3:5-7;马可福音1:4-13)。约翰论到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祂要用圣灵与火施洗。(路加福音3:16;约翰福音1:33)
论到他自己:
他用水施洗。(约翰福音1:26)
这意思是说,主以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来洗涤或洁净人,而约翰则以他的洗礼来代表这一切;因为“圣灵”是神性真理,“火”是神性良善,“水”是这二者的代表;“水”表示圣言的真理,这真理通过照之的生活变成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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